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自此,煤电成为继抽蓄、气电后,又一全面实行容量电价的电源主体。在煤电两部制电价机制下,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和燃料成本变化;容量电价实现一定比例固定成本回收,以此促进煤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吴伟)
对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意义的认识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利于推动煤电转变经营模式,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作用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展成就举世瞩目。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2亿千瓦,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今年前三季度新增装机高达1.6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截至今年上半年,新能源装机占全国总装机已近32%。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为全球能源从资源依赖向技术依赖转移开辟了新途径。与此同时,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大规模电力电子设备应用,使得系统特性更加复杂,电力电量平衡、频率调节、电压支撑等问题逐渐凸显。在近两年电力保供的关键时刻,煤电充分发挥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顶梁柱”和“压舱石”作用,以不足50%的装机占比,提供了全国60%的电量,支撑超七成的电网高峰负荷,承担超八成的供热任务。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新能源或将逐渐替代传统煤电成为主要的电量供应主体,但同时新能源发展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矛盾加剧,系统对调节资源的需求愈发迫切。
在当前的技术条件和装机结构下,煤电依然是最为经济可行、安全可靠的灵活调节资源。此外,我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也决定了煤电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承担保障能源电力安全的重要作用。因此,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依托容量电价保障其一定比例固定成本回收,从而推动传统煤电转变盈利模式,有助于煤电“轻装上阵”,将其在电力系统中的角色逐步转向调频、备用、容量服务提供者,进而更好地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有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利于提升发电容量长期充裕性,持续稳定现货市场价格
今年10月,《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对各地现货市场建设进度做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全国范围内现货市场建设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当前,电力现货市场中的基本定价理论主要是边际成本定价理论,可真实反映电力商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成本及供需变化,实现资源的高效优化配置。但这一定价模式也往往会使得决定现货市场出清价格的边际机组的固定成本无法得到合理补偿,非边际机组的固定成本回收程度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此,煤电机组被迫采用策略性报价,通过最大化收益实现变动和固定成本回收。此外,现货市场计算出清价格通常采用的安全约束机组组合或安全约束经济调度等短期运行优化模型,未能充分考虑电能生产、消费的时间连续性,以及同一时段不同类型发电机组在负荷曲线上所处的位置,没有区分基荷、腰荷和峰荷机组差别明显的技术特征及价值。所以,仅仅依赖现货市场这一相对“短视”的定价机制形成的价格信号,通常难以满足电源投资激励的需要,无法保证发电容量的充裕性。因此,在建立电力现货市场的过程中,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会设计相应的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目前,主流的容量机制主要有稀缺定价机制、容量市场机制、容量补偿机制、战略备用机制等。
从国际经验看,电力现货市场是竞争性电力批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容量电价机制则是现货市场的重要“补丁”,对稳定现货价格、保障电力长期供给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容量机制的选择与各国国情、电力市场发展程度、市场模式等密切相关,需要因地制宜地设计和选择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正是适合国内电力市场现状的容量成本回收机制,可在保证存量机组合理装机水平的同时,引导发电企业投资建设新机组,从而保障发电容量的充裕度和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对促进电力系统的长期供应均衡,稳定中长期市场价格预期,减少现货市场煤电机组策略性报价,推动现货市场价格相对平稳具有重要意义。
对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内容的认识
合理确定容量电价政策实施范围,精准发力以解灵活调节能力需求的“燃眉之急”
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预计“十四五”新增新能源装机超4亿千瓦。由于新能源出力的随机性和波动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灵活性调节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电源侧提升灵活性主要通过新建抽水蓄能电站、调峰燃气电站、储能以及改造存量火电机组。相比抽水蓄能、储能电站,煤电灵活性改造单位千瓦调峰容量成本约在500元-1500元之间,经济性明显占优,且改造时间短、见效快。但自“十三五”提出“到2025年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左右”的目标以来,煤电灵活性改造实际进度却始终低于预期(目前不足目标的一半)。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煤电企业近几年经营情况每况愈下,实施技术改造心有余而力不足;另一方面,缺乏实施技术改造的激励机制,此前相应改造成本和机会成本主要通过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回收,存在未被调用则无相应收入等风险。
《通知》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的煤电机组,以及不满足国家对于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的煤电机组,不执行容量电价机制”,将有效引导、激发煤电企业开展节能环保和灵活性改造的投资热情,使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成为煤电实施技术改造的“回本利器”和“推进器”。从而以最小的成本,在短时间内快速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保障电力平稳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分阶段、差异化容量补偿标准,因地制宜促进政策平稳实施
从全国来看,各地因资源条件等因素影响,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煤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等差异较大,所属煤电机组功能转型进度不一。四川、云南、青海等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已超过80%,相比其他地区更为迫切需要加大投资灵活调节能力的引导和激励力度,以保障其电力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此外,当前我国的风光新能源装机已经接近9亿千瓦,未来十年大概率会保持每年1亿千瓦的装机增速。在引导煤电机组功能向调节电源转型的过程中,煤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将随着新能源发电量渗透率增大而持续下降。
《通知》采用“定价机制统一化、补偿标准差异化”的原则确定容量电价水平,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2024~2025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提高至50%左右;2026年起,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云南等地可进一步提升至70%)。结合近两年的相关数据,据此测算,预计湖北的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折合度电约为0.02元,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云南约为0.05元/千瓦时。差异化的容量补偿标准有利于兼顾各地实际情况和电力系统需要,避免“一刀切”的施政弊端。同时,分阶段确定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并稳步提升该比例,有助于灵活调节资源投资预期和各阶段用户侧整体用电价格水平保持稳定,促进政策机制平稳落地。
图1 2022年各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
图2 2022年各地火电发电利用小时数
容量电费分摊充分体现“谁受益、谁承担”,合理疏导有利于理顺电力商品价格机制
根据提供的服务类型,电力商品一般具有电量、平衡、调节和可靠性四种属性。构建电能量市场实现电量和平衡服务价值、辅助服务市场体现调节功能价值、容量市场决定可靠性价值的相对完整市场体系,将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必然趋势。其中,容量电价是为保障用户侧用电充裕度(与用电可靠性密切相关)而向提供有效容量的主体支付的费用,与输配电价中的容量电价一样,好比用户全过程用电可靠性的“保险”,以备用户不时之需。因此,理应由用户侧承担相应费用。《通知》明确“各地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同时根据跨省跨区外送煤电机组的送电类型和调管关系,细化送、受端对容量电费的分摊机制,充分体现“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从而进一步理顺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疏导机制,推动跨省跨区送电健康持续发展。
此外,煤电容量电费向用户疏导并不一定会推高用户用电成本。理由有二:一是我国仍以燃煤发电为主,给予煤电容量补偿后,此前需考虑固定成本回收的电能量中长期市场价格将更主要反映燃料成本,并在现货市场减少策略性报价。据悉,主要发电集团对获得容量补偿后适当调整煤电中长期合约价格已普遍形成共识。预计2024年煤电中长期交易价格在电煤价格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将有所下调;二是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牵一发而动全身。传统意义上各类电源的价格均以煤电为基准,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建立则把传统的基准价进一步拆分,更有利于明确不同电源在电力系统中的权利和义务,也可避免其他电源“搭便车”,从而按照电源在电力系统中实际发挥的作用理顺各类电源的价格机制。随着系统对调节性能需求的提高,预计相应性能不足的电源市场价格将有所回落。
综上所述,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建立对煤电和整个电力市场都将发挥积极影响,有利于使煤电成为经营业绩更加稳定且更有保障的电源,有助于推动煤电向灵活保障性电源转型,进而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发展,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已立,未来容量补偿机制与现货市场的衔接将进一步发挥其对煤电以及整体电力市场的积极作用,我国“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这一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呼之欲出。
本文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独家稿件,作者系电力从业者。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2日,南网储能公告称,公司抽水蓄能电站的收入包括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容量电价是主要的,占电站收入95%以上,电量电价收入占比较小,约3%-5%。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公司抽水蓄能台均运行小时(发电时间+抽水时间)为3207小时,同比上升11.6%。南网储能表示,随着新能源更大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7日,江苏宿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当出现电力缺口时,在所有负荷管理措施中首先启动市场化的需求响应予以应对。鼓励各县区(功能区)政府在约定需求地方补贴的基础上,出台“容量补贴+响应补贴”两部制电价补贴政策,提升全市快
岁月轮转,造化弄人。这几年来,煤电仿佛坐上了忽高忽低的“过山车”,一会儿从巅峰滑落谷底,一会儿又在命运的驱使下重新登顶。有媒体预测,2024年可能会迎来一轮煤电装机增长的大爆发,从而成为煤电投资建设的高峰之年。(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管永生)就在几年前,我们还在感叹命运多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浙江省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座谈会,听取各经营主体对政策执行的意见建议。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省电科院及省内主要发电企业参会。会议听取了省电力公司和调控中心对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实施以来的容量认定、最大出力考核及电费结算情况的
为加快构建江苏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促进新能源快速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江苏能源监管办提前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落实落地。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在国家容量电价政策发布后,我办第一时间召开政策宣贯会,指导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向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意义重大。”3月7日,在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承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会议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陈宗法指出。(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观察”)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
“2023年,煤电行业出现转机,经营业绩实现整体扭亏,新增装机开始止跌回升。但这种转机仍是初步的、暂时的,煤电并未从根本上摆脱困境。”有分析人士在不久前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上指出,尽管容量电价机制已开始施行,但煤电企业并不能“躺赢”。当下,补偿分期到位、机制门槛较高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3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并公布执行容量电价煤电机组认定名单(第一批)。2024年、2025年辽宁煤电容量电价按照100元/千瓦·年(含税)标准执行。2025年后的容量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执行。正常在运情况下,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跨
3月12日,集团公司召开电力产业2月份生产运营工作通报会,总结2月份电力产业生产运营工作成效,研究部署3月份重点工作。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树臣出席会议并讲话。冯树臣充分肯定了电力产业2月份生产运营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强调,要清醒认识生产运营面临的形势任务,全力保障生产运营首季开门
3月4日到8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徐平、朱元巢、刘跃珍到西安热工院、甘肃公司调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樊启祥陪同调研。外部董事一行先后来到西安热工院阎良科研产业基地、院史展厅、科技展厅、DCS研发实验室等,实地了解西安热工院科技创新最新进展,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座谈会上,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聚焦“创新市场机制促进煤电转型发展”主题,3月7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承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陈宗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委会委员、博众智合能源转型中国
岁月轮转,造化弄人。这几年来,煤电仿佛坐上了忽高忽低的“过山车”,一会儿从巅峰滑落谷底,一会儿又在命运的驱使下重新登顶。有媒体预测,2024年可能会迎来一轮煤电装机增长的大爆发,从而成为煤电投资建设的高峰之年。(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管永生)就在几年前,我们还在感叹命运多
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浙江省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座谈会,听取各经营主体对政策执行的意见建议。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省电科院及省内主要发电企业参会。会议听取了省电力公司和调控中心对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实施以来的容量认定、最大出力考核及电费结算情况的
为加快构建江苏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促进新能源快速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江苏能源监管办提前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落实落地。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在国家容量电价政策发布后,我办第一时间召开政策宣贯会,指导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向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意义重大。”3月7日,在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承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会议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陈宗法指出。(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观察”)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3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并公布执行容量电价煤电机组认定名单(第一批)。2024年、2025年辽宁煤电容量电价按照100元/千瓦·年(含税)标准执行。2025年后的容量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执行。正常在运情况下,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跨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聚焦“创新市场机制促进煤电转型发展”主题,3月7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承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陈宗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委会委员、博众智合能源转型中国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广西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清单的公示。详情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广西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清单的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对煤电机组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方面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根据在线监控情况,近期赴淮安、苏州对排放超标煤电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现场检查,同时进行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宣贯
2月29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专题会议,宣贯《新(扩)建煤电项目适应容量电价机制设计指导意见(试行)》,以煤电项目设计理念及技术的创新优化,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有力支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更好适应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建设新形势下的优质煤电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出台《指导意见》,要求新(扩)建煤电
2月份湖南电力市场交易会商会向全省火电企业通报了2024年1月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情况。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机制建立以来,根据统一部署,湖南能源监管办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认真研究制定了湖南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相关实施办法。一是充分保障符合条件
根据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建立两部制电价政策意义重大首先要理解有效发电资源和有效发电容量的概念。有效
什么是分时电价,为什么要执行分时电价,新分时电价政策有哪些变化,对网源荷储各行各业有什么影响?带着疑问,小编结合有关政策逐一解读,让我们一起了解和掌握分时电价小知识,用好电价政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相关阅读:湖北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发布!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一什
根据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建立两部制电价政策意义重大首先要理解有效发电资源和有效发电容量的概念。有效
编者按2016年6月,国家发改委为支持企业转型,降低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印发了《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其主要内容是将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从按年调整为按季或三个月。2020年受疫情影响和复产复工要求,国家采用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
两部制电价一直是电力系统的特色,不论是在发电侧、电网侧还是用户侧,处处可见两部制电价的身影。在用户电价构成的系统运行费中有煤电机组的容量电价,有抽水蓄能电站的容量电价,这就是给予发电侧发电机组和电网侧抽水蓄能电站机组予以固定资产投入补偿而产生的电价。该部分价格的产生都是由国家核定
12月22日,四川省发改委印发《四川省天然气发电项目供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对于存量气电项目和新增1200万千瓦气电项目,要确保年利用小时数2500小时用气量,其中2024年、2025年、2026年用气量分别为11亿、29亿、54亿立方米;要力争年利用小时数3500小时用气量,其中2024年、2025年、2026
山东试水新型储能“两部制电价”,意味着我国源侧灵活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将进一步激励新型储能的投资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资源充裕度,对解决新能源爆发式增长带来的时空不平衡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作者:杨晓冉)当前已经建立的抽水蓄能和煤电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7日,河南能监局回复来信“关于用电低谷期储能与基本电费的关系”,来信提到,国家一直在鼓励用电的避峰就谷,如果在低谷期采用了储能(储电)装置,势必会造成低谷期最大用电负荷的增加,在电费结算时,是否可以不增加此种情况影响的基本电费。对此,河南能监局表示,国家和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根据煤电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逐步调整。什么是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来源:跟着风行走)这一政策在行业内引起巨大的轰动,算是近年来对煤电影响最大的政策。很快朋友圈这条消息刷屏,这几天
中国官方10日对外公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何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此机制将对能源转型和电价水平产生哪些影响?中国迈出容量电价机制关键一步,背后有何考量?为“替补队员”发工资:稳定行业预期《通知》决定将现行煤电单一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