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天津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附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煤电机组明细)

2024-01-04 10:07来源:天津市发改委关键词:容量电价煤电容量电价天津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天津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自2024年1月1日起,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由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组成。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年每千瓦100元。

煤电机组可获得的容量电费,根据上述容量电价标准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煤电机组分月申报,电网企业按月结算。执行容量电价政策的煤电机组对通过京津唐电网送北京和冀北的外送电量以及对京津唐以外地区的外送电量,其对应的(按照外送电量与其全部上网电量的比值计算)煤电容量电费不由本市工商业用户承担。

详情如下:

附件:天津市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煤电机组明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容量电价查看更多>煤电容量电价查看更多>天津售电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