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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坚持系统性思维、整体式覆盖、全流程再造、数字化引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聚力打造“五大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2024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政企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健全,“2115”企业诉求快速办理机制成为常态,整治一批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推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改革品牌。2025年年底前,全生命周期、高质量服务企业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1.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角度出发,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办理,且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2024年10月底前,对已推出的100个高频“一件事”服务场景完成迭代更新,逐一制定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逐步实现高频“一件事”服务场景全覆盖。(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
2.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优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入口,推动“电脑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电视端”业务协同。2024年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申报一体化管理;2025年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和统一业务中台流转。(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
3.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2024年6月底前,在县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公示进驻事项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布办理窗口、受理和办结时限等信息。(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4.推进企业群众诉求“一线应答”。健全“12345”热线诉求闭环解决机制,定期通报省直部门、各市热线诉求办理情况,对典型“好差评”工单公开晾晒,对满意率低和解决率低、诉求量居高不下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搭建政府部门与企业群众之间面对面沟通交流平台,提高“12345”热线权威性,着力解决久拖不决、群众反复投诉等类型的诉求问题。(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5.推行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制定全省统一的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电子证照标准规范,推行相关事项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实时归集。加强电子签章、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等应用,探索推行环评、能评、水保、联合验收等全流程无纸化报建。支持拓展工程审批系统在线支付、在线会商等功能,实时公开审批结果,提供便捷查询渠道。(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国动办)
6.提高项目审批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行智能引导,建设单位填报项目基本情况后,系统自动生成全流程服务清单、审批流程图。全面推行智慧表单,支持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联审批事项,系统自动整合生成综合申请表单、关联历史数据,提升信息填报准确率和便利度。推进城建档案“一键归档”,实现工程电子文件按节点动态归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推行设计方案线上联合审查,将受理、分发、意见反馈、公示等环节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全流程线上审批。规范设计方案审查原则、内容、流程、时限,提高审批质效。(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8.创新工业项目审批模式。对于租赁土地的工业项目,允许以承租人名义办理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创新工业项目“拎包入驻”模式,政府可按照投资方需求建设厂房,同步办理相关项目手续。(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9.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在试点园区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豁免管理、调整总量指标前置等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对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应当编制报告表的十二类建设项目,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非重大变动,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10.深化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协同办理。推动供水、供气等业务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水电气热信等事项线上线下集成化办理。将红线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求纳入施工图联合审查,项目开工前完成联合报装,竣工验收后办理接入。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出让时序,适度超前建设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配套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1.全面优化纳税服务。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与税务迁移登记同步办理试点。深入推广应用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扩大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范围,不断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牵头部门:省税务局;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2.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在全省范围内标准统一。大力推进“跨域办、就近办、帮代办、智能办”,不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2025年年底前,打造主城区15分钟、乡村30分钟的便捷高效政务服务圈。(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
13.提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便利度。推动社保卡管理系统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发放”全覆盖。(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二)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要素环境。
14.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15.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在互联网、民生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程序审查,及时修改、废止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16.提升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水平。开展个体工商户金融伙伴育苗行动,建立个体工商户融资“白名单”制度,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发布专属融资产品,大力培植首贷户,增加信贷投放,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17.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壮大。持续建设“专精特新”专板,优化区块链等应用场景,不断提高区域股权市场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
18.促进企业债券融资。发挥重点信用公司“增信+投资”作用,助力企业发债,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9.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扩大贴息贷款支持企业范围。每年引导银行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220亿元,服务企业4000家,通过贴息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40%。(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20.降低经营主体支付业务手续费。引导银行、支付机构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持续减免或取消经营主体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转账汇款、票据业务、银行卡刷卡等支付手续费。(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21.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大力开展远程异地评审,探索推行专家分散评审,推动实现评审质量和监管水平双向提升。完善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制度,加大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评价结果公开和应用力度,拓宽供应商在线维权渠道,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加大政府采购惠企力度。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作用,持续丰富应用场景和扶持措施。推广政府采购惠企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产品,积极拓宽合同融资平台对接渠道。(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23.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便利度。推广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模式。将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互认共享纳入黄河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联盟框架合作项目,形成跨省信息化系统共商、共建、共享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24.畅通专利快速预审“绿色通道”。优化专利快速预审机制,压缩专利预审周期,助力创新主体以最短周期通过预审。开通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通道,开展知识产权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服务。(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5.探索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工业标准厂房,在不改变功能和用途的前提下,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并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6.推行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全程网办”。通过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律师身份信息和立案文书等信息,实现律师“不见面”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配合单位:省大数据局)
27.全面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增加“是否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相关约定。约定办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预告登记申请同步签署,网签备案后进行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信息共享。(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8.推动企业参保缴费“一窗通办”。对企业参保缴费涉及的在职职工增加社保、医保等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业务整合,2024年年底前,企业参保缴费实现“一窗通办”。(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配合单位:省税务局)
29.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深入实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提升行动,到2025年,建成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资源库,提高档案业务“跨域通办”“一链办理”服务质效。(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0.推广工业园区标准化用电管理模式。推动配电网规划与新建产业(工业)园区发展建设规划相衔接,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提供全流程供电服务,满足园区内企业独立报装用电需求,着力解决转供电加价问题,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牵头部门: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31.推行重点项目用电靠前服务。推动电力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系统数据共享,供电企业及时获取土地储备、出让信息,提前考虑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需求,建立快捷高效的电力接入工程建设项目衔接机制,实现重点项目接电提速提效。(牵头部门: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32.提升乡村地区办电便利度。持续简化乡村地区客户办电流程,线上调取不动产权证明,推动实现乡村居民“刷脸办电”。积极对接乡村电气化用电需求,及时规划建设配套电网,为乡村电商、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新业态提供“一站式”办电服务。(牵头部门: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33.推广企业注销社保预检改革。深入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社保联检,完善企业注销异议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退出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4.优化企业破产重整服务保障。探索建立企业破产重整资源共享机制,为企业重组重整各方参与主体提供投资人资源、企业资产处置辅助等综合信息服务。探索建立破产案件涉税事项办理及税费政策支持机制,为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提供必要的税费征管纾困服务。(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5.探索“司法拍卖+税费征缴+不动产登记”协同联办机制。构建“法院+税务+不动产”三部门司法拍卖不动产全流程协作机制,推动执行信息高效传递,实现案件快速办结、税费及时入库、产权登记“零材料”办理。(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
(三)打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
36.深化通关模式改革。推行港口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航空口岸探索机坪“直装”“直提”模式。推进出口危险品“检验批”模式改革,提高出口危险品验放时效,助力企业降本减负增效。(牵头单位: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山东港口集团)
37.持续优化“单一窗口”功能。建立“单一窗口”与口岸引航站对接机制,海关、海事、边检、引航站等单位同步共享企业填报信息。支持青岛开展中新(加坡)“单一窗口”通关物流全程状态信息共享项目试点,有效降低跨境贸易成本。(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青岛海关、山东港口集团)
38.提升口岸智慧监管水平。建设智能转运监管平台,实现跨港区货物高效转运、港口作业无缝衔接、货物流向全程可溯。建设国际航行船舶供退物料通关服务平台,实施船舶监管服务业务无纸化办理、海关智能化管理。(牵头单位: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配合单位:山东港口集团)
39.提高企业信用培育认证便利化水平。鼓励骨干外贸企业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享受国内外通关便利。创新应用AEO智慧培育模式,推广企业认证智慧培育系统,便利企业“足不出户”接受海关信用培育。(牵头单位: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40.支持内陆港建设。推广“陆海联动、海铁直运”“铁海E通”信息化系统,支持企业在属地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创新实施“一批多列”“出口集拼”“进口拆箱”等新模式,便利山东内陆货物快速“出海”。(牵头单位: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山东港口集团)
41.提升涉外商事纠纷化解效能。推动设立青岛国际商事法庭,集中审理涉外商事案件,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加强涉外领军型律师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增强涉外法治竞争力,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多发领域的案件监测,提供普惠性海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支持。持续开展“助企远航”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专家齐鲁行活动,为企业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专家指导。(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43.提升跨境结算融资服务水平。推动银行单证审核电子化、业务办理线上化,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应用,进一步便利涉外企业办理贸易融资业务。鼓励银行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的境外项目和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四)打造包容有序的社会环境。
44.全域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全省联动打造20个以上面广量大、社会获得感强的无证明应用场景,到2025年,“鲁通码”、电子证照等在各领域全面应用,企业和群众“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
45.推广建设“无押金城市”。在医疗服务、酒店住宿、养老服务等领域推广“无押金”服务模式,对能取消的押金事项一律取消,无法取消的采取信用、担保等方式替代。(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
46.加快建设现代智慧“政务综合体”。坚持集成化、标准化、智慧化、便利化,研究制定“一窗受理”规范指引和实体窗口建设标准。到2025年,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全部打造为现代智慧“政务综合体”。(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47.深化政务诚信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建立完善失信源头治理、诉前调解、诉讼执行协调、失信惩戒追责等机制。持续开展失信机构清理整治,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对失信机构“零容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8.深入开展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推动全省政企沟通交流规范化建设,优化政企沟通交流服务平台。强化“2115”企业诉求快速办理机制,全面推行“领导同志带头交流、政府部门现场答复”服务方式。常态化有序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摸实情、送政策、解难题,依法依规以“有解思维”更好为企业发展服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49.健全信用监管服务模式。探索守信激励措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好品山东、省长质量奖等荣誉信息,扩大美誉度外溢效应。深化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持续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50.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推进济南、青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指导试点运营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数字人民币消费推广活动,不断创新应用模式,优化企业群众支付体验。(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51.提升中小企业服务水平。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专属产品定制、特定产品价格折扣、“一对一”服务咨询等专属优惠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52.强化营商环境制度支撑。加快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推动修改完善《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出台《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山东省开发区条例》《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等法规。(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司法厅)
53.提升知识产权类案件审判质效。支持法院加强对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的调研指导,强化惩罚性赔偿适用,加大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开展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试点,突出抓好关键核心技术保护。(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4.提升行政监管执法水平。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压减涉企检查频次,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以更优执法服务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55.深入推进商事调解工作。鼓励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商事调解组织,引导商事主体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商事纠纷。健全完善全省中小企业矛盾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扩大中小企业协会的分流调解范围,推动诉前调解在解决商业纠纷中发挥更大作用。(牵头单位:省司法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56.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搭建省市县三级清欠平台,全面推广清欠司法协作机制,将拖欠企业账款案件及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支持法院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执行行动,用法治化手段保障民营企业的应收账款及时回笼,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7.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支持检察院开展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专项行动,加大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打击力度,制定《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完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辅助办案机制。(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8.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支持检察院健全防范涉企“挂案”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畅通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反映渠道,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提升检察机关安商惠企能力水平。(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9.开展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制定出台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开展政法机关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三年提升行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谋划、高位推动、一体落实,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协同推进机制。省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要扛牢主体责任,强化主动担当,充分调动基层改革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探索创新,支持先行先试,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督促落实。对企业群众反映的久拖不决、推诿扯皮等问题,通过电视问政、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推动解决。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开展揭榜挂帅活动,推动更多改革举措“一地试点、全省推广”。建设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平台,动态监测优化营商环境实效。持续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有力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三)开展政策评估。选取重点惠企政策,组织开展单位自评、企业评价、第三方评估等,全流程评估政策制定、执行、成效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政策措施,提升政策有效力、执行力、生命力。(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四)营造浓厚氛围。征集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常态化组织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依托企业家会客厅等平台,开展“我为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活动,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广泛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商(协)会、专家学者等意见建议,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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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省间中长期市场按工作日连续运营,共达成10月月内及11月月度交易234笔,交易规模112亿千瓦时。一是结合来水情况及交易需求,达成三峡、白鹤滩等大水电增送及合同变更交易,合计电量29.8亿千瓦时。二是达成灵绍、祁韶、陕武、青豫等直流配套电源增送交易25.7亿千瓦时。三是达成东北、西北、华北富余
9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新能源省间交易完成电量175亿千瓦时。1~9月,新能源省间交易累计完成电量1632亿千瓦时。其中:9月,通过天中、祁韶、灵绍、鲁固、高岭等跨区通道组织西北、东北地区新能源送华北、华东、华中电量116亿千瓦时,输电通道新能源占比32.4%。1~9月,通过天中、祁韶、灵绍、鲁固
10月17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东分部组织11月华东电网跨省绿电集中交易。本次交易是《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发布后,华东区域开展的首次跨省绿电交易,也是华东电网首次跨省绿电集中竞价交易。目前,华东区内绿电年累计成交电量超1.5亿千瓦时,7月以来,华东区内月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参与省间绿色电力交易补充规定的通知,若绿色电力零售交易作废,省间已成交电量由市内市场主体照付不议,全量按重庆煤电基准电价偏差结算,价差损益由售电公司承担,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实际用电量按市内规则结算。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的省
9月,通过省间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9月月内及10月月度交易共达成268笔,交易规模151亿千瓦时。01三峡、白鹤滩、溪洛渡与购电省达成合同变更交易,合计调减电量52.1亿千瓦时。02达成吉泉、灵绍、雁淮、天中、祁韶、陕武、青豫等直流配套电源增送交易36亿千瓦时。03达成东北、西北、华北富余电力送华东、
8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新能源省间交易完成电量199亿千瓦时。1~8月,新能源省间交易累计完成电量1456亿千瓦时。其中:8月,通过天中、祁韶、灵绍、鲁固、高岭等跨区通道组织西北、东北地区新能源送华北、华东、华中电量117亿千瓦时,输电通道新能源占比27.0%。1~8月,通过天中、祁韶、灵绍、鲁固
8月,通过省间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8月月内及9月月度交易共达成168笔,交易规模249.7亿千瓦时。01达成三峡、白鹤滩等大水电及四川富余水电增送交易,合计电量120.7亿千瓦时。02达成灵绍、祁韶、陕武、青豫等直流配套电源增送交易15.7亿千瓦时。03达成东北、西北、华北富余电力送华东、华中、西南等省份
7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新能源省间交易完成电量188亿千瓦时。1~7月,新能源省间交易累计完成电量1254亿千瓦时。其中:7月,通过天中、祁韶、灵绍、鲁固、高岭等跨区通道组织西北、东北地区新能源送华北、华东、华中电量98亿千瓦时,输电通道新能源占比26.0%。1~7月,通过天中、祁韶、灵绍、鲁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网新能源参与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入市名单(截至2024年8月19日),共计187家。详情如下:
7月,通过省间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7月月内及8月月度交易共达成145笔,交易规模151亿千瓦时。01达成三峡、白鹤滩等大水电及四川富余水电增送交易,合计电量38.6亿千瓦时。02达成灵绍、祁韶、陕武、青豫等直流配套电源增送交易27.7亿千瓦时。03达成东北、西北、华北富余电力送华东、华中、西南等省份交
6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新能源省间交易完成电量195亿千瓦时。1~6月,新能源省间交易累计完成电量1065亿千瓦时。6月,通过天中、祁韶、灵绍、鲁固、高岭等跨区通道组织西北、东北地区新能源送华北、华东、华中电量122亿千瓦时,输电通道新能源占比34.5%。1~6月,通过天中、祁韶、灵绍、鲁固、高岭
“新型电力系统”这一概念,首先在2021年3月15日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出现,与实现“双碳”目标紧密绑定。其以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为首要目标,以新型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源网荷储互动与多能互补为支撑。在此背景下,电力负荷管理正逐步凸显其在构建清
11月13日,省工信厅组织省电力公司、各市(州)工信部门和供电单位,开展了2024年迎峰度冬电力负荷管理实战化演练。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陶英平现场指导并总结讲话,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吕栋观摩点评。本次演练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开展,主会场设在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分会场设在各市(州)及兰
为进一步加强供电可靠性、优化电力负荷管理预案,提升客户的电力使用体验,最近,盐城供电公司专程来到天合光能(盐城亭湖)光电公司、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开展“电力强链行百企”客户走访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供电服务,受到了群众欢迎。入冬以来,盐
11月5日,天津市2024年迎峰度冬电力负荷管理专项演练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举办,系统检验了天津市迎峰度冬电力负荷管理预案,为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打下基础。本次演练全流程模拟了迎峰度冬期间受持续寒潮天气影响,用电负荷不断攀升叠加新能源出力不足等因素,在出现电力缺口情况下的负荷管理措
昨天看到这样一则新闻:虚拟电厂首次参与电力现货!(来源:“鱼眼看电改”作者:俞庆)福建的虚拟电厂运营商作为新兴市场主体,正式参与福建电力现货交易。这则新闻最吸引我的一点是,这个市场主体是如何参与现货市场的?里面有一个关键词:新型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某种程度上,虚拟电厂运营商并不是完
截至10月28日,上海嘉定供电公司已在供区内安装143台新型负荷管理终端及分路监测装置,完成年度安装目标的71.5%,有效监测负荷量达到10.53万千瓦。今年是新型负荷管理终端及分路监测装置在嘉定地区安装的第一年,安装质量将直接影响负控调试成功率和采集成功率。嘉定供电公司统筹协调安装计划,提前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秋冬季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南网电力供需整体偏紧。据省电力公司预测,2024年河北南网冬季最大负荷需求将达到4750万千瓦,同比增长2.2%,极端情况下,最大负荷需求将达到4850万千瓦,同比增长4.3%。统筹考虑发电机组
“今年夏天,通过参与需求响应,我们不仅实打实地节约了真金白银,也为节能减排贡献了力量。”8月23日,上海青浦华为练秋湖研发中心相关负责人刘先生对前来开展能效诊断服务的上海青浦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经理郑刚说。华为练秋湖研发中心用电设备总容量40万千伏安,主要包括办公照明、空调、能源主机。
为贯彻落实“政府主导、电网组织、政企协同、用户实施”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需求侧管理工作和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持续提升负荷管理系统的实用化水平,我市成立了市、县两级负荷管理中心。负荷管理中心通过建立“战时+平时”工作,负荷数据日发布和预测、问题协调解决会商,联合走访客户和现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8月21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天津市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到,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天津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等单位编制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各区电力主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辖区内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企业开展
近日,关于《宜兴市2024年电力负荷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提出当我市电力供需出现缺口时,将积极调动用户负荷资源,科学确定企业参与方式、分组轮次,按照分级分类、统筹上下游产业链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电力缺口对企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影响。(背景依据)2024年,受复杂严峻的外部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度山东电力零售市场交易指南。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东部海域,面积仅0.58平方公里的大管岛植被繁茂、风景秀丽。海岛游越来越热,今年以来,经营民宿的大管岛居民廉法鸿格外忙碌。“去年来过这里,当时岛上还没有这么好的住宿条件,这才不到一年,民宿里各类电器应有尽有,变化真大。”说起大管岛的变化,游客陈鹏飞感到很惊喜。惊喜来
今年4月份,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数字化监管试点工作方案,探索数字化监管工作模式和机制创新,明确山东具体承接电力市场建设运行监测试点工作。方案下发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过程管理,研究制定试点建设工作衔接实施方案,确定了构建科学完备的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建设山东电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第九十八批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对山东国研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提出异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注册管理,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修订了《山东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管理细则(试行)》《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管理细则(试行)》,现向经营主体征求意见。其中《山东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本细则中发电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注册管理,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修订了《山东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管理细则(试行)》《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管理细则(试行)》,现向经营主体征求意见。其中《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本细则适用于山东
山东月内交易机会提醒11月14至17号光照条件的置信度较低,光资源可能出现波动,其中14-15号的风速较低,置信度较高,现货价格可能走高,建议相关发售电企业结合市场情况适当操作。(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Lambda)11月16至17号风资源充沛,尤其是17日,现货价格走低概率大,但置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售电公司履约担保收取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NewPage$]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8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山东绿润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详情如下: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山东绿润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相关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清单的补充通知,新投运煤电机组在完成认定工作后,补发自投运次月起应获得的容量电费。不符合容量电价适用标准的煤电机组,在实施节能、灵活性等改造后,并经认定通过后,自次月起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具体认定流程参照新投运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7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第一百批申请注册售电公司信息的公告,本次共10家公司,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时间1个月。详情如下: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第一百批申请注册售电公司信息的公告相关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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