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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保障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破解制约与健全机制相结合,加大交易方式、要素配置、内生挖潜等改革创新力度,强化省市分级配置,全面优化要素保障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能力,让先进优质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推动全要素生产率实现新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能耗煤耗保障机制。
1.强化能耗要素保障。新上非“两高”项目无需落实能源消费替代,对于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好于所在地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的项目,不受用能限制;对于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两高”项目,在各市充分挖潜自筹后,如仍有能源消费替代指标缺口,由省级统筹依规解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优化能耗双控考核方式。实行能耗总量弹性管理,对完成能耗强度下降激励目标序时进度的市,不考核能源消费总量;优化完善省对市能耗双控工作评价方式方法,对评价结果完成较好的市予以通报表扬。(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量指标统筹配给政策。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于登陆点、并网点分属不同市的海上风电项目,按各25%留给登陆点、并网点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各市能耗双控考核范围;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留给所在市,留给各市的新能源能耗指标增量,除国家和省级布局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应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能源局、省统计局)
4.加大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力度。支持核电加快发展,最大化给予核电机组发电小时数和优先发电量计划。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推进中深层地热能项目建设,按照“先建设、后补贴”原则,省级与项目所在市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在农业生产用电中试行“五段式”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农业用户主动参与电网调峰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5.统筹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制定实施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压煤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完善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统计局)
6.优化调整煤炭消费压减区域范围。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青岛、烟台、威海3市,不再实行煤炭消费总量压减,3市耗煤企业应聚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对照国家和省级标准开展节煤改造;新上耗煤项目不再实行煤炭消费替代,但需达到国家和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7.完善“两高”行业产能优化整合政策。对“两高”行业省内跨市域整合转移腾出的能耗煤耗指标,分行业按照不同比例实行省级收储。各市小煤电机组关停腾退的能耗、煤耗指标,须用于全省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和小煤电机组关停替代项目,不得用于非煤电行业项目;焦化行业,能耗指标转出地保留50%、省级收储50%,煤耗指标转出地保留30%、省级收储70%;其他“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指标均按照转出市留存50%、省级收储50%的方式进行指标配置。省级收储的指标优先用于产能转入地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8.积极稳妥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制定山东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施方案(2024-2025年),研究新上项目碳排放评价规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和园区率先探索,有序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
(二)创新用地保障机制。
9.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服务保障。允许因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加快推动全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全面推进全省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导城镇开发边界外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10.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支持。用好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村民建房新增用地由国家配置用地指标的政策,争取更多国家用地支持。(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11.预支新增用地指标。在国家明确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可预支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预支数量不作限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年底前统一核算。(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2.完善土地指标分级分类配置机制。制定年度新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实施细则,对省重大项目、省重点外资项目等省级重点项目,由省级统筹保障土地指标,其他项目由市县通过“增存挂钩”核补方式进行保障。(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13.加大存量土地盘活挖潜力度。实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动态管控政策,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量基础上,根据山东实际上浮10%作为省级任务,增加“增存挂钩”核补指标数量。(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4.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奖励。按单独选址报批用地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在取得用地批复后,按照批准的合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进行土地指标奖励(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部分不予奖励),其中对取得国务院批复用地的,按照项目合规新增用地的10%奖励土地指标;对取得省政府批复用地的,按照项目合规新增用地的5%奖励土地指标。奖励指标由省级负责落实。(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5.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制定“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各片区(青岛)和省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新增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标准地”出让,鼓励各地在重点区域外推行“标准地”出让。(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三)创新资金保障机制。
16.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融资保障。对照年度省级重点项目清单,逐一开展“咨询—对接—培育”全链条融资服务,确保对接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17.强化小微企业发展融资保障。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到2024年年底,对符合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优惠利率贷款投放。深入开展“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实施“首贷培植”和“信用贷款提升”两大工程,力争每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3000亿元以上,全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18.深化金融伙伴机制。延伸“金融+”链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畅通“+金融”渠道,聚焦工业经济、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促进金融供需两端精准对接、互信合作。针对小微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重点项目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等不同经营主体,实施育苗、培优、夯基、成荫、护林等五大工程。优化升级金融伙伴系统,深化公共数据应用,实现重点工作金融服务“一网通办”。(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
19.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发债融资。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用好企业上市政务服务机制,用活沪深京交易所省级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和科创板企业培育中心,加快企业上市进程。强化科技创新企业培训培育,持续推动“硬科技”企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登陆科创板、创业板。优化“专精特新”专项上市培育机制。用好境外主要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以并购重组促产业升级。遴选重点领域优质产业企业债券项目,利用增信机制支持企业发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
20.积极推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高质量推进济南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临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威海市创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
21.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进一步发挥山东省碳金融重点项目库作用,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符合政策工具支持范围的项目。推广碳排放权、用能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专营部门或柔性团队。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发挥好绿色金融研究院咨询服务功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
(四)创新环境要素保障机制。
22.统筹调剂污染物排放替代指标。对纳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或批准的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建设项目及省重大项目,项目拟落地市在确认充分挖掘减排潜力后,仍存在污染物指标缺口的,可采取申请全省统筹调配和与其他市协商调剂等方式予以解决。其中,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下同)的市,本地至少先满足1倍量相关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市,本地至少先满足0.6倍量相关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充分挖掘减排潜力后依然达不到上述削减替代比例的,实行“一事一议”。(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3.统筹收储调剂碳排放替代指标。对“两高”建设项目通过产能转移、企业关停转产、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核电替代化石能源等途径减少的碳排放量指标,实行省、市分级收储调剂。对省级重点项目以及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市级保障碳排放减量替代指标有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各市提出申请,省级统筹所收储指标情况予以解决。(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4.统一收储指标保障重点煤电项目。省级统一收储、调配“十四五”期间全省小煤电机组关停腾退的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替代指标,用于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和小煤电机组的关停替代项目。其中,对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市,原则上本地至少先满足1倍量相关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后,方可接受从其他市调剂的污染物替代指标。“先立后改”的煤电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替代指标可来源于本行业或非电工业行业可量化的清洁能源替代、落后产能淘汰、深度污染治理等形成的减排量。(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25.试行小微污染物总量指标豁免。纳入联动试点的产业园区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确定),在环评审批中,建设单位免予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管理台账。(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6.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利用市场化手段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动开展全过程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拓宽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来源。推动实现排污权指标优化配置,指导济南、枣庄、东营、临沂、聊城5市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鼓励其他市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结合国家层面排污权交易政策出台进度,研究制定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政策体系,2025年试行开展全省范围跨市交易排污权指标。(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27.持续优化环境执法方式。推进正面清单“扩容增量”,将环保管理水平先进、排放绩效水平较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积极推动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的中小微企业扩容纳入,对正面清单企业实行“无事不扰”,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推进线上执法监管“扩面增效”,发挥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作用,完善自动监控、用电监管、卫星遥感等非现场执法监管应用场景,2025年年底前非现场执法占比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五)创新数据要素保障机制。
28.强化数据资源平台支撑。提升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强化省级主节点建设。推动建设县级数据节点,构建完善公共数据“直达基层”服务体系,促进数据跨级跨域共享应用。(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29.推进公共数据深度利用。深化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常态化举办数据应用创新创业大赛,全域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打造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30.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积极推动数据产品登记,开展数据资产评估和入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拓展数据资产开发应用场景。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推动依法依规开展数据流通交易。(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要素保障工作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要素保障政策“1+1>2”的叠加放大效应。加强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调度督导,定期总结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增强政策联动性和协调性,根据国家和省级政策变化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有关规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二)深化效益评价。聚焦国家和山东省规划方向和战略任务,动态优化调整“亩产效益”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探索开展省市县分级、分区域、分行业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三)完善交易体系。深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建强交易平台,加快推进交易、见证、监督数字化。全面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重点项目的“十项举措”,进一步提高标准、完善机制,为项目建设全链条服务保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四)维护市场公平。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涉及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政策措施抽查,政策制定机关及时修订或废止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和政策壁垒,促进各类资源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局)
民生改善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保障改善民生和激发内需潜力更好结合起来,加力补齐民生短板,突出抓好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接续实施居民就业增收、教育均衡发展、群众就医服务、重点群体保障、城乡住房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六项提升行动”,扎实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在80%左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居民就业增收提升行动。
1.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实施“创业齐鲁”行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开展“鲁力同心”农民工服务保障系列活动,多措并举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0万个,促进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城乡困难人员就业。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3.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深入开展社会保险精准扩面行动,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推动全省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到2025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83万人、2117万人。稳步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质扩面。(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税务局、省医保局)
4.强化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聚焦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聚焦超龄人员、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出台工伤保险保障政策,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指导,依法妥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
(二)实施教育均衡发展提升行动。
5.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结构,合理扩增城镇人口集中流入地公办教育资源。推进乡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辐射带动作用,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加强幼儿园分类认定管理,2024年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和省一类及以上优质园占比均达到60%以上,2025年达到65%以上。(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6.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全面推开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完善以乡镇驻地为支点的乡村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发展新机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开展城区优质学校、镇域驻地学校与乡村薄弱学校结对共建,2024年乡村中小学校强校扩优行动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25年达到70%左右。提高乡村教育师资力量,开展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
7.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推动出台《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建设15所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100所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2024年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检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占比达到85%以上,2025年达到90%以上。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建立“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2025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60%。(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
8.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加大经费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建设学科对标国家“双一流”建设要求,引进高层次人才,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代表性成果,全面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能力。(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三)实施群众就医服务提升行动。
9.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国家优质服务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保持在35%以上,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达到200家,高标准建设10000个村卫生室,实现服务能力提升、诊疗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提升。(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0.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和资源保护。制定完善《山东省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建设指南》等标准规范。2024年建成12家省级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从源头上提升中药材质量。加强中药材地理标志资源挖掘培育和标准化建设,提升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水平。(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11.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推动门诊共济制度改革平稳运行,逐步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待遇保障等政策。(牵头单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
12.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2024年年底前化药、生物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品种数量累计达到800种以上,高值医用耗材30类以上。2025年,持续扩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用药负担。(牵头单位: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增加省内和跨省联网医疗机构数量,提高参保群众政策知晓度,提升跨区域业务协同质效,省内异地和跨省住院、普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稳定在90%以上,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医保局)
14.强化基层医保服务能力建设。选取300家乡镇(街道)、1000家村(社区)医保工作站点,强化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流程,规范业务事项办理标准,提升信息化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省医保局)
(四)实施重点群体保障提升行动。
15.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制定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落实专项救助政策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针对性帮扶措施,推动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医保局)
16.提高残疾人保障服务质量。每年为4万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规范提升定点康复机构,保障残疾儿童享有规范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每年为符合条件的3万名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每年为1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牵头单位:省残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17.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升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水平,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鼓励开展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试点,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保持在70%以上。强化失能老年人服务保障,两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万户。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多渠道增加服务供给。(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18.保护增进妇女健康水平。实施适龄女孩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加强HPV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开展农村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两癌”免费检查,逐步提升适龄女性筛查率。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为试点地区低收入适龄妇女购买“两癌”保险。(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妇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19.推进民生保障标准化建设。聚焦托育服务、养老照料、医疗保障、就业创业等重点民生领域,两年内制修订不少于30项地方标准,部署建设20个以上标准化试点项目。(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
20.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两年内对500部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开展安全评估,加大电梯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城乡住房保障提升行动。
21.推进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建设。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中村改造,2024年济南市、青岛市开工80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0万套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进城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2024年全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发放租赁补贴5.3万户。2025年,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扩大租赁补贴覆盖范围,努力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多样化租住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22.实施城市更新行动。2024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6万户以上。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2024年新增25个县(市、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54%;2025年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60%。深入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整治,2025年建成15个户外广告和招牌创新展示街区。(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
23.推进农村危房和清洁取暖改造。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2024年改造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7000户以上,2025年对排查新增危房及时进行改造。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2024年完成30万户,2025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能源局)
(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24.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24—2025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2万公里,改造600座农村公路危桥,实施农村重要村道安防工程8000公里,实施路面状况改善工程3.6万公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和服务保障能力。(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25.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为重点,每年新增完成2350个左右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26.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平原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山丘区加强中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降低农村供水管网漏损率。2024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率分别达到99%和93%,2025年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水平。(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省财政厅牵头实施民生改善创新行动计划,省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形成推进民生改善创新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加大基本民生投入,建立共建共享的民生投入机制,鼓励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增加投入。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控,选取部分民生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提升民生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注重挖掘各级民生改善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组织媒体开展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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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座谈会。华中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江西、重庆、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2023年各省(区、市)电力中长期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年度交易情况,分析当前电力市场运行面临的形势,交流研讨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的方案举措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配合北京交易中心完成2024年年度省间电力交易组织工作。其中,外送电量176.4亿千瓦时(含陕武配套电源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4%;外购电量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024年陕西省间交易工作取得开门红。在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复杂多变,长周期省间交易成交难度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交易中
充分调动省间交易灵活性保障电力安全供应——访睿博能源智库(RAP)中国项目研究员高驰(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业与能源”作者:余璇)随着能源转型的不断深化及电力资源的多样化,确保系统供电安全变得更加复杂。如何通过调动省间电力交易灵活性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省间电力交易应如何进一步优化?
日前,经各市场主体核对无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南分部正式开具7月西南电网省间电力交易电量结算单,出具结算依据的交易成分数目达2542笔,较历史最高成分数目增长49%。电力交易电量结算是电力市场运营的核心环节,业务周期较交易执行晚一个月。按照公司规定,省间电力交易电量结算采用“日清月结、三
限价调整之后的省间现货走势2023年7月省间现货交易已经全部结束,我们用“兰台”的省间现货数据及功能把2023年7月的省间现货数据与2022年7月数据进行对比,同时还对比了两年的气象情况。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各省的相关气象要素对于省间现货市场量价影响极大,与此同时,各省交易主体的主动交易行为可以
近日,国网华北分部利用江苏进入负荷早峰较华北提前1小时特点开展跨区错峰交易,置换华北、江苏早峰时段电力20万千瓦。同时,该分部依据山东早峰较京津唐提前的特点,在网内二次分解所换电力,开展华北省间错峰交易,置换山东、京津唐早峰时段电力20万千瓦。本次交易充分利用跨区负荷差异时空维度大、
“河北区域消纳困难,请电站自行组织无法消纳的电量在11时30分前参与省间现货日前交易(不同省之间协同开展的电力现货市场交易)”。4月15日10时50分,河北省调微信群内出现的一条消息,让能源公司售电部门及公司所属河北衡水冀州鑫煜电站的运维人员们异常兴奋。接到通知后,能源公司售电部门立即组织
西北电网省间电力交易又有新进展。2月1日,西北电网1月份省间外送交易完成结算,首次在甘肃组织开展的“1月甘肃送青海/青海送甘肃能量换容量弹性交易”中全额完成输送,甘肃后夜及午间向青海送出电量7140万千瓦时、晚高峰从青海购入电量1120万千瓦时。在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此次能量换容量交易的成功
2023年1月,甘肃在后夜及午间送出富余电量7140万千瓦时,在晚高峰购入青海富余电量1120万千瓦时本报讯2月1日,甘肃1月份省间电力外送交易完成结算,其中,1月甘肃与青海的能量换容量(可中断)交易全额完成输送,甘肃在后夜及午间送出电量7140万千瓦时,在晚高峰购入电量1120万千瓦时。该交易是甘肃首
为更好满足我市部分出口型企业、高科技、行业龙头企业的绿色电力需求,提升上述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重庆市电力公司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大对绿色电力需求用户和售电公司的宣传培训工作,规范组织19家电力用户、5家售电公司,与甘肃、新疆、青海等省的9家风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1日,安徽省阜阳市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阜阳电网2024年度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据预测今夏安徽省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约6300万千瓦,增长12.4%,供电最紧张的晚峰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约6200万千瓦,增长14.4%。截至2024年6月,预计晚峰
6月6日,上海浦东供电公司在上海浦东临港新片区成功实施低碳虚拟电厂精准响应。本次响应通过实时监测电力碳排因子变化,在清洁能源发电低谷时段引导用户少用电,在清洁能源发电高峰时段引导用户多用电,促进本地清洁能源消纳。据了解,电力碳排因子是指每千瓦时电的含碳量,可直观反映本地太阳能、风能
蚌埠市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蚌埠电网2024年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的通知,蚌埠电网2024年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包括市场化移峰填谷方案、市场化需求响应方案、高耗能企业及用能大户轮休轮停方案、工商业用户有序用电方案等四部分,共涉及参与用户746户,最大可中断负荷1
日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不了《2024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应对2024年夏季用电高峰时期可能出现的用电缺口,将电力供需缺口对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切实保障民生、重
5月29日上午,省工信厅组织省电力公司、各市(州)工信部门、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和供电企业联合开展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实战化演练。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李波现场指导并总结讲话,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黄武浩现场观摩点评。演练通过“现场+视频”模式开展,主会场设在甘肃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各市(
5月11日,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福建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鼓励推广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
5月14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湖南长沙召开华中区域工作座谈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抓好党中央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一系列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推动华中电网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作出国网贡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就《庆元县2024年迎峰度夏(冬)负荷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方案提到,负荷管理响应级别分6级,分别为:A级用电方案:负荷缺口为0.48万千瓦及以下。B级用电方案:负荷缺口为0.96万千瓦。C级用电方案:负荷缺口为1.44万千瓦。D级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安徽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虚拟电厂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本次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范围为省内拟建、在建或已建成的虚拟电厂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虚拟电厂运营商,具备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虚拟电厂应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呼伦贝尔市地区2024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依照企业负荷性质及重要程度,在确保必要的保安电力供应情况下,将可执行负荷管理措施的用户分为6个类别。“六类”“五类”为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的配备火电机组的自备企业。“四
一、背景依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决策部署,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版)》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我委起草了《福建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6月14日,济南高新区中心片区“聚合式”虚拟电厂平台(以下简称“高新虚拟电厂”)通过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公示,成为山东省首批签订入市协议、取得虚拟电厂交易资格、正式上线运行的主体单位。本次虚拟电厂的建设运行有效助推高新区从传统能源产业服务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有助于实现需求
今年一季度,山东省全社会用电量2004.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2%,供电压力持续增长。截至今年3月底,山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97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5%、比2020年提高15%。作为工业种类最齐全的经济大省,山东用电的保供需求极大;加上近几年新能源装机迅速增长,山东新能源消纳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山东要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定好位、挑大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继续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6月17日,山东能源监管办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共同下发通知,自即日起,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明确要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要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第八十九批申请注册售电公司信息的公告,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予以公示详情如下: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第八十九批申请注册售电公司信息的公告相关市场主
作为全国首批八个电力现货试点区域,山东于6月17日正式转正运营,成为继山西、广东之后全国第三个转正的试点地区,祝贺!就工作室对山东市场的了解,“转正”可以用8个字形容:吐气扬眉、任重道远!省内市场主体发出最大的感慨:山东电力现货试运行,披荆斩棘,越过山岗,迈向更加豪迈的远方。如国家能
6月17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会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依程序顺利实现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山东是我国首批电力现货试点建设单位之一。试点建设以来,山东积极探索创新,在前期试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山东于2021年12月1日启动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截
6月14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告,首批8家虚拟电厂完成注册公示,可参与山东电力市场交易。本次注册入市的8家虚拟电厂共包括5台发电储能类机组和5台负荷类机组,可调节能力约16万千瓦。为充分调动负荷侧灵活性调节资源,提升电网调节能力,2022年起,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山东能监办、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正式运行的通知。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于6月17日起转入正式运行!2021年12月1日,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不间断结算试运行,截至2024年5月,已连续运行30个月,历经迎峰度夏、度冬及重要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05月代理购电电量及构成,详情如下:2024年05月代理购电电量及构成目前代理购电客户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2024年5月份代理购电售电量205.52亿千瓦时(表1)。
2024年6月14日,华能山东公司投资建设的虚拟电厂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完成注册,标志着全省首家虚拟电厂正式上线运行。该项目在华能黄台电厂建设运营,已接入代理工商业用户、分布式光伏、楼宇空调、充电桩等资源共计143兆瓦,其中可调节容量为38.67兆瓦,是省内数据采集密度最高、接入负荷类型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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