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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高质量发展十年成就报告——能源消费篇

2024-07-03 17:03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关键词:能源消费能源安全能源转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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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统揽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洞察国内外能源发展大势,创造性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系统阐述了推动能源革命的战略路径和基本要求,指明了我国能源发展的前进方向。

一引其纲,万目皆张。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科学指引下,能源战线全力以赴保障能源安全,持之以恒推动能源转型变革,积极推进一系列战略性举措和变革性实践,相继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推动能源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开创新局面,有力支撑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十年,是时间的标尺,是发展的刻度,更是奋进的脚步。由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编写的《能源高质量发展十年成就报告》,系统总结分析了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以来我国能源发展总体脉络,展现了能源发展辉煌历程。报告以能源领域“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为主线,分为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科技、能源体制改革、能源国际合作五个篇章,回望我国能源发展的生动实践与丰硕成果。

历史长河奔腾不息,时代考卷常出常新。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必须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将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奋力谱写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动力!

“中能传媒研究院”公众号将陆续推出《能源高质量发展十年成就报告》系列文章,敬请关注。

01能源消费篇

能源消费清洁低碳转型步伐加快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杨永明)

十年来,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科学指引下,我国能源消费方式发生重大变革,能源节约和消费结构优化成效显著,能源与生态环境友好性明显改善,能源绿色发展推动碳排放持续下降,切实以较低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有效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一、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十年来,我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节能指标纳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节能降碳增效政策保障力度,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节能降碳市场化机制,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一)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工作落实

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2023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7.2亿吨标准煤,相比2013年能源消费总量41.7亿吨标准煤,增长15.5亿吨标准煤,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能源保障。2023年,一产、二产、三产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7.1%、38.3%、54.6%,相比2013年8.9%、44.2%、46.9%的占比格局,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低能耗产业的快速发展保证了我国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经济的中高速增长。

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初步测算,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十四五”前三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节约化石能源消耗约3.4亿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

碳排放控制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15年下降了18.8%,顺利完成了“十三五”下降18%的目标任务,较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向国际社会承诺的40%~45%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2023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与上年持平。十年来,我国通过节能和提高能效,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约30亿吨,减少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超千万吨。

节能降碳规制标准持续完善。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格新上项目能效准入。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完成71项国家节能标准制修订,提升30个行业、43种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有力支撑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更加坚实。节能降碳技术产业蓬勃发展。发布绿色低碳产业转型指导目录,扎实建设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支撑先进高效光伏电池、漂浮式海上风电、氢基竖炉冶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第三代核电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二)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

能耗“双控”是指对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是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进行了重点说明。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的一项重要措施,既能节约能源资源,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也能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绿色水平。“十三五”期间,国家在“十一五”“十二五”节能工作基础上,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国务院将全国“双控”目标分解到了各地区,对“双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十四五”以来,能耗“双控”制度不断调整完善,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考核,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双碳”目标任务的衔接。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同时指出要科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2022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相继发布,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用能空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对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作出部署。碳排放“双控”将成为未来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制度。

(三)建立健全节能降碳市场化机制

我国逐步建立完善政府有力主导、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体制机制,更好激发全社会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在科学合理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生态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2016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提出在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工作,2017年12月正式批复四省开展试点工作,我国用能权交易市场正式进入试点发展阶段。“十四五”以来,在总结试点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密集出台多项文件要求推动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推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具体实施方案。2022年,国务院印发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文件不断强调用能权交易在实现我国“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2023年,中央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中多次提及用能权,将其作为市场化改革中重要的环境资源要素。自地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省份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在用能权交易机制的各方面积极探索,搭建适合本区域的用能权交易制度框架。截至2023年底,各试点地区已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开展用能权交易提供政策指导,积累了各具特色的试点经验。

启动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市场建设从地方试点起步,2011年10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省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2013年起,7个地方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2017年末,经过国务院同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印发实施,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年7月16日,在前期7个试点省市市场多年运行的基础上,全国碳市场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上线交易正式启动,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一上线就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2021年底第一个履约周期收官之际,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达99.5%,成交均价42.85元/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4.42亿吨,累计成交额249.19亿元。交易方式以大宗协议交易为主,累计交易量3.7亿吨,占比达83.7%。通过近10年的试点实践及近3年的集中攻坚,全国碳市场已初步形成了要素完整的全流程制度框架,碳价格发现机制初步形成,碳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初显,全社会形成“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意识。

推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2017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开始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制度。当时核发绿证的对象是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明确用户可通过购买绿证作为消费绿电的凭证。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对我国绿证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明确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截至2023年11月底,累计核发绿证超1.75亿个、交易绿证7744万个,初步推动全社会形成了较好的绿色电力消费意识。2023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召开绿证核发工作启动会,首批核发绿证约1191万个,涉及项目1168个、发电企业755家。随着绿证核发全覆盖工作的推进,我国绿色供应维度更广、绿电消费意识更强。

二、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十年来,我国能源消费在结构上由以煤炭为主加速向多元化、清洁化转变,发展动力由传统能源加速向新能源转变。煤炭消费比重持续降低,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高,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进程加快,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

(一)有效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

煤炭消费量占比持续下降。十年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3年的67.4%降至2023年的55.3%,下降12.1个百分点。而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不断提升,由2013年的15.5%增至2023年的26.4%,增长10.9个百分点,能源消费增量约三分之二来自于清洁能源。

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达6.8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6%,为我国如期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庄严承诺、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作出积极贡献。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2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9.1%,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主要流域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达到97%、97%、98%;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在近年来新能源装机年均增长26%的条件下,我国新能源利用率连续五年保持95%以上,总体保持高速度发展、高比例利用、高质量消纳的良好态势。

(二)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推进。通过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替代、上大压小、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淘汰能耗高、排放大的燃煤小锅炉,截至2020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散煤治理,截至2021年底,完成该区域散煤治理2700万户左右,减少散煤消费量6000多万吨,平原地区冬季取暖散煤基本清零。2022年我国散煤治理稳中有进。在工业散煤治理方面,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锅炉容量和煤耗量分别较2021年下降21.8%和13.4%;建材行业小窑炉2022年散煤消费量较2021年下降14.4%。在民用散煤治理方面,我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相比2021年提升了1.4%,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持续扩大。随着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基本完成,西北和东北地区热源清洁低碳化技术路线初步形成:西北地区以“太阳能+”为主,以“煤改气”和“煤改电”为辅;东北地区以生物质为主,以太阳能和电采暖等为辅。

煤电清洁高效转型成效显著。火电厂超低排放、大型垃圾焚烧、燃煤烟气治理技术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建成全球最大清洁煤电供应体系。全国80%以上的煤电机组实施了节能改造,90%以上的煤电机组实现了超低排放,近3亿千瓦煤电机组完成灵活性改造,50%以上的煤电机组具备深度调节能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规模持续提升,“十四五”前三年,全国完成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超7亿千瓦,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低0.9%。

油品质量升级步伐明显加快。深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推广实施国六B车用汽油质量标准。我国自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用不到10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30多年成品油质量升级之路,成品油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效减少了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

(三)推动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

电力消费增速超过国民经济增速。2023年,我国电力消费增速攀升,全社会用电量达到9.22万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加57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人均用电量达到6539千瓦时,创历史新高。分产业看,2023年,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延续增长势头;第二产业用电量6.0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呈现明显回升态势;第三产业用电量1.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增速比上年提高7.7个百分点,恢复快速增长势头。各产业用电量规模持续增长,拉动用电量增速超过GDP增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速发展推动用能替代,新兴产业用电量保持增长势头。2023年,光伏设备制造用电量同比增长76.8%,新能源整车制造用电量同比增长38.8%,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78.1%,展现出极强的增长态势。

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重点领域电能替代持续推进。其中,工业部门电气化率达到27.6%,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电高速增长;建筑部门电气化率达到48.1%,热泵、电制冷、供暖的应用场景不断深化;交通部门电气化率达到4.3%,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当前,我国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约28%,处于国际前列。

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广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截至2023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859.6万台,同比增长65%;全国共有6328个服务区配建了充电设施,占服务区总数的95%,北京、上海、河北、安徽等15个省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全部具备充电能力。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布局充电设施,助力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截至2023年底,广东、广西、海南、江苏、湖北等12个省份已经实现了充电站的“县县全覆盖”、充电桩的“乡乡全覆盖”。

拥有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产销量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占全球的比重超过60%。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部汽车销售量比重达31.6%,较2022年提升6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2041万辆,占汽车保有量比重为6.1%,较2022年底提升2个百分点。

“获得电力”水平大幅提升。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服务。经过各方努力,有关主要目标任务已在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全国基本实现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全覆盖。通过推广“三零”“三省”服务,2023年全国电力用户节省办电投资600亿元,截至目前累计节省超2600亿元。

三、扎实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

工业、建筑、交通是能源消费的三大领域,也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十年来,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扎实开展节能降碳工作,推动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持续优化用能结构,加强清洁能源供应,绿色低碳转型步伐不断加快。

(一)推进工业领域能源高效利用

我国工业领域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三分之二左右,碳排放量占比70%左右,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点领域。十年来,我国推动工业领域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快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运行的项目。进一步退出钢铁、电解铝、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十三五”期间,累计退出钢铁过剩产能1.5亿吨以上、水泥过剩产能3亿吨,地条钢全部出清,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基本出清。2023年,78家钢铁企业、3.9亿吨粗钢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大先进典型培育力度,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业总产值超过9700亿元,截至2023年底,累计在国家层面创建了绿色工厂5095家,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17%。

工业领域能源资源利用更加高效。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持续提升,乙烯等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已经超过30%。信息基础设施能效不断优化,全国规划在建的大型以上数据中心平均设计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3,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电力平均利用率提升至30%以上。截至2023年底,累计培育196家绿色数据中心。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遴选239家废钢铁、废纸、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全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22.5万吨,基本实现应收尽收。

(二)持续优化建筑领域用能结构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费的另一大重要领域,建筑碳排放是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的重点。十年来,我国积极推进新建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实施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

加快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发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形成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第一本国家全文强制性规范。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00亿平方米,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90%左右。

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陆续开展各气候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工作,相继发布《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相关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工作,稳步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303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超过64%;北方地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18亿平方米,惠及超过2400万户居民,室内舒适度显著改善。“十四五”前三年,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3亿平方米。

(三)加强交通领域清洁能源供应

交通运输是全社会能源消费的第三大领域,也是全社会重点关注的碳减排领域。十年来,我国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清洁能源供应保障,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

深化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2023年,国家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3.78吨标准煤/百万换算吨公里,比2013年减少0.88吨标准煤/百万换算吨公里,下降18.9%;单位运输工作量主营综合能耗3.76吨标准煤/百万换算吨公里,比2013年减少0.12吨标准煤/百万换算吨公里,下降3.1%。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深入开展多式联运。2023年,全国铁路货运发送量50.4亿吨、同比增长1%,水路货运发送量93.7亿吨、同比增长9.5%,多式联运基础设施进一步畅通。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清洁能源供应保障。鼓励重载卡车、船舶领域使用LNG等清洁燃料替代,在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配送、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2023年12月,我国新能源营运汽车规模达到164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约54万辆,新能源出租车约30万辆,新能源城市配送车约80万辆。提升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加快老旧车船改造淘汰,累计淘汰老旧和高排放机动车辆超过3000万辆。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截至2023年底,我国铁路电气化率达到73.8%。

四、不断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

绿色发展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可以做绿色发展的践行者、推动者。十年来,我国积极弘扬生态文明价值理念,推动全民持续提升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节能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一)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公共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中发挥着示范表率作用,是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工作的倡导者和管理者。近年来,各地政府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在节能减排方面积极作为,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稳步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321.27千克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8.03千克标准煤,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2.52%、2.44%,较好地完成了“十四五”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阶段性目标。

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2022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消费占比为13.13%,相比2020年减少了12.55%。同时,节能降碳改造有序推进,组织开展中央空调、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部位绿色化改造,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加快创建节约型机关。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5114家公共机构建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76家公共机构被评为能效领跑者。

(二)持续推进生态文明教育

把强化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理念和生活习惯。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连续多年组织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绿色发展,推进绿色生活理念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把绿色发展有关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编写生态环境保护读本,在中小学校开展各种资源的基本国情教育,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绿色价值观念。

(三)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绿色产品消费日益扩大。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用电器等节能低碳产品。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广泛涉及100多个行业,年节能2亿吨标准煤。强制性能效标准涉及家用电器、商用设备、办公设备,照明器具、工业设备五个领域,基本覆盖工业和建筑领域主要用能对象。不断完善绿色产品认证采信推广机制,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实施能效水效标识制度,引导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绿色生活创建广泛开展。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将绿色生活理念普及推广到衣食住行游用等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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