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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开始申报。据悉,本期可申报降低氢气存储企业成本、降低氢气运输成本、支持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补贴、扩大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应用规模等15个项目,申报周期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9日。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财〔2024〕78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办发〔2020〕63号)和市经信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0〕17号)相关精神,现将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企业于2024年8月16日前,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地址https://tfryx.tfryb.com/;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63911260)注册账号,获取登录身份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平台操作指引见附件1)。
项目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8月23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管理员登录地址http://10.1.213.121/cdprs/#/userLogin;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63911260)。
一、降低氢气存储企业成本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专门从事能源用高压氢气/液氢存储的企业,按设备投资的20%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从事能源用高压氢气或液氢存储相关资质。
3.申报期内建设并实际开展储氢业务。
4.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降低氢气存储企业成本)》。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能源用高压氢气或液氢存储的资质凭证。
4.储氢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
5.储氢项目设备购买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与从事储氢业务相关的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7.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8.诚信承诺书。
二、降低氢气运输成本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按照申报期内累计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专业从事能源用氢气运输业务的企业1.5元/千克、最高150万元运营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申报期内开展成都市域内氢气运输业务。
2.具有能源用氢气运输相关资质,截至2023年8月9日,连续开展氢气运输业务两年以上或危化品运输业务五年以上。
3.操作人员完成上岗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
4.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降低氢气运输成本)》。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能源用氢气运输的资质凭证。
4.操作人员相关培训证明和资质证书。
5. 2021年8月10日起开展氢气运输业务的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截至2023年8月9日开展氢气运输业务未满两年的,须提供2017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开展危化品运输业务的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
6.运氢设备检修及合格证明。
7.能够反映申报期内实际能源用氢承运量的成都市域内运氢业务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8.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9.诚信承诺书。
三、支持加氢站建设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1.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固定式加氢站指由加氢站的投资方(或由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取得该站土地出让协议且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氢站。
2.对新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临时加氢站,且正式运营(以首张售氢发票日期计)一年以上,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临时加氢站指投资方(或由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暂未取得该站土地出让协议的加氢站。
3.临时加氢站取得原址土地出让协议及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后,符合上述固定式加氢站标准的,可根据初次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扣除已获得临时加氢站建设补贴后的一次性差额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4.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70MPa加氢站、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示范一体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5.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氢(35MPa/70MPa)-油-气-电”综合能源站,按加氢功能部分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申报期内投资建成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加氢站。
3.加氢站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临时加氢站须从开具首张售氢发票日起正式运营一年以上。
4.符合我市加氢站建设相关布局规划及试点条件。
5.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6.固定式加氢站需取得符合要求的土地出让协议。
7.同一套加氢装备仅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加氢站建设)》。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氢站建设备案(审批或核准)、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
4.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加氢站、“氢-油-气-电”综合能源站加氢功能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包括设备、施工等)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固定式加氢站须提供投资方(或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所取得的土地出让协议。
7.临时加氢站须提供截至2023年8月9日一年以上的售氢业务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和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8.诚信承诺书。
四、加氢站运营补贴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40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申报期内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20元、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资建设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加氢站。
3.加氢站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加氢站在申报期内正式投入运营(以开具正式售氢发票为准);临时加氢站须从开具首张售氢发票日起正式运营一年以上。
5.连续一年(不满一年的固定式站以正式运营之日起至申报前一日计)每日氢气挂牌售价均不超过40元/千克。
6.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加氢站运营补贴)》。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申报期内开展售氢业务的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且应反映出氢气售价及售氢量)。
5.临时加氢站须提供截至2023年8月9日一年以上的售氢业务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申报期内每日氢气挂牌价不超过40元/千克的售价记录表单。
7.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8.诚信承诺书。
五、扩大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应用规模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氢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掺氢等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企业,按照相关产品年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从事氢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掺氢等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
2.相关产品形成销售收入。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扩大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应用规模)》。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生产氢能关键零部件产品主要参数、技术水平、上下游配套、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期内相关氢能关键零部件产品的销售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5.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6.生产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7.诚信承诺书。
六、拓宽氢能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于我市组织开展的氢燃料电池轨道机车、无人机、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申报期内建成并实际运营氢燃料电池轨道机车、无人机、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氢能示范项目。
3.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拓宽氢能示范应用场景)》。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相关意见性文件。
4.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包括设备、施工等)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5.申报期内开展示范应用的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7.诚信承诺书。
七、支持开通跨城市氢燃料交通示范线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支持成渝、“成德眉资”等氢能客运、物流等示范线开通运营,对形成一定示范规模和效应的线路,按车辆实际加氢费用的5%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示范线建设运营方为独立法人企业。
2.开通成渝、“成德眉资”等城市间氢能客运、物流等示范线路,并连续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3.运营车辆车型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运营状况良好。
4.运营车辆为在我市新购置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包括二手车),且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无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查封、扣押等情形。
5.车辆已接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并按要求录入数据。
6.“成渝”氢燃料客运示范线须具备不低于20辆氢燃料电池客车示范规模,“成德眉资”氢燃料客运示范线须具备不低于10辆氢燃料电池客车示范规模。
7.氢燃料物流示范线须具备不低于200辆氢燃料物流车示范规模。
8.“成渝”氢燃料交通示范线车辆一年内平均累计运营里程不低于20万公里/车,“成德眉资”氢燃料交通示范线车辆一年内平均累计运营里程不低于10万公里/车。
9.纳入奖励申报范围的加氢量中,在成都进行加注的占比不低于80%。
10.示范运营中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开通跨城市氢燃料交通示范线)》。
2.氢燃料交通示范线运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客运示范线线路许可或物流示范线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示范线氢燃料电池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5.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证明文件。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提供原件备查)。
7.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8.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记录的示范线车辆实际运营里程。
9.能够反映示范线运营车辆申报期实际加氢费用和加注地的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10.氢燃料交通示范线运营企业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11.诚信承诺书。
八、鼓励优质企业及机构落户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支持氢能领域外资比例不低于25%且为境外直接投资的重大外资项目以及重大内资项目在我市落户。
1.对外资部分实缴资本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实缴资本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以及我市重点招引的高能级“500强”企业,三年内(以注册日期为准)按不超过其对我市实际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2.外资部分实缴资本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实缴资本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三年内(以注册日期为准)按不超过其对我市实际贡献的75%给予奖励。
3.外资部分实缴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实缴资本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三年内(以注册日期为准)按不超过其对我市实际贡献的50%给予奖励。
4.对于企业新增项目的,按其新增部分参照执行。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氢能领域企业及机构。
2.符合对应的实缴资本条件。
3.在项目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5.会计信用、纳税信用良好。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鼓励优质企业及机构落户)》。
2.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3.企业设立或项目立项的备案回执(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境外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投资资金到位证明。
5.所在区(市)县出具的项目开工证明。
6. 2023年企业纳税证明。
7.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均需具二维码标识)。
8.诚信承诺书。
九、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新引进或现有企业新增项目,经认定属填补我市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空白或延伸、强化产业链的,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
3.属于我市氢气“制备-储存-运输-加注-应用”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并起到补链强链延链作用的氢能产业化项目。
4.在项目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我市氢能产业具有填补产业链空白、提升核心竞争力作用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有效证明文件、发明专利证书,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产品鉴定意见,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6.所在区(市)县出具的项目开工证明。
7.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8.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9.诚信承诺书。
十、支持氢能检测认证机构落地建设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鼓励国家级氢能领域检测认证中心或平台落地。
1.对于新建成的氢能领域国家级检测认证中心或服务平台,按检测设备投入的3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在原有国家级检测认证中心或平台机构等基础上扩充氢能相关检测能力的,按氢能相关检测设备投入的25%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为国家级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检测认证中心或服务平台。
3.取得氢能相关检测资质认定(CMA)或CNAS认证认可机构资质,对外开展氢能相关关键材料、关键零部件、重点应用产品检测、认证服务;能力范围包括氢能涉及的关键材料及零部件、氢气质量及等级评定、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等。
4.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氢能检测认证机构落地建设)》。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级相关职能部门批复/核定文件或公告通知等。
4.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证书及与氢能相关检测能力附表。
5.申报期内为企业提供氢能相关测试、认证服务的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
6.检测设备购置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7. 2022年和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8.诚信承诺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十一、支持本地化配套率提升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氢能企业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配套项目,在生产并形成销售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该项目的引进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的引进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氢能企业。
2.引进企业在被引进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前,与被引进企业在氢能领域已完成两年以上的持续产品配套合作。
3.被引进企业的主营业务包括氢能相关领域,且符合成都市氢能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4.被引进企业自项目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
5.申报期内被引进企业的氢能领域产品正式投产并在本地形成销售。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本地化配套率提升)》。
2.被引进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双方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引进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前两年内与引进企业的氢能领域产品配套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5.所在区(市)县出具的项目开工证明。
6.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7.被引进项目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8.被引进企业在申报期内实现氢能领域产品销售的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9.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10.诚信承诺书。
十二、支持非氢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原非氢能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进行经营转型,专门从事氢能相关产品生产:
1.用于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按设备投资额的6%补助。
2.用于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按设备投资额的7%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3.用于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一次性补助400万元。
4.用于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含),一次性补助8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截至2023年8月9日注册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技改项目立项前企业不生产氢能领域产品。
3. 2021年8月9日以后备案,并已在申报期内竣工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非氢能企业技术改造)》。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项目竣工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购置氢能相关设备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诚信承诺书。
十三、鼓励并购市外氢能企业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企业成功并购成都市外知名氢能企业并取得绝对控股权,且并购方与被并购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并购企业对被并购企业实际出资额达1亿元以上(含)的,并购手续办理完成纳入我市合并报表,其氢能领域产品在成都实现销售纳税后,按相应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并购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被并购方为原注册地在成都市外,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氢能企业,并购前连续两年氢能领域产品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
3.并购交易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已取得相关批准手续的非关联企业交易,并购方的实际出资额达1亿元及以上。
4.并购方取得被并购方绝对控股权并纳入我市合并报表,且于申报期内在我市实现氢能领域产品销售纳税。
5.并购交易在2023年8月9日前2年内完成(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为准)。
6.双方具有开展并购交易的必要条件和能力。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鼓励并购市外氢能企业)》。
2.双方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新、旧公司章程。
3.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
4.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上年度纳税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税收情况。
6.企业并购实施情况(包括企业简况、并购的背景和意义、实施路径和具体做法、取得的经济社会成效等)。
7.董事会决议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书面意见。
8.并购方与被并购方的并购协议或合同。
9.银行提供的资金交易转账凭证。
10.申报期内氢能领域产品在蓉销售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11. 2022年和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均需具二维码标识)。
12.诚信承诺书。
13.对于债转股项目、资产收购项目、股权间接并购项目、吸收合并(兼并)等不同类型的兼并重组,需提供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十四、给予氢能特色产业园运营补贴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由专业机构在主导产业功能区内建设、运营、管理的氢能特色产业园,全部建成且运营状况良好的,给予运营管理机构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
2.符合规划布局的氢能特色产业园。
3.氢能产业销售收入占产业园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70%。
4.产业园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
5.氢能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
6.由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正式委托运营管理,并明确完成双方约定事项。
7.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营一年以上。
8.园区内企业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给予氢能特色产业园运营补贴)》。
2.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
3.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氢能特色产业园内入驻企业及运营发展情况报告。
4.专业运营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或相关职能部门与专业运营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凭证。
6.能够反映申报期内氢能产业销售收入占比、产业园研发投入占比的佐证票据和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7.诚信承诺书。
十五、支持开展氢能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且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氢能团体标准项目第一承担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氢能企业。
2.为氢能行业相关团体标准制定的第一承担单位。
3.团体标准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
4.团体标准属成都市氢能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至2023年8月9日)。
5.团体标准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或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
6.团体标准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
(三)申报材料
1.《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开展氢能团体标准研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证明。
5.团体标准的正式发布文本。
6.能够反映标准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等技术水平的说明及证明。
7.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8.诚信承诺书。
十六、申报要求
(一)本通知政策适用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氢能产业研发、生产、销售、检测等企业和机构。
(二)本期申报周期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9日,申报单位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三)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业主所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四)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8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企业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两份,PDF格式及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570088793@qq.com)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局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及各级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配套项目除外),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六)市经信局负责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内部审核,按程序提出补贴建议。
(七)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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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保定市“氢能车辆集中交付暨氢能物流车辆集中签约仪式”隆重举行。由未势能源配套氢动力系统的首批406台氢燃料电池环卫车正式交付河北之江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标志着未势能源首个“百台级”氢能环卫车示范应用场景在保定落地,也预示着保定环卫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正式步入“氢时代”。活动现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8日上午,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氢能产业发展及氢能装备检测中心项目推进会。市局特种设备科、质量发展科、标准化科、注册登记科、行政审批科、市特检所负责人及四川中科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航天六院北京101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局局长杨春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副局长梁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发布,上海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运营中标候选人名单,上海科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185万报价入选项目第一候选人。另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上海软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报价为190万元人民币。
前言绿色甲醇作为一种具有潜力的清洁能源,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受到了广泛关注。本文将综合当前绿色甲醇的市场现状、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为行业从业者和投资者提供参考。01市场现状与发展环境产能与需求2023年全球符合标准的绿色甲醇产能约10万吨,主要集中在美国,市场需求量
近日,海马汽车在投资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深耕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将努力打造一个项目(海南自贸港全产业链零碳汽车生态体项目),争取实现三个转型(向国际化转型,向智能与新能源汽车转型,向绿色智慧出行服务提供商转型)。后续,公司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与上游海上风电、制氢加氢以及下游
1月9日,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恒信”)与上海鲲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华科技”)、上海氢骠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骠物联”)在海通恒信上海总部举行氢能重卡融资租赁战略协议签约仪式。海通恒信总经理周剑丽、鲲华科技董事长王亚波博士、氢骠物联董事长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吉林省绿氢产业发展情况,近年来吉林省大力推动绿氢产业发展,打造多个投资百亿级的绿氢化工产业园。在氢能储运方面,将积极打通东北地区绿氢化工产品外送通道。吉林省能源局副局长杨庆明介绍,2022年以来,该省积极培育“绿氢+”战略新
近日,烟台制氢设备生产项目环评公示,建设单位华研氢源(山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并据此设立了总规模达100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较强竞争性、成长性的优质企业,推动南海区产业引育的高质量发展。投资方向上,该基金将紧密围绕南海区“三高四新六集群”产业
1月6日上午,北京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明阳氢能”)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88778.SH、简称“厦钨新能”)全资子公司厦钨氢能在厦门举行了隆重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双方携手开启共赢发展新征程。明阳氢能联席董事长沈忠民先生,明阳氢能CEO潘永乐先生、明阳氢能研发中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7日表示,为贯彻《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建设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北京市批准发布94项地方标准,其中首次制定61项、修订33项,其中涉及氢能产业发展1项。北京市制定全国首个《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液氢加注规程》地方标准,规定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液氢加
1月7日,中国石化沧州分公司有机液体储氢技术工业应用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沧州渤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报价1.50%,合同估算金额805万元。招标范围:沧州分公司有机液体储氢技术工业应用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5年1月5日,河南利源集团氢液化综合利用项目开工。该项目为利源集团百亿氢能产业示范基地第一批重点项目之一,是利源集团与河南中科清能、未势能源合作建设的中国首个百吨级液氢能源供应基地。项目建成后年产液氢2.3万吨,液氢纯度达99.9999%,可解决高端电子装备制造业用氢需求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2月24日,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携手内蒙古蒙发能源控股集团,共同迈出了重要一步——其合资企业内蒙古蒙发国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达茂旗人民政府圆满达成了合作意向。蒙发国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融合蒙发能源与国富氢能的优势,在绿色氢能这一前沿领域稳健前行,立志在西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支持建设“交通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等6家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批复》,沣东新城入区企业陕西氢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氢易能源”)牵头建设的“陕西省常温常压液态氢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进入支持建设名单,该平台是国内首个有机液态储氢领域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2月17日,中科清能自主知识产权5吨/天氢液化装备下线暨系列产品签约仪式在河南巩义举行。当天,中科清能与国内化工副产氢企业、核磁厂家分别签订氢、氦系列产品的销售协议,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中科清能一直以来坚持的“两翼齐飞,氢氦并进”的产品路线。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2月18日,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指引》(陕科办发〔2021〕22号),经研究,同意建设“陕西省常温常压液态氢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6家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陕西省常温常压液态氢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由陕西氢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建设,西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2月17日,航天科技集团六院研制的220吨级大推力补燃循环氢氧发动机在河北涞源试验中心进行了首次整机试验,试验取得圆满成功,标志着我国大推力补燃循环氢氧火箭发动机研究取得重要进展,也标志着我国大推力氢氧发动机试验能力正式形成,为重型运载火箭和可重复使用运载器研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2月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液氢储能系统的液氢储存装置技术要求(送审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液氢储能系统的液氢储存装置技术要求(送审稿)》意见的公告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中石化氢能源(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液氢加氢站的补氢方法及系统”的专利,公开号CN119062898A,申请日期为2024年9月。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液氢加氢站的补氢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构建并训练得到氢气需求预测模型;响应
11月15日,由秦创原总窗口企业,陕西同尘和光低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联合建设的0.5吨/天小型撬装液氢试验平台正式开工。项目采用高效、低能耗的液化系统,为液氢生产提供可靠的冷量保障,同时配置液氢薄膜罐和球罐的组合方案,大幅提升了液氢储存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发布,上海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运营中标候选人名单,上海科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185万报价入选项目第一候选人。另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上海软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报价为190万元人民币。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2月30日,国华投资丰宁北综合能源智慧站顺利通过中间交接验收。该站是集油、氢、电、光伏、智能机器人多位一体的AI数智化先行示范站,顺利落地标志着国家能源集团绿氢产业链京津冀产业集群又落一子,至此国家能源集团绿氢产业链已建成“六站三厂”,为国家能源集团氢能基础设
近日,美国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全球绿色氢技术创新者AgastyaHydrogen,Inc.自豪地宣布推出1MWAgastyaAEM电解站和Agastya加氢站(HRS)。这些尖端产品代表着行业脱碳和加速全球向可持续能源解决方案转变的重大飞跃1MWAgastyaAEM电解站1MWAgastyaAEM电解站专为寻求高效、经济高效的绿色氢气生产切入点的工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9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广州市氢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介清单的通知,其中罗列了拟建设的101座加氢站名单。原文如下:关于公布广州市氢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介清单的通知为推动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5年1月7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指出,支持氢能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对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成功获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的,在省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12月31日,江西省首座加氢站——江西石油九江城西港加氢站正式开业。江西石油副总经理曹志宏、九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松茂等相关领导出席开业仪式,共同为加氢站揭牌。九江城西港加氢站正式开业,标志着中国石化在赣氢能业务实现零的突破。该站占地面积5405平方米,按照三级加氢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5年1月2日,一辆氢能重型卡车在湖北交投潜江服务区加氢站完成27.5公斤的氢气加注后,启程驶往成都。截至当日,汉宜氢能示范线的加氢总量成功突破100吨大关。这是继2024年11月汉宜氢能示范线单站单日加氢量突破500公斤后的又一次跨越,这也标志着“武汉-重庆-成都”鄂渝川氢能大走
近日,天津静海区首座加氢站在大邱庄镇正式投入使用,能同时满足100辆氢能重卡车的加注需求。大邱庄镇是钢铁产业集聚区,每天约有4000辆货车进出。氢能卡车驾驶员介绍,他们先将原材料从天津港运送至大邱庄,并在加氢站完成氢气补给后,车辆续航能力可达400公里,从而能够将大邱庄的钢铁加工产品进一步
近日,中氢狮柏智慧综合能源母站正式启动,获得《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编码南储18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作为广湛氢能高速项目的重要布局之一,该项目将为大湾区氢能网络的构建与氢能产业的蓬勃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该项目集成了制氢、加氢、加油、充电及非油品销售五大功能于一体,成为全
12月30日,北极星氢能网获悉,宝泰隆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8000Nm/h燃料电池氢项目及氢气提纯和充装装置项目已调试完成;“三合一”加氢项目油电部分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营,加氢站正在有序推进中,据悉目前东北氢能市场尚未大批量应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2月27日,新型能源公司国家重点研发示范项目(西安-渭南-韩城)城际氢能走廊启动仪式在陕西省渭南市成功举办,标志着城际氢能走廊氢燃料电池重卡干线物流实现首发,陕西省首批氢燃料公交车在蒲城上线运营,关中区域首座1000kg标准加氢站建设完成。启动仪式上,新型能源公司所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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