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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1日印发《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鄂环发〔2024〕18号),确定449家纳入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的企业,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等17个行业。根据2020-2022年度纳入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排放量占湖北省总排放量比例及2023年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与碳强度下降
11月8日,根据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对2023年履约期碳排放配额预分配及核定确认,国能连江公司加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来首年履约即实现配额盈余11.54万吨。国能连江公司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提升,成立碳排放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修编并严格执行碳排放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推进煤检验工作标准化
11月5日,从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沙举办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于11月4日完成了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履约的企业。今年以来,伴随《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中国碳市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11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包括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报送和审核,月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化存
10月3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第二次有偿竞价发放的通告。本次有偿竞价发放的碳排放配额总量为100万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第二次有偿竞价发放的通告根据《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京政发〔2024〕6号)有关规定和《北京市生态环境
为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强制碳市场)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配额分配相关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以下简称《配额方案》),此次《配额方案》
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图解:供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全文点击:《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编制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全文如下: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10月10日印发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和回购管理办法》(京环发〔2024〕18号),本办法适用于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的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和回购活动,由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回购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北京
10月9日三友化工公告,热电分公司拟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大宗协议、挂牌交易等多种转让方式出售结余碳排放配额,累计出售量不超过100万吨(含)。根据目前碳市场交易走势,出售价格90元/吨(含税)左右,如按出售100万吨测算,预计交易总金额约0.9亿元,扣除相关费用后,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度净利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2023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第三次有偿竞价发放结果通告,本次有偿发放总量为2,800,000吨,竞买成交总量为239,829吨,统一成交价为89.60元/吨,总成交金额为21,488,678.40元人民币。2023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第三次有偿竞价发放结果通告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
近日,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JL/TC55,主要负责开展省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体系研究,承担省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化技术支撑工作。与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工作领域相对应。第一届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11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包括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报送和审核,月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化存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10月10日印发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和回购管理办法》(京环发〔2024〕18号),本办法适用于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的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和回购活动,由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回购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北京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10月9日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京环发〔2024〕16号),用于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详情如下: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纳入本市碳排放权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重点碳排放单位可用于抵销的碳减排量包括全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鼓励优先使用本地产生的碳减排量。1吨碳减排量可抵销1吨碳排放量。重点碳排放单位使用本
一、大会主题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进,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不仅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经济安全的必然要求,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命运抉择。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
近日,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刘晖主任一行7人,到华电昌吉分公司进行2024年发电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监督帮扶检查。为帮助发电企业更好地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积极应对降碳、减污、扩绿、增加的碳排放发展要求,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
为维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激励碳排放单位的减碳活动,保障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8月12日起就《北京市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和回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本办法适用于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的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和回购活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京市碳排放配额有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的公告,广东省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391家控排企业和单位,已足额完成配额清缴工作的有389家,另有2家企业未按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的公告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做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8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及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其中明确,按照系统推进、急用先行、开放协同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研制一批国家标准、采信一批团体标准、突破一批国际标准、启动一批标准化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0月15日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环办〔2024〕18号),本文件适用于受委托的核查机构开展对纳入湖北省碳市场的企业开展的碳排放报告及相关数据的核查及复查。湖北省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试行)1目的和范围为进一步提高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行业(CETS—AG—02.01—V01—2024)》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8月2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本次抽查共包含112家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各有关单位:按照2024年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有关安排,现组织开展
8月1日,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欧盟委员会关于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文版全文,中方和欧盟将在以下领域交流信息、经验及专业知识,并增进相互了解:(1)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政策设计和规则制定;(2)负责碳排放报告、核查、机构认可和交易的实施、履约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7月18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纳入全国碳市场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环气候〔2024〕127号),并发布纳入此次工作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纳入全国碳市场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
为系统评估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情况,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和对外合作处、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天府永兴实验室减污降碳评估研究中心联合编制了《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2023年度进展报告》。该报告为四川省首份对外发布的近零碳排放园区评估研究报告,包括试点建设进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关于对〈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的后评估报告》意见建议的函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的后评估报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湖北省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以加强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能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管理的水平。详情如下: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鄂交发〔2024〕23号各市州交通运输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我省控排企业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我省控排企业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2020年5月省政府令第275号)、《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154家控排企业被纳入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单位,包括钢铁、化工、石化、建材、油气开采、有色、机械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电子设备制造、食品饮料、医药制造、矿山等工业行业和航空运输业(机场)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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