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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统筹研究范围为晋城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9424.9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建设布局范围为晋城市中心城区,与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包括城区全域和泽州县金村镇、南村镇、大箕镇、高都镇、巴公镇部分空间,面积约375平方公里。
(五)规划对象
1.电动汽车
电动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动汽车(含增程式电动汽车)。根据使用功能可分为电动私家车、电动出租车、电动公交车、电动市政车、电动重型商用车等。
2.充(换)电基础设施
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设施。根据设备特点,可分为慢充桩、快充桩和换电设施三种。根据服务对象,可分为公共充电设施、专用充(换)电设施、自用充电设施三种。
二、现状分析
(一)全市域现状分析
1.全市域电动汽车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底,全市域共有电动汽车30546辆,电动汽车占比达到5.1%,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达到34.16%,且呈不断增长趋势。
2.全市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底,全市域共有充电站点713个,充电桩4850个。其中,公共充电站点422个,公共充电桩2560个;专用充电站点291个,专用充电桩2290个。
(二)中心城区现状分析
1.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底,中心城区共有电动汽车约17615辆,包括电动私家车15432辆、电动公交车873辆、电动巡游出租车906辆、电动网约出租车231辆和电动市政车173辆。
2.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底,晋城市中心城区现有公共充电站和专用充电站共381个,总桩数2812个,桩车比1:6.3。其中,公共充电站68个,总桩数904个;专用充电站302个,总桩数1626个;特种专用充电站11个,总桩数282个。
三、需求分析
(一)全市域充(换)电基础设施需求预测
截至2023年底,晋城全市域汽车保有量60.38万辆,电动汽车保有量3.05万辆。汽车年增量稳定在3.3万辆,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数值与全国数值接近,根据中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预测,2024年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40%,2025年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50%,2026年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60%。预测到2026年底,晋城市全市域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0.28万辆,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8万辆。
到2026年底,晋城全市域城乡地区公共+专用充电桩桩车比稳定在1:6,全市域城乡地区至少建成1.33万个公共+专用充电桩。
(二)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需求预测
预测到2026年底,中心城区汽车保有量包括城区汽车保有量和(1/3)泽州县汽车保有量,为28.12万辆。按照中心城区汽车保有量占比进行推算,到2026年底,中心城区电动汽车保有量约46160辆。
到2026年底,中心城区公共+专用充电桩桩车比稳定在1:6,需要布置7693个公共+专用充电桩。
四、目标与原则
(一)规划目标
以市场为主体,以政府为支撑,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公路和景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换)电网络格局。公共+专用充电桩桩车比动态保持在1:6。
(二)规划原则
1.统筹推进、布局均衡
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统筹协调。围绕城市、乡镇、农村、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等,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2.适度超前、突出重点
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建设要求,加快形成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各级公路和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
3.智慧管理、综合利用
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为技术依托,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充(换)电设备与配电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等技术运用,提高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提升综合服务保障水平。
4.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扶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生产运营企业,培育本地充(换)电产业快速发展。由市县两级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遴选具备资金、技术、管理、运维等有实力的企业按照“统建统服”模式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五、全市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
(一)全市域城乡地区公共+专用充电桩布局规划
到2026年底,全市域城乡地区至少建成1.33万个公共+专用充电桩,其中现状4850个,新增8491个。根据各县(市、区)预测电动汽车数量比例,分配各县(市、区)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见附表1)
在县城客运站、商场、公园、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枢纽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布置公共充电桩。优先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四好农村路”邻近乡镇和村布设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在乡镇办公场所、公共停车场和村群众广场、汽车站等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根据各乡镇的人口对充电桩数量进行规划。(见附表2)
(二)全市域公路公共充电桩布局规划
全市域公路公共充电站53个,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545个。其中,高速公路充电站18个,充电桩114个;国省干线充电站12个,充电桩83个;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充电站23个,充电桩348个。近期建设应结合实际的车流量和充电需求,有序建设充电桩,避免过度超前,产生浪费。
1.高速公路充电桩布局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需按照小客车车位15%的比例建设充电桩。规划高速公路充电站18个,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14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62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52个。新增充电桩应以快充桩为主。(见附表3)
2.国省干线充电桩布局
依托4条国省干线附属的12个道班、停车区建设充电桩,按照小客车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83个。新增充电桩应以快充桩为主。(见附表4)
3.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充电桩布局
依托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附属的23个驿站建设充电桩,按照小客车车位2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348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12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336个。新增充电桩应以快慢桩结合为主。(见附表5)
(三)全市域景区公共充电桩布局规划
规划A级景区充电桩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宜按照小客车车位30%比例建设充电桩,其它A级景区宜按照小客车车位15%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456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29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1427个。新增充电桩应以快慢桩结合为主。近期建设应结合实际的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有序建设充电桩,避免过度超前,产生浪费。(见附表6)
(四)全市域重型车辆充(换)电站布局规划
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物流车辆、短倒车辆、渣土车辆、混凝土车辆等。重型车辆充(换)电站包括充电站、充换一体站。本次规划主要以引导为主,先期规则共设置80处,后期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建设。
1.城市边缘区域
城市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渣土车辆、混凝土车辆。规划在晋城市市域设置9座城市充(换)电站,以快充桩为主,兼容换电功能。(见附表7)
2.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物流车辆、短倒车辆。规划建设至少10个工业园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以充电为主,兼容换电功能。(见附表8)
3.煤矿集聚区
煤矿集聚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短倒车辆。规划建设至少50座煤矿集聚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煤矿集聚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可依托大型煤矿企业,在企业内部或煤炭外运通道沿线建设。有煤矿的乡镇集中区至少建设1处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以快充桩为主,兼容换电功能。(见附表9)
4.物流集聚区
物流集聚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物流车辆、短倒车辆。规划建设至少5个物流集聚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以快充桩为主,兼容换电功能。(见附表10)
5.大型独立工业企业
大型企业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于独立大型工业企业的短倒车辆,规划建设6个重型车辆充(换)电站。(见附表11)
六、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一)中心城区充(换)电体系规划
1.指标要求
中心城区充电桩实施策略一览表
2.总体布局
中心城区构建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专)用桩为基础,以公共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共充电桩为保障的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公共充电站点1公里服务半径全覆盖。
(二)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内的公共充电桩建设依托对外开放的停车资源,包括公共停车场、大型公共场馆配建停车场、商业综合体配建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交通枢纽配建停车场、改建增建加油加气站。
1.总体布局
在中心城区内,对核心区域进行站点密度增加,对边缘地区补足充电服务缺口。规划264处公共充电站点,其中现状公共充电站点68处,新增公共充电站点196处。规划桩数4663个,其中现状桩数904个,新增桩数3759个。
公共充电站点应面向全社会车辆全时段提供充电服务,应分散均衡布局,尽可能结合居民生活场景布局公共充电点位,打造“工作停车+充电”、“消费停车+充电”、“休憩停车+充电”等停车充电场景。
2.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布局
新建公共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现状公共停车场宜按照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通过调研梳理,现状及在建的公共停车场共有115处,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238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432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806个。
现状公共停车场分为永久性公共停车场和临时性公共停车场。临时性公共停车场内建设充电桩,需经过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在面临城市规划改造实施和土地征收时,应无偿拆除停车场地及附属充电桩。充电站点建设应优先选择永久性公共停车场,永久性公共停车场内充电桩建设应以快充桩为主;临时性停车场可结合现状和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判定,如确实没有建设改造可能性的场地,可适当建设一定比例的快充桩;其余临时性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应以慢充桩为主,减少投资风险,避免浪费。(见附表12)
3.大型公共建筑充电桩布局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现状大型公共建筑宜按照配套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现状及在建的大型公共建筑中有18处停车规模较大,适合建设公共充电站点,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630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163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467个。新增充电桩以快慢桩结合的形式建设。(见附表13)
4.商业综合体充电桩布局
新建商业综合体应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现状商业综合体宜按照配套停车位15%的比例建设充电桩。通过调研梳理,现状及在建的商业综合体中有24处停车规模较大,适合建设公共充电站点,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619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67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1552个。新增充电桩应以快慢桩结合的形式建设。(见附表14)
5.路内停车位充电桩布局
泽州路、凤台街、书院街、太岳街、文博路、景西路、迎宾街、文昌街等8条道路的路内停车位,两侧空间较大,接电条件较好,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共设置92个站点,560个充电桩。
书院街、太岳街、文博路、景西路四条道路的充电桩设置在临近路内车位的设施带内,迎宾街的充电桩设置在临近路内车位的绿化隔离带内,泽州路、凤台街、文昌街的充电桩设置在人行道停车位上。(见附表15)
6.交通枢纽充电桩布局
中心城区内的交通枢纽为晋城东站和客运东站,宜按照其配套的社会停车位25%的比例建设充电桩,以快充桩为主。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18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28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90个。(见附表16)
7.专职公共充电站建设指引
专职公共充电站是不依托停车场地,在独立用地上建设的专用公共充电站。
专职公共充电站根据建设特点分为三种形式,分别是加气站改建充电站、加油站升级综合补能站、其他用地建设的独立公共充电站。
加气站改建充电站将成为专职公共充电站的主要组成部分。晋城市中心城区现状共有13处加气站,主要服务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至2026年中心城区的加气站需加装变电设备和充电桩,成为专职公共充电站。13处加气站改造后,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498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86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412个。新增充电桩以快充桩为主。(见附表17)
中心城区的现状及新建加油站宜按照综合补能站标准改造和建设,鼓励其在满足自身建设条件下,配套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桩。
鼓励其他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等独立建设或配套建设专职公共充电站。
(三)中心城区普通专用充电桩布局规划
晋城市中心城区内的普通专用充电桩建设主要依托单位、园区、小区的内部停车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商务写字楼内部停车场、企业园区内部停车场、酒店内部停车场、小区内部停车场的非私人车位。
1.总体布局
普通专用充电桩主要包含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充电桩、商务办公专用充电桩、酒店专用充电桩、小区内部充电桩和企业园区内部充电桩。
2.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充电桩布局
新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中有91处具备充电桩建设条件,宜按照2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421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521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900个。新增充电桩应以慢充桩为主。规划结合各个单位实际充电需求,有序建设充电桩。(见附表18)
3.商务办公专用充电桩布局
新建商务写字楼,应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现状商务写字楼中有13处充电桩建设条件良好,宜按照2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240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36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204个。新增充电桩应以慢充桩为主。规划结合各商务写字楼实际充电需求,有序建设充电桩。(见附表19)
4.酒店专用充电桩布局
新建酒店应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现状酒店中有11处充电桩建设条件良好,宜按照2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31个,应以慢充桩为主。规划结合各酒店实际充电需求,有序建设充电桩。(见附表20)
5.企业园区专用充电桩布局
企业专用充电桩主要是服务于日常工作人员通勤以及服务园区日常生产生活的电动汽车充电,不包括重型车辆的充(换)电服务。
新建企业园区内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充电桩,引导具备场地条件的企业建设光储充一体站。本次规划不进行详细布点。
6.小区专用充电桩规划
小区专用充电桩依托小区的共用车位建设,是小区内部居民的共用充电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文件要求,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
(1)新建小区
压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居住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15%。
(2)现状小区
既有小区依托共用车位建设专用充电桩,承担辅助充电功能,由业委会根据居民实际需求申请安装。鼓励采用公平竞争方式遴选有实力的企业以“统建统服”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老旧小区应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建设专用充电桩,或由业委会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申请安装。原则上业委会自主招标或委托社区居委会确定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缺乏停车位的老旧小区,规划利用周边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的配套公共充电桩,解决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3)具体要求
小区专用充电桩运营企业应具备智能有序充电技术、安全预警处置能力,统一建设小区居民专用充电桩,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服务,形成“统建统服”模式。运营企业承担安全保障、维护检修的责任。
为合理、高效利用电网资源,避免公共资源浪费,小区专用充电桩应选择慢充桩。考虑到传统交流慢充桩不具备车桩数据通信能力,无法对接“智能有序”系统和“安全预警”系统,建议小区专用桩推广使用直流慢充桩。
(四)中心城区特种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
1.总体布局
特种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于公交车辆、市政车辆、重型工程车辆、重型物流车辆,规划依托专用场站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2.公交专用充电桩布局
至2026年底,中心城区规划公交专用充电站点11个,最大公交专用桩建设容量可达428个。规划结合公交车运行充电的实际需求,有序新增专用桩数量。(见附表21)
3.市政专用充电桩布局
规划保留现有的2座市政专用充电站,对七岭店市政专用充电站进行改扩建,并配套建设市政车辆保养维护设施,建设成为市政车辆充电停保综合站。现状桩数为34个,可新增桩数为28个,最大建设容量为62个。(见附表22)
4.重型车辆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
规划建设5处重型车辆专用充(换)电站,分别为耿窑充(换)电站、七岭店充(换)电站、崔庄充(换)电站、山西底村充(换)电站、晋城东物流充(换)电站。以重卡换电为主,兼顾重卡大功率充电,重卡专用桩规划达到138个。
耿窑充(换)电站位于金匠工业园区耿窑社区,重点服务园区的重型短倒车辆和重型物流车辆。七岭店充(换)电站位于七岭店村,重点服务重型渣土车辆、重型工程车辆。崔庄充(换)电站位于崔庄村,重点服务重型渣土车辆、重型工程车辆。山西底村充(换)电站位于山西底村,重点服务重型短倒车辆、重型物流车辆、重型渣土车辆、重型工程车辆。晋城东物流充(换)电站位于东部物流园区龙化村,重点服务重型短倒车辆、重型物流车辆。
(五)中心城区自用充电桩规划
自用充电桩依托小区的居民自有车位建设,是小区内部居民的私人充电桩。晋城市中心城区现状小区内部的私人车位总计70428个。为加强居民小区公共安全管理,鼓励采用“统建统服”模式,综合考虑安全、消防、电网接入等条件进行建设。
1.安全建设规范
居民安装自用充电桩,以7千瓦交流桩或随车桩为主,低于20千瓦小功率直流桩为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动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役充电桩安全管理规范》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建设管理标准,全面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车位位于人防工程的应符合《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
2.自用充电桩报装流程
落实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资料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居民自用充电桩须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专用固定停车位上安装,无法证明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固定停车位,不得申请自用充电桩安装。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
3.规范管理责任
自用桩由所有权人自行建设、自行管理、自行负责,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承担充电基础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巡检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提醒自用桩所有权人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自用桩拆除或者迁移时,所有权人应当向电力部门申请用电销户。对6个月以上不用电的“僵尸桩”供电主体应采取限电措施,确保充电负荷合理利用。
七、充(换)电站点安全技术保障要求
(一)杜绝“私装乱建”
为确保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体系安全运行,减少电动汽车充(换)电隐患风险,所有类型充电桩的建设、安装、使用、维护环节都应符合安全标准、满足安全要求,坚决杜绝企业、个人“私装乱建”。
(二)消防安全建设要求
为尽可能确保电动汽车充(换)电停放安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宜选择在地面开敞空间进行建设。地面充电桩及停车位应处于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并确保消防救援力量便于到达。
由于场地条件限制,必须选择在地下车库或地上车库建设的,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车库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车库内配建的充电设施应集中布置,并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防火门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车库其他部位分隔。每个防火单元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处于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
额定功率大于7千瓦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应设在建筑物内。不大于7千瓦的充电设施可设置在建筑物内部首层和地下一层及外墙敞开式多层停车库首层。
大型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配建充电桩应优先选择地面车位安装,不宜在建筑地下部分设置充电桩。
不应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设置充电桩,在文物建筑周围设置充电桩,应当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设置防火间距。
(三)预警处置机制建设
搭建全市域统一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监测平台,并要求全市域的公共充电桩、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接入平台并上传实时电池安全信息。实时掌握安全反馈信息,对充(换)电设备、车辆电池进行安全预警,并制定安全预警的处置机制,实现对设备火灾、电池自燃等风险隐患的提前干预,提升救援能力。
八、充(换)电基础设施技术管控要求
(一)充(换)电设备要求
1.鼓励建设光储充换一体站
鼓励具备条件的专职公共充电站、大型公共停车场建设光储充换一体站。规划利用现有及新建车棚顶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通过模块化储能装置,形成光储充换一体化系统,接入站内专变,提高清洁能源的开发消纳水平,降低充(换)电站对电网的冲击和用电成本。
2.预留快充桩升级能力
公共充电站点应尽可能选用大功率直流快充桩,减少单车充电时长,提高充电周转率,提升公共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公共充电站点在设计建设中,应预留设备升级和满足充电功率进一步提升,预留液冷超充、大功率群充等技术建设改造空间。
3.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交互能力
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具备电池安全监测能力和上传实时信息的能力,打通电池安全数据的上传瓶颈。鼓励淘汰现有交流慢充桩,推广使用直流慢充桩。
(二)信息平台建设要求
建设晋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监测平台,全面接入所有公共充电桩、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确保数据实时上传。满足政府部门对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在线监控、状态查询、安全监测、大数据分析、功率管控等要求。将信息平台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三)完善配套电网
根据国网供电10kV配电网规划,晋城市中心城区共划定35个充(换)电管控单元。要在综合评估电网支撑力的基础上,明确各单元充(换)电基设施建设总规模和管控要求。
鉴于目前晋城市主城区除西北片区和东南新区的大部分区域外,其他区域10kV线路网不能有效支撑未来三年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进行用电负荷增容,谋划建设10kV线路网及环网柜。目前可采用公共充(换)电站点通过快慢桩搭配、建设储能模块、引导错峰充(换)电等方法控制总用电负荷,减少对区域电网的冲击。
(四)风貌管控要求
规划统一的充(换)电设备标志,形成城市品牌,并在各类充(换)电场地沿道路一侧设置醒目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指示标志。
设置在路内停车位的公共充电桩应控制设备体量,减少对步行、非机动交通的干扰,减少对道路景观的影响。路内停车位上的充电设施应避开重要建筑的沿街立面,减少对街道两侧建筑风貌的影响。
九、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配建要求
新建项目的充电桩配建和建设能力预留标准应纳入用地规划条件。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充电桩配建和建设能力预留的竣工验收,重点验收建设项目的电力容量预留、低压电缆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表后桥架及线缆的安装敷设情况。
(二)制定公共资源利用方案
至2026年,在晋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依托各类公共停车资源新增2605个充电桩。其中,依托公共停车场新增806个充电桩;依托大型公共建筑及交通枢纽新增467个充电桩;依托路内停车位新增432个充电桩;依托机关事业单位新增900个充电桩。通过与企业进行合作,加强统筹管理,根据不同商业价值对资源进行切块打包,提高利用率。同时建议制定专门的统筹推进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三)推行充(换)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模式
为高质量做好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防范安全风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由市县两级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遴选具备资金、技术、管理、运维等有实力的企业,按照“统建统服”模式开展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责任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充(换)电基础设施产权(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能源部门负责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产权(运营)企业进行安全监管。
应急、住建、文旅、公安、消防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坚持“三管三必须”,以职责法定、业务相近,“谁靠近谁牵头、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为基本原则,履行安全监管(管理)责任。
(五)严格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备案审批流程
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建设、施工、运营资质,须到市级能源部门进行登记,依据市级能源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履行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等手续办理。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制度。建设需独立占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要符合《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4-2026年)》,在落实合法用地手续后,由属地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跨区域建设或打包建设项目由上一级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加强审管联动,行政审批部门受理备案后,向同级能源部门征求意见,能源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审批部门依据能源部门意见决定是否备案。
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资料的通知》要求,履行报装流程。
(六)严格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能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共同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实行“定期考核,动态退出”机制。能源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不断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对于经营困难、技术落后、使用效率低的充电基础设施,引导其逐步退出。
(七)强化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技术保障
要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车位管理,提高充电利用率,按照规划要求,科学测算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电能需求,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能源需求;完善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消防与电气等安全设计要求,规范建设施工与运行维护,全方位提升充电设施安全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与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方案,推广运用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次利用、无人值守自助式服务、桩群协同控制等技术。
(八)建立健全规划协作推进机制
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选址建设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和配电网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场站应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应加强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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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
端午假期,位于江苏靖江的江阴大桥服务区车流如织,新能源汽车充电区排起长龙。一辆移动充电车及时驶入“救急”,工作人员熟练地为排队车辆连接充电枪,电子显示屏上跳出“本次使用100%绿电”字样。“以前只关心充电快慢,现在还能看到环保贡献值。”新能源车主王晓东指着手机上的绿电溯源证书对记者说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5月30日,国内首次基于“5G+量子”虚拟电厂精准调度的车网互动规模化实测在合肥举行。此次实测活动以合肥市政务中心国家级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为中心,覆盖社会运营场站、公交场站、公共机构场站、企业专用场站4大场景,5个重点示范站点。其中合肥市政务中心这座集“光储充
5月29日,宁德时代与兰州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新能源电池后市场建设、全域交通电动化升级及零碳城市生态构建三大领域深化合作,致力于将兰州打造成西北地区零碳转型的样板城市。兰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魏永辉,副市长阮强,与宁德时代监事会主席、区域管理总裁吴映明,华南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重庆大渡口区与苏文电能在上海国际车展上签订投资合作协议,苏文电能拟投资25亿元,在大渡口打造成渝地区综合能源站研发营运中心,并计划在成渝地区共建设100座综合能源场站,推动完善当地新能源基础设施。据悉,每个综合能源场站将集合光伏发电、储能、充电、换电、车辆检
作为推进能源向清洁化转型的关键产品之一,锂电池本身需要做到低碳、零碳,既有政策的迫切性要求,也是企业自身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据电池中国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动力、储能电池主流企业,都已经在积极推进零碳产品、零碳工厂、零碳园区的构建或规划。与此同时,部分头部企业,已经制定了明确的碳中
最近,中国行业报协会、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办,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承办的以“激发新动能潮涌长三角”为主题的联合主题采访活动在江苏南京举办。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的20余名记者,走进国网江苏电力、国网电科院(南瑞集团),深入挖掘科技创新、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和实践
近日,又一则利好消息从宁德时代传出。宁德时代昨日宣布,公司与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于4月18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加快实现产业零碳发展为总目标,围绕零碳陆港、新能源公交车、物流仓储服务、重卡电动化及换电业务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构建零碳能源补给生态链。双方合作主要围绕三大方向展开:
4月18日,在“枢纽金华·链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融合发展大会上,宁德时代与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金华交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加快实现产业零碳发展为总目标,围绕零碳陆港、新能源公交车、物流仓储服务、重卡电动化及换电业务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构建零碳能源补给生态链。
2025年4月1日,蔚来能源旗下长沙蔚然能源有限公司与长沙经开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数智”)在长沙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虚拟电厂接入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长沙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蒋红波出席并见证签约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3月17日~3月21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浙江温州特高压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3月14日,浙江温州苍南启动全县电网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未来三年将投资22.8亿元,实施电网工程26个,工程类型主要为供电能力提升类(变压站工程)、清洁能源接入类(电力输送通道工程)两大类,计划到202
分时电价政策设立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引导用户进行负荷调整,而调整负荷这个个体行为,必然会有多方受到影响。而围绕着终端工商业用户的电力供给和消费,绕不开电力用户,电网公司,售电公司,光伏储能以及政府这几个角色。本文就来分析一下,负荷调整对于各方都会带来何种影响,以及相关利益方需要怎样的
当地时间6月10日,吉尔吉斯斯坦总理阿德尔别克·卡西马利耶夫在乌兹别克斯坦能源部副部长乌米德·马马达米诺夫的陪同下,来到中国能建国际集团、浙江火电和中电工程安徽院总承包建设的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光储项目调研。阿德尔别克·卡西马利耶夫一行实地考察了乌兹塔什干光储项目200MW光伏电站的升压站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9日,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凉山盐源牦牛坪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EPC工程项目68MW/136MWh构网型储能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以9841.32万元预中标该项目,折合单价0.724元/Wh。根据招标公告,本次采购的范围为额定容量68MW/136MWh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
/正泰电源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日下午3点49分,位于韩国忠清南道瑞山市大山邑的Kieun-ri光伏储能电站报告称发生了火灾,消防队员奋斗了10小时40分钟,终于将火势扑灭。信息显示,此次火灾造成了储能系统所在建筑物被烧毁,以及部分太阳能电池板被烧毁,所幸没有人员伤亡。(韩国消防局)报道显示,火灾发生在
2025年6月10-13日,全球光储行业年度盛会——SNECPVES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和智慧能源储能及电池技术与装备(上海)大会暨展览会(简称2025SNECPVES国际光伏储能两会)即将震撼开幕!会议时间:2025年6月10-12日会议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洲际酒店(上海市诸光路1700号)展览时间:2025年6月11-
近日,思格新能源携手保加利亚可再生能源企业TrakiaMT,成功完成保加利亚南部MalkoTarnovo镇20MWh大型地面光伏储能项目建设。项目坐落于保加利亚与土耳其交界的群山之间,随着光储项目的建成运行,不仅实现了清洁电力在山区的稳定输出,也为提升区域能源独立性和用能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拥有“玫瑰之
近日,江苏苏州沃磁公司通过“一站式”碳中和普惠服务中心,购买了信义光伏(苏州)有限公司智能微电网项目的1000吨碳减排量。这是苏州“碳普惠”体系建立以来的首笔微电网用户交易。位于张家港的信义光伏微电网项目于今年3月初投运,其41兆瓦分布式光伏年发电量超1.8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景春梅金爱伟谢笑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近两年来,我国光伏制造业阶段性供需失衡,“量增价减”问题加剧,出现“内卷式”竞争。光伏制造业是我国培育的重要新质生产力,长期看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在推动光伏制造业重回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00MW600MWh储能电站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324.4158万元,折合单价0.555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当地时间6月2日,由中国能建国际集团、浙江火电、安徽院承建的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光储项目储能站顺利完成现场控制楼结构封顶浇筑以及场区场平和强夯施工全面竣工两项关键节点,标志着项目建设进入关键攻坚阶段。建设过程中,项目履约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引进先进工艺、强化过程管
6月11日,全球瞩目的2025SNEC光伏展即将在上海拉开帷幕。在这场汇聚全球顶尖能源企业的盛会上,奇点能源将以一系列重磅动作点燃行业期待。从社会责任到技术突破,从生态共建到趣味互动,五大看点提前揭晓,带您提前锁定这场不容错过的能源盛宴!看点一.首发ESG报告,彰显绿色担当展会首日,奇点能源将
近日,普洛斯新能源为申通快递量身打造的用户端储能项目正式投入运营,该项目位于申通快递上海转运中心,总容量达2.75MW/5.83MWh。此次部署的储能系统是普洛斯与申通快递在物流园区采用储能保供电服务的首次尝试,不仅助力申通快递提升园区运营稳定性,更为快递物流行业向高效、低碳运营模式转型树立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四川省首个全产业链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成都方鑫冷轧薄板有限公司5MW/1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正式并网运行。项目总规模5MW/10MWh,采用“两充两放”模式,通过智能化能量管理系统,实时分析电价数据与负荷需求,每日在用电低谷时段、平时时段充电,在日间用电高峰时段释放储
截至2024年底,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3140万辆。面对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带来的充电基础设施需求压力,储能技术正成为破解充电网络峰谷矛盾的核心突破口。近日,海博思创完成星纪云能(无锡)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北翟路超级充电站的储能项目交付,通过精准的峰谷套利策略与智能功率支撑技术,为充
5月28日,山东晶农能源集团晶农能源微电网系统智造项目在高新区开工建设。微电网系统智造项目计划投资1.8亿元建设,涵盖微电网系统、源网荷储系统、新型分布式储能集成系统等领域。
2025年5月20日,由浙江云基慧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基慧储能”)提供储能系统解决方案的扬州祖名用户侧分布式储能项目成功并网。项目规模3.7MW/7.955MWh,采用“光储一体化”模式,有效提升绿电消纳能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力江苏工商业储能规模化发展。此次并网不仅是技术的突破,更是对
5月20日,《美国化学会会刊》刊发了一则论文显示,中国科研领域在全固态电池失效机制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联合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组成的团队,首次在纳米尺度揭示了无机固态电解质中的软短路—硬短路转变机制及其背后的析锂动力学,破解了固态电池短路难题。来源丨北极星电池网受
2025年初,136号文件横空出世,我国的新能源行业随之进入了旨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新能源市场化进程的政策密集且深入的调整期。从政策过山车到市场马拉松,储能行业也正经历从"政策依赖"到"价值创造"的涅槃重生。这一过程不仅重构了储能行业底层逻辑,更催生了技术迭代、模式创新与生态重构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0日,内蒙古阿拉善盟发布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2025年1-4月阿拉善电网新能源消纳条件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实施分散式风电规模1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规模10万千瓦。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由电网企业免费提供接入系统相关方案
今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要求新能源全电量入市,并通过机制电价、竞价规则等实现市场化转型。这也给储能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市面上有两个观点,一是短期内,储能发展速度将大为受限;二是长期来说,
多地提前入夏,用电负荷激增,如何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在湖北,分布各地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派上了用场。当地聚合上千个充电桩的负荷构建虚拟电厂,在高峰时段按需调节电网频率,有效避免了负荷过载引发停电事故。今年4月以来,湖北多地出现高温,4月全社会用电量达225.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6%。进入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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