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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统筹研究范围为晋城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9424.9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建设布局范围为晋城市中心城区,与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包括城区全域和泽州县金村镇、南村镇、大箕镇、高都镇、巴公镇部分空间,面积约375平方公里。
(五)规划对象
1.电动汽车
电动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动汽车(含增程式电动汽车)。根据使用功能可分为电动私家车、电动出租车、电动公交车、电动市政车、电动重型商用车等。
2.充(换)电基础设施
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设施。根据设备特点,可分为慢充桩、快充桩和换电设施三种。根据服务对象,可分为公共充电设施、专用充(换)电设施、自用充电设施三种。
二、现状分析
(一)全市域现状分析
1.全市域电动汽车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底,全市域共有电动汽车30546辆,电动汽车占比达到5.1%,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达到34.16%,且呈不断增长趋势。
2.全市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底,全市域共有充电站点713个,充电桩4850个。其中,公共充电站点422个,公共充电桩2560个;专用充电站点291个,专用充电桩2290个。
(二)中心城区现状分析
1.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底,中心城区共有电动汽车约17615辆,包括电动私家车15432辆、电动公交车873辆、电动巡游出租车906辆、电动网约出租车231辆和电动市政车173辆。
2.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截至2023年底,晋城市中心城区现有公共充电站和专用充电站共381个,总桩数2812个,桩车比1:6.3。其中,公共充电站68个,总桩数904个;专用充电站302个,总桩数1626个;特种专用充电站11个,总桩数282个。
三、需求分析
(一)全市域充(换)电基础设施需求预测
截至2023年底,晋城全市域汽车保有量60.38万辆,电动汽车保有量3.05万辆。汽车年增量稳定在3.3万辆,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数值与全国数值接近,根据中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预测,2024年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40%,2025年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50%,2026年新增汽车电动渗透率60%。预测到2026年底,晋城市全市域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0.28万辆,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8万辆。
到2026年底,晋城全市域城乡地区公共+专用充电桩桩车比稳定在1:6,全市域城乡地区至少建成1.33万个公共+专用充电桩。
(二)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需求预测
预测到2026年底,中心城区汽车保有量包括城区汽车保有量和(1/3)泽州县汽车保有量,为28.12万辆。按照中心城区汽车保有量占比进行推算,到2026年底,中心城区电动汽车保有量约46160辆。
到2026年底,中心城区公共+专用充电桩桩车比稳定在1:6,需要布置7693个公共+专用充电桩。
四、目标与原则
(一)规划目标
以市场为主体,以政府为支撑,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公路和景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换)电网络格局。公共+专用充电桩桩车比动态保持在1:6。
(二)规划原则
1.统筹推进、布局均衡
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统筹协调。围绕城市、乡镇、农村、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等,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2.适度超前、突出重点
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建设要求,加快形成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各级公路和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
3.智慧管理、综合利用
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为技术依托,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充(换)电设备与配电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等技术运用,提高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提升综合服务保障水平。
4.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扶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生产运营企业,培育本地充(换)电产业快速发展。由市县两级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遴选具备资金、技术、管理、运维等有实力的企业按照“统建统服”模式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五、全市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
(一)全市域城乡地区公共+专用充电桩布局规划
到2026年底,全市域城乡地区至少建成1.33万个公共+专用充电桩,其中现状4850个,新增8491个。根据各县(市、区)预测电动汽车数量比例,分配各县(市、区)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见附表1)
在县城客运站、商场、公园、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枢纽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布置公共充电桩。优先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四好农村路”邻近乡镇和村布设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在乡镇办公场所、公共停车场和村群众广场、汽车站等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根据各乡镇的人口对充电桩数量进行规划。(见附表2)
(二)全市域公路公共充电桩布局规划
全市域公路公共充电站53个,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545个。其中,高速公路充电站18个,充电桩114个;国省干线充电站12个,充电桩83个;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充电站23个,充电桩348个。近期建设应结合实际的车流量和充电需求,有序建设充电桩,避免过度超前,产生浪费。
1.高速公路充电桩布局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需按照小客车车位15%的比例建设充电桩。规划高速公路充电站18个,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14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62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52个。新增充电桩应以快充桩为主。(见附表3)
2.国省干线充电桩布局
依托4条国省干线附属的12个道班、停车区建设充电桩,按照小客车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83个。新增充电桩应以快充桩为主。(见附表4)
3.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充电桩布局
依托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附属的23个驿站建设充电桩,按照小客车车位2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348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12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336个。新增充电桩应以快慢桩结合为主。(见附表5)
(三)全市域景区公共充电桩布局规划
规划A级景区充电桩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宜按照小客车车位30%比例建设充电桩,其它A级景区宜按照小客车车位15%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456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29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1427个。新增充电桩应以快慢桩结合为主。近期建设应结合实际的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有序建设充电桩,避免过度超前,产生浪费。(见附表6)
(四)全市域重型车辆充(换)电站布局规划
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物流车辆、短倒车辆、渣土车辆、混凝土车辆等。重型车辆充(换)电站包括充电站、充换一体站。本次规划主要以引导为主,先期规则共设置80处,后期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建设。
1.城市边缘区域
城市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渣土车辆、混凝土车辆。规划在晋城市市域设置9座城市充(换)电站,以快充桩为主,兼容换电功能。(见附表7)
2.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物流车辆、短倒车辆。规划建设至少10个工业园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以充电为主,兼容换电功能。(见附表8)
3.煤矿集聚区
煤矿集聚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短倒车辆。规划建设至少50座煤矿集聚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煤矿集聚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可依托大型煤矿企业,在企业内部或煤炭外运通道沿线建设。有煤矿的乡镇集中区至少建设1处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以快充桩为主,兼容换电功能。(见附表9)
4.物流集聚区
物流集聚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物流车辆、短倒车辆。规划建设至少5个物流集聚区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以快充桩为主,兼容换电功能。(见附表10)
5.大型独立工业企业
大型企业重型车辆充(换)电站主要服务于独立大型工业企业的短倒车辆,规划建设6个重型车辆充(换)电站。(见附表11)
六、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一)中心城区充(换)电体系规划
1.指标要求
中心城区充电桩实施策略一览表
2.总体布局
中心城区构建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专)用桩为基础,以公共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共充电桩为保障的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公共充电站点1公里服务半径全覆盖。
(二)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内的公共充电桩建设依托对外开放的停车资源,包括公共停车场、大型公共场馆配建停车场、商业综合体配建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交通枢纽配建停车场、改建增建加油加气站。
1.总体布局
在中心城区内,对核心区域进行站点密度增加,对边缘地区补足充电服务缺口。规划264处公共充电站点,其中现状公共充电站点68处,新增公共充电站点196处。规划桩数4663个,其中现状桩数904个,新增桩数3759个。
公共充电站点应面向全社会车辆全时段提供充电服务,应分散均衡布局,尽可能结合居民生活场景布局公共充电点位,打造“工作停车+充电”、“消费停车+充电”、“休憩停车+充电”等停车充电场景。
2.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布局
新建公共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现状公共停车场宜按照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通过调研梳理,现状及在建的公共停车场共有115处,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238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432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806个。
现状公共停车场分为永久性公共停车场和临时性公共停车场。临时性公共停车场内建设充电桩,需经过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在面临城市规划改造实施和土地征收时,应无偿拆除停车场地及附属充电桩。充电站点建设应优先选择永久性公共停车场,永久性公共停车场内充电桩建设应以快充桩为主;临时性停车场可结合现状和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判定,如确实没有建设改造可能性的场地,可适当建设一定比例的快充桩;其余临时性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应以慢充桩为主,减少投资风险,避免浪费。(见附表12)
3.大型公共建筑充电桩布局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现状大型公共建筑宜按照配套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现状及在建的大型公共建筑中有18处停车规模较大,适合建设公共充电站点,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630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163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467个。新增充电桩以快慢桩结合的形式建设。(见附表13)
4.商业综合体充电桩布局
新建商业综合体应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现状商业综合体宜按照配套停车位15%的比例建设充电桩。通过调研梳理,现状及在建的商业综合体中有24处停车规模较大,适合建设公共充电站点,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619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67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1552个。新增充电桩应以快慢桩结合的形式建设。(见附表14)
5.路内停车位充电桩布局
泽州路、凤台街、书院街、太岳街、文博路、景西路、迎宾街、文昌街等8条道路的路内停车位,两侧空间较大,接电条件较好,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共设置92个站点,560个充电桩。
书院街、太岳街、文博路、景西路四条道路的充电桩设置在临近路内车位的设施带内,迎宾街的充电桩设置在临近路内车位的绿化隔离带内,泽州路、凤台街、文昌街的充电桩设置在人行道停车位上。(见附表15)
6.交通枢纽充电桩布局
中心城区内的交通枢纽为晋城东站和客运东站,宜按照其配套的社会停车位25%的比例建设充电桩,以快充桩为主。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18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28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90个。(见附表16)
7.专职公共充电站建设指引
专职公共充电站是不依托停车场地,在独立用地上建设的专用公共充电站。
专职公共充电站根据建设特点分为三种形式,分别是加气站改建充电站、加油站升级综合补能站、其他用地建设的独立公共充电站。
加气站改建充电站将成为专职公共充电站的主要组成部分。晋城市中心城区现状共有13处加气站,主要服务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至2026年中心城区的加气站需加装变电设备和充电桩,成为专职公共充电站。13处加气站改造后,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498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86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412个。新增充电桩以快充桩为主。(见附表17)
中心城区的现状及新建加油站宜按照综合补能站标准改造和建设,鼓励其在满足自身建设条件下,配套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桩。
鼓励其他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等独立建设或配套建设专职公共充电站。
(三)中心城区普通专用充电桩布局规划
晋城市中心城区内的普通专用充电桩建设主要依托单位、园区、小区的内部停车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商务写字楼内部停车场、企业园区内部停车场、酒店内部停车场、小区内部停车场的非私人车位。
1.总体布局
普通专用充电桩主要包含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充电桩、商务办公专用充电桩、酒店专用充电桩、小区内部充电桩和企业园区内部充电桩。
2.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充电桩布局
新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中有91处具备充电桩建设条件,宜按照2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421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521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900个。新增充电桩应以慢充桩为主。规划结合各个单位实际充电需求,有序建设充电桩。(见附表18)
3.商务办公专用充电桩布局
新建商务写字楼,应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现状商务写字楼中有13处充电桩建设条件良好,宜按照2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240个,其中目前已建成充电桩36个,三年内最多可新增充电桩204个。新增充电桩应以慢充桩为主。规划结合各商务写字楼实际充电需求,有序建设充电桩。(见附表19)
4.酒店专用充电桩布局
新建酒店应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现状酒店中有11处充电桩建设条件良好,宜按照20%的比例建设充电桩,最大充电桩建设容量可达131个,应以慢充桩为主。规划结合各酒店实际充电需求,有序建设充电桩。(见附表20)
5.企业园区专用充电桩布局
企业专用充电桩主要是服务于日常工作人员通勤以及服务园区日常生产生活的电动汽车充电,不包括重型车辆的充(换)电服务。
新建企业园区内按照不低于总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范围。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充电桩,引导具备场地条件的企业建设光储充一体站。本次规划不进行详细布点。
6.小区专用充电桩规划
小区专用充电桩依托小区的共用车位建设,是小区内部居民的共用充电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文件要求,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
(1)新建小区
压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居住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15%。
(2)现状小区
既有小区依托共用车位建设专用充电桩,承担辅助充电功能,由业委会根据居民实际需求申请安装。鼓励采用公平竞争方式遴选有实力的企业以“统建统服”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老旧小区应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建设专用充电桩,或由业委会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申请安装。原则上业委会自主招标或委托社区居委会确定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缺乏停车位的老旧小区,规划利用周边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的配套公共充电桩,解决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3)具体要求
小区专用充电桩运营企业应具备智能有序充电技术、安全预警处置能力,统一建设小区居民专用充电桩,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服务,形成“统建统服”模式。运营企业承担安全保障、维护检修的责任。
为合理、高效利用电网资源,避免公共资源浪费,小区专用充电桩应选择慢充桩。考虑到传统交流慢充桩不具备车桩数据通信能力,无法对接“智能有序”系统和“安全预警”系统,建议小区专用桩推广使用直流慢充桩。
(四)中心城区特种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
1.总体布局
特种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于公交车辆、市政车辆、重型工程车辆、重型物流车辆,规划依托专用场站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2.公交专用充电桩布局
至2026年底,中心城区规划公交专用充电站点11个,最大公交专用桩建设容量可达428个。规划结合公交车运行充电的实际需求,有序新增专用桩数量。(见附表21)
3.市政专用充电桩布局
规划保留现有的2座市政专用充电站,对七岭店市政专用充电站进行改扩建,并配套建设市政车辆保养维护设施,建设成为市政车辆充电停保综合站。现状桩数为34个,可新增桩数为28个,最大建设容量为62个。(见附表22)
4.重型车辆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
规划建设5处重型车辆专用充(换)电站,分别为耿窑充(换)电站、七岭店充(换)电站、崔庄充(换)电站、山西底村充(换)电站、晋城东物流充(换)电站。以重卡换电为主,兼顾重卡大功率充电,重卡专用桩规划达到138个。
耿窑充(换)电站位于金匠工业园区耿窑社区,重点服务园区的重型短倒车辆和重型物流车辆。七岭店充(换)电站位于七岭店村,重点服务重型渣土车辆、重型工程车辆。崔庄充(换)电站位于崔庄村,重点服务重型渣土车辆、重型工程车辆。山西底村充(换)电站位于山西底村,重点服务重型短倒车辆、重型物流车辆、重型渣土车辆、重型工程车辆。晋城东物流充(换)电站位于东部物流园区龙化村,重点服务重型短倒车辆、重型物流车辆。
(五)中心城区自用充电桩规划
自用充电桩依托小区的居民自有车位建设,是小区内部居民的私人充电桩。晋城市中心城区现状小区内部的私人车位总计70428个。为加强居民小区公共安全管理,鼓励采用“统建统服”模式,综合考虑安全、消防、电网接入等条件进行建设。
1.安全建设规范
居民安装自用充电桩,以7千瓦交流桩或随车桩为主,低于20千瓦小功率直流桩为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动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役充电桩安全管理规范》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建设管理标准,全面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车位位于人防工程的应符合《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
2.自用充电桩报装流程
落实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资料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居民自用充电桩须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专用固定停车位上安装,无法证明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固定停车位,不得申请自用充电桩安装。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
3.规范管理责任
自用桩由所有权人自行建设、自行管理、自行负责,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承担充电基础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巡检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提醒自用桩所有权人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自用桩拆除或者迁移时,所有权人应当向电力部门申请用电销户。对6个月以上不用电的“僵尸桩”供电主体应采取限电措施,确保充电负荷合理利用。
七、充(换)电站点安全技术保障要求
(一)杜绝“私装乱建”
为确保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体系安全运行,减少电动汽车充(换)电隐患风险,所有类型充电桩的建设、安装、使用、维护环节都应符合安全标准、满足安全要求,坚决杜绝企业、个人“私装乱建”。
(二)消防安全建设要求
为尽可能确保电动汽车充(换)电停放安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宜选择在地面开敞空间进行建设。地面充电桩及停车位应处于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并确保消防救援力量便于到达。
由于场地条件限制,必须选择在地下车库或地上车库建设的,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车库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车库内配建的充电设施应集中布置,并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防火门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车库其他部位分隔。每个防火单元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处于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
额定功率大于7千瓦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应设在建筑物内。不大于7千瓦的充电设施可设置在建筑物内部首层和地下一层及外墙敞开式多层停车库首层。
大型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配建充电桩应优先选择地面车位安装,不宜在建筑地下部分设置充电桩。
不应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设置充电桩,在文物建筑周围设置充电桩,应当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设置防火间距。
(三)预警处置机制建设
搭建全市域统一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监测平台,并要求全市域的公共充电桩、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接入平台并上传实时电池安全信息。实时掌握安全反馈信息,对充(换)电设备、车辆电池进行安全预警,并制定安全预警的处置机制,实现对设备火灾、电池自燃等风险隐患的提前干预,提升救援能力。
八、充(换)电基础设施技术管控要求
(一)充(换)电设备要求
1.鼓励建设光储充换一体站
鼓励具备条件的专职公共充电站、大型公共停车场建设光储充换一体站。规划利用现有及新建车棚顶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通过模块化储能装置,形成光储充换一体化系统,接入站内专变,提高清洁能源的开发消纳水平,降低充(换)电站对电网的冲击和用电成本。
2.预留快充桩升级能力
公共充电站点应尽可能选用大功率直流快充桩,减少单车充电时长,提高充电周转率,提升公共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公共充电站点在设计建设中,应预留设备升级和满足充电功率进一步提升,预留液冷超充、大功率群充等技术建设改造空间。
3.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交互能力
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具备电池安全监测能力和上传实时信息的能力,打通电池安全数据的上传瓶颈。鼓励淘汰现有交流慢充桩,推广使用直流慢充桩。
(二)信息平台建设要求
建设晋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监测平台,全面接入所有公共充电桩、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确保数据实时上传。满足政府部门对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在线监控、状态查询、安全监测、大数据分析、功率管控等要求。将信息平台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三)完善配套电网
根据国网供电10kV配电网规划,晋城市中心城区共划定35个充(换)电管控单元。要在综合评估电网支撑力的基础上,明确各单元充(换)电基设施建设总规模和管控要求。
鉴于目前晋城市主城区除西北片区和东南新区的大部分区域外,其他区域10kV线路网不能有效支撑未来三年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进行用电负荷增容,谋划建设10kV线路网及环网柜。目前可采用公共充(换)电站点通过快慢桩搭配、建设储能模块、引导错峰充(换)电等方法控制总用电负荷,减少对区域电网的冲击。
(四)风貌管控要求
规划统一的充(换)电设备标志,形成城市品牌,并在各类充(换)电场地沿道路一侧设置醒目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指示标志。
设置在路内停车位的公共充电桩应控制设备体量,减少对步行、非机动交通的干扰,减少对道路景观的影响。路内停车位上的充电设施应避开重要建筑的沿街立面,减少对街道两侧建筑风貌的影响。
九、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配建要求
新建项目的充电桩配建和建设能力预留标准应纳入用地规划条件。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充电桩配建和建设能力预留的竣工验收,重点验收建设项目的电力容量预留、低压电缆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表后桥架及线缆的安装敷设情况。
(二)制定公共资源利用方案
至2026年,在晋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依托各类公共停车资源新增2605个充电桩。其中,依托公共停车场新增806个充电桩;依托大型公共建筑及交通枢纽新增467个充电桩;依托路内停车位新增432个充电桩;依托机关事业单位新增900个充电桩。通过与企业进行合作,加强统筹管理,根据不同商业价值对资源进行切块打包,提高利用率。同时建议制定专门的统筹推进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三)推行充(换)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模式
为高质量做好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防范安全风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由市县两级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遴选具备资金、技术、管理、运维等有实力的企业,按照“统建统服”模式开展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责任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充(换)电基础设施产权(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能源部门负责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产权(运营)企业进行安全监管。
应急、住建、文旅、公安、消防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坚持“三管三必须”,以职责法定、业务相近,“谁靠近谁牵头、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为基本原则,履行安全监管(管理)责任。
(五)严格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备案审批流程
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建设、施工、运营资质,须到市级能源部门进行登记,依据市级能源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履行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等手续办理。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制度。建设需独立占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要符合《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4-2026年)》,在落实合法用地手续后,由属地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跨区域建设或打包建设项目由上一级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加强审管联动,行政审批部门受理备案后,向同级能源部门征求意见,能源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审批部门依据能源部门意见决定是否备案。
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资料的通知》要求,履行报装流程。
(六)严格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能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共同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实行“定期考核,动态退出”机制。能源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不断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对于经营困难、技术落后、使用效率低的充电基础设施,引导其逐步退出。
(七)强化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技术保障
要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车位管理,提高充电利用率,按照规划要求,科学测算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电能需求,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能源需求;完善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消防与电气等安全设计要求,规范建设施工与运行维护,全方位提升充电设施安全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与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方案,推广运用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次利用、无人值守自助式服务、桩群协同控制等技术。
(八)建立健全规划协作推进机制
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选址建设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和配电网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场站应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应加强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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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蔚来能源旗下长沙蔚然能源有限公司与长沙经开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数智”)在长沙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虚拟电厂接入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长沙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蒋红波出席并见证签约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3月17日~3月21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浙江温州特高压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3月14日,浙江温州苍南启动全县电网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未来三年将投资22.8亿元,实施电网工程26个,工程类型主要为供电能力提升类(变压站工程)、清洁能源接入类(电力输送通道工程)两大类,计划到202
3月11日,调节能力达2万千瓦的换电虚拟电厂——蔚来换电站在江苏苏州投入运营,成为我国目前接入地级市电网规模最大的换电虚拟电厂。国网苏州供电公司通过虚拟电厂技术,实现分散的充换电资源的高效聚合,可有效发挥动力电池作为移动储能的灵活调节能力,为车网互动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可行样本
近日,江苏南京“光储充换检”一体化全绿电示范充电站在江宁开发区正式建成并投运。该项目占地约3000平方米,是目前南京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的开放式充电站,可满足不同车型的充电需求,同时实现微网内部协同自治运行和与电网友好互动。据悉,该项目光伏系统由平面光伏和垂直光伏组成,装机总容量
自deepseek问世以来,包括五大能源集团、两大电网在内的半数以上能源电力央企接入模型,采日能源等储能企业也相继接入。全球能源转型的齿轮正被AI#x2B;储能的深度融合加速转动。AI#x2B;储能,站在风口。据报道,宁德时代、比亚迪、LG新能源在着手利用AI造电池。当用AI造电池逐步进入现实,AI#x2B;储能
作者:高宇辰李蔚林陈翔袁誉杭牛艺琳张强单位: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复合固态电池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绿电化工中心DOI:10.19799/j.cnki.2095-4239.2025.0189引用:高宇辰,李蔚林,陈翔,袁誉杭,牛艺琳,张强.DeepSeek在储能研究中的应用前景展望[J].储能科学与技术,doi:10.19799/j.cnki.2095-4239.2025.01
2月2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光储充换检”一体化全绿电示范站,国网江苏南京供电公司自主研发的柔性直流交流多端口能量路由器启用,为交直流充电桩之间的电能互济搭建了“桥梁”。在传统充电场站中,由于供电方式不同,交直流充电桩各自独立运行。以南京“光储充换检”示范站为例,该站建有600平方米交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近日启动第二批公共领域车辆先行区试点。此次试点支持天津等10个试点城市深入开展车网互动、光储充换、智能网联等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汽车以旧换新等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应
近日,由永泰数能携手岱岳财金新能源联合打造的山东泰安高铁站光储充换一体化示范站项目成功投运。据悉,该项目是山东泰安首个在高铁枢纽场景下实施的光储充换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标志着永泰数能在交通能源一体化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极大推动了山东省高铁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国高铁枢纽的绿色发展
受《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政策发布的影响,2月18日,储能概念股表现活跃。截至收盘,包括上能股份、派能科技、传艺科技、南都电源、科陆电子、华自科技、天能股份、鹏辉能源、海泰新能、科恒股份、先导智能、中能电气、星云股份、昆工科技等多家企业股票大涨。其中,如昆工科技,星云股
2025年地方两会能源热点透视#x2014;#x2014;绿色转型与创新驱动下的高质量发展路径(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彭盼)(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2025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战略布局的承启之年,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从2025年1月地方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可见,各省(区、市
4月10-12日,2025ESIE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在北京盛大召开。作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数字化解决方案商,英臻科技携旗下能睿(UniEnergy)——新能源资产全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亮相,以扎实的技术实力与创新方案吸引众多关注,彰显出在新能源数智化赛道的深厚底蕴。展会现场盛况能睿(UniEnergy)平
近日,中核集团旗下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主导建设的江苏泰州俞垛镇、江苏徐州沙集镇两个总装机容量达100兆瓦的渔光互补项目正式并网。作为江苏省新型能源体系示范的重点实践,沙集项目深度契合《徐州市新型能源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能源布局,有力推动了新能源与渔业养殖绿色环保等产业的
4月2日,随着华电凯升木垒雀仁光伏储能一站并网投运,新疆新型储能总装机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达到1009.7万千瓦/3371.3万千瓦时。据统计,2024年底,新疆新型储能并网装机累计达到953.45万千瓦/3177.33万千瓦时,全年充电量达到44.8亿千瓦时,放电量达到38.6亿千瓦时,储能转换效率为86.2%;利用小时数
投资商CarlylePortfolio公司旗下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商CopiaPower公司已经完成了17.1亿美元债务融资安排,为其MaricopaEnergyCentre太阳能+储能项目建设提供充足资金。该项目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马里科帕县,其中包括一座550MW太阳能发电场及其配套部署的2200MWh电池储能系统。该项目将分两个阶段建设,预
4月2日,大唐(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寿光羊口东、营里500MW基地光伏项目160MW/320MWh储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建设规模160MW/320MWh。本标段作为施工总承包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标段乙供设备材料采购(除甲供材料以外,甲供设备材
4月2日上午,在政府机构、中介机构、合作伙伴等诸多嘉宾的见证下,首航新能源董事长许韬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仪式大厅敲响开市宝钟,首航新能(股票代码:301658)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截至上午11:30,首航新能股价报39.80元/股,总市值达到164.12亿元。上市,是首航新能源发展历程中的重
近期,储能安全与质量问题再度成为行业焦点。随着行业快速发展,低价竞标、假冒伪劣(性能虚标)、虚假宣传、服务乱象等问题接连出现,甚至引发安全事故。这其中行业既存在“无知”的问题——对电池及电化学储能的安全研究不够,防范方法缺失;又存在“知而不行”的问题,有的存侥幸心理,有的是从成本
2025年4月1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宣布,其澳大利亚子公司与澳大利亚领先的能源零售商FlowPower公司达成合作,双方将在南澳大利亚州库纳瓦拉地区(Coonawarra)共同建设首个采用阿特斯抗冰雹组件的“光伏+储能”项目,并计划于2025年建成投运。该项目的落地标志着阿特斯自主研发的抗冰雹技术首次进入澳
近三年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终于如愿敲响了上市钟声。4月2日,首航新能正式挂牌上市,发行价格11.80元/股,大涨239%开于40元/股。豪华背景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4月20日,许韬牵头成立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有限);2020年9月24日,首航有限整体改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今日,首航新能将在深交所敲钟上市。据此前资料显示,首航新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8,659.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1,252.25万元,用于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为许韬。首航新能
当地时间3月25日至27日,非洲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可再生能源盛会,第29届南非太阳能与储能展览会(SolarStorageLiveAfrica2025)正式召开,正泰新能携最新研发的光伏组件亮相展会,向非洲市场展示其创新的光伏技术和卓越的产品性能。第29届南非太阳能与储能展览会作为非洲光伏产业的核心交流平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
4月10-12日,2025ESIE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在北京盛大召开。作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数字化解决方案商,英臻科技携旗下能睿(UniEnergy)——新能源资产全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亮相,以扎实的技术实力与创新方案吸引众多关注,彰显出在新能源数智化赛道的深厚底蕴。展会现场盛况能睿(UniEnergy)平
4月11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4月7日-4月11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重点监管2024以来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沙戈荒”基地建设等情况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续接上文,分布式光伏的自用电量抵消了部分网供电量,使得用户电网计量表的下网电量发生了变化。基于浙江25年电力零售政策以及1月份发布的48点零售分时参考电价,我们也清楚光伏所造成的下网电量变化会导致用户零售参考电价的提高。依照尖峰平谷各分时段自用电量和电费单上体现出的到户分时电价,可以
4月10日,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拉开帷幕,本次展会聚焦“数智赋能产业变革,储能重塑能源格局”,汇聚全球储能领域专家及企业代表,共探能源结构转型新路径。精控能源作为行业技术标杆,携全栈自研核心技术成果亮相A2馆A227展位,与业界同仁深度探讨储能行
4月8日,内蒙古乌海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年开发建设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就近消纳、融合发展”原则,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工业园区、公共设施等场景应用。各区能源局应根据企业申报需求,统筹考虑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电网接入承载力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步伐不断加快。近日国家两部委联合发布虚拟电厂专项支持政策,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突破5000万千瓦的目标。记者9日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协鑫能科”)获悉,作为江苏省首批虚拟电厂注册单位,公司锚定“成为领先的虚拟电厂运营商
加快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强能源保障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邓超2024年,四川省能源系统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推动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全力以赴做好能源安全保障,全省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入“快车道”,重大电网项目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迎峰度夏
4月7日,上海金山供电公司员工利用“分布式光伏负荷还原”监测分析平台完成了金山电网今年一季度实际负荷的统计分析。该监测分析平台已应用一年多,为金山供电公司开展真实负荷和实际承载力分析提供了全新的手段。近年来,金山区大力发展光伏、储能等分布式电源。截至3月,金山电网已接入分布式电源53.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9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用好用足分时电价政策。探索在万州经开区建设增量配电网,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分布式储能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建设养老、社会福利等项
4月9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黔南州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加快电网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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