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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出台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全国算力产业高地、“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等政策

2024-12-03 13:52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键词: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数字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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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章纯、胡苗委员提出的《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做出答复。

其中指出,下一步,浙江省经信厅将加快制定出台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全国算力产业高地“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等政策文件,夯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支持地方政府在光伏行业、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大政策供给,引导光伏企业加快产线改造,支持嘉兴、金华等地出台推进光伏电池P改N技术改造的专项政策,加速出清竞争力不足的产能,提高整个光伏产业的竞争力。指导地方通过算力券、模型券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使用国产算力的支持。

原文如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56号提案的答复 A

章纯、胡苗委员: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56号建议《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收悉。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建议围绕数字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数字技术供给能力不足、数字人才缺口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针对性的建议,对我省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经商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等部门,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数字普惠政策体系、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作为全国数字经济的先行者与领跑者,我省持续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综合集成用地、用能、财政、税收、科技、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资源,不断完善数字经济相关政策体系,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2020年,我省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了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数字化水平等62条具体措施。2024年,省经信厅出台《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制高办〔2024〕21号),是全国第一部推进数商发展的省级专项文件,鼓励浙江数商开展数据技术服务、数据产品开发、数据流通服务、数据安全服务和数据平台运营服务等五类业务,充分发挥浙江在数据产业和数据资源的双重优势,持续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走深走实,培育浙江数商群体。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省经信厅出台《浙江省制造业“智能制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指引(2024版)》(浙税发〔2024〕12号),进一步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企业减负增效。围绕强化数据知识产权顶层设计,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关理论实践成果先后获评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建设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揭榜挂帅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全面创新改革试点,入选全国唯一数据知识产权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委网信办等 11 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是全国第一个经省人大备案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上线全国首个多跨贯通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先行开展海洋大数据、地理信息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登记试点。

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4年,省政务云建成以来,经过不断升级,已形成两地三中心高可靠架构。建有9大云区,分布在浙江移动、浙江联通、浙江电信、华通云、杭钢云多个IDC机房,可提供计算、存储、中间件、数据库、大数据、网络6大类54款基础云服务,共支撑98家省级单位1200多个应用,包括“经济调节e本账”“浙江质量在线”等数字经济领域应用。同时,省经信厅紧扣《浙江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北斗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浙江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全省在网络、算力、新技术、融合基础设施方面的年度重点推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合力推进以双千兆、IPv6为代表的网络基础设施、以北斗、低空飞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等。

在优化网络布局方面。深入实施《浙江省信息通信行业推动乡村通信高质量发展 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全省乡村地区累计建成5G基站9.5万个,已实现行政村5G信号全覆盖,城乡网络实现一体化发展。根据工信部要求,按需推进5G轻量化(5G RedCap)的规模部署和5G-Advanced试点建设,杭州、宁波等8城市入选中国移动首批5G-A网络商用城市,实现了县级以上的5G-A网络点亮,并建成5G redcap站点超3.6万个,全省11地市实现5G redcap规模商用。不断完善《浙江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建设指南》,着力推动5G在垂直领域的融合应用。目前,已完成工信部98个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4个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的完结验收工作。

下一步,省经信厅将加快制定出台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全国算力产业高地、“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等政策文件,夯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支持地方政府在光伏行业、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大政策供给,引导光伏企业加快产线改造,支持嘉兴、金华等地出台推进光伏电池P改N技术改造的专项政策,加速出清竞争力不足的产能,提高整个光伏产业的竞争力。指导地方通过算力券、模型券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使用国产算力的支持。

二、关于提升数字技术研发和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不断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组建高能级科创平台,大力支持和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目前,数字经济领域已取得集成电路用高均一性旋转蚀刻液、高附着力3D封装材料、SOP型元件识别技术、智能车身网关一体化控制器等“尖兵”“领雁”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9项,认定数字经济领域首批标杆省级重点实验室9家,其中之江实验室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和国家大模型训练基地,打造万卡级智能计算集群。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印发《2024年浙江省发明专利获权提速工作方案》,推动实现“互联网+”、新材料、生命健康三大科创高地专利快速授权全覆盖。获批建有浙江、杭州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其专利预审服务领域分别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产业等领域。2023年,各中心共快速预审数字经济领域专利4856件。

在加强产业数字化融合方面。遵循“一体化架构、差异化定位、多层级赋能”基本原则,我省统筹建设省市县三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立横向覆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纵向贯通省市县的一体化数据目录。统一建设人口、法人、信用信息、电子证照、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五大基础数据库,建成金融、生态等10大省域治理专题库。累计编制567类数据目录,包括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和增速情况信息、浙企数贸数据信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信息等。出台《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指导60个市、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推动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在公共信用、先进制造等领域实施推进场景,其中自动驾驶仿真场景库、数智交通绿波等项目已完成产品开发并投入使用,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支撑。

在加强国际合作方面。2023年,全省新增2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总量达到6家,共指导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17件;迭代升级“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大脑产品,持续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预警报告,帮助企业提升海外维权成功率,共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报告214份。 杭州高新区(滨江)建设“数据安全实验室”,研发“数据出境合规引导服务系统”和“浙江省数据跨境合规监测大屏”,成立数据跨境服务联盟,积极开展跨境数据综合服务,助推企业数据跨境合规安全,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出海。2023年11月举行的第二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上,首次举办了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对接会,17个国家的驻华使领馆代表、近百家国内外数字经济企业、20余家对外投资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交流对接。

下一步,我省将落实细化《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推进企业创新“全链条”部署,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方面的主体地位。纵深推进《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创新联合体组建机制改革专项行动方案》,以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为牵引,支持“链主”企业、“雄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龙头企业牵头,协同上下游优势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联合体。

三、关于优化数字人才培养体系、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数字经济技能人才培养工作,2023年,省人社厅会同省经信厅等7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14号),提出到2027年,5年累计开展数字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全省数字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以上,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技能人才集聚地。同时,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23〕36号),提出到2030年末,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工程应用领域,培育数字技术工程师1万人以上。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存在的短板,省人社厅会同省经信厅制定了《浙江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经信人事〔2023〕240号),授权之江实验室组建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接省人工智能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有关要求,围绕人工智能、智能智造、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工程应用领域,已培育评价数字技术工程师1174人。

在数字经济人才引进方面。全省联动开展招才引智活动,积极拓宽引智渠道,加快完善海内外引才网络,积极为各类企业引进数字经济领域人才。2023年,全省共开展线上线下引才活动1.6万场、举办海内外人才项目对接活动704场、创业创新大赛388场,新引进包括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在内的35周岁以下大学生125万人,博士11267人。

在数字人才供给和培育方面。支持技工院校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鼓励技工院校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引导数字经济优质企业紧贴岗位需求,加强与院校、培训机构合作,探索建立数字技能培训标准体系,通过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授权培训等方式扩大培训资源供给,带动帮扶中小微企业培养更多数字技能人才。并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差异化补贴政策,将数字职业纳入各地紧缺急需职业目录并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支持优质企业、培训机构和平台开展数字技能线上培训、项目制培训试点,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为总目标,围绕完善数字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健全数字人才引进培育机制等重点工作,做大做强我省数字经济技能人才队伍。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数字经济处 何桢

电 话(传 真):0571-87058117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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