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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赛迪顾问2018-03-14

      2018年1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

      来源:C114中国通信网2018-03-14

      日前,3月2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七部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来源:质检总局2018-03-13

      在按计划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的同时,质检总局也将根据工作实际的需要,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2018年3月12日,质检总局公布《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本年度产品质量国抽计划共涉及八大类,包括电线电缆等219种产品。

      2018年全国最新第三方检测政策汇总【组图】(附各省市第三方检测政策解读)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03-12

      2014年,中央编办、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国务院同意的《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表明检验检测行业由国有机构垄断的局面将有所改变,第三方检测市场将通过不同形式扩大。...主要省市第三方检测行业相关政策汇总(一)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图表4:主要省市第三方检测行业相关政策汇总(二)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图表5:主要省市第三方检测行业相关政策汇总(三)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根据《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

      工信部:2016年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

      来源:工信部2018-03-12

      附件: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8年3月9日(建议全屏看图)...详情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8年第14号根据《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7﹞266号)

      来源:光伏资讯2018-03-12

      ;二是出厂前就按用户要求改变电压,这种方法可以让用户省事,但有可能被抽查到,实质上这几年被质检总局抽查逆变器过电压/欠电压保护不合格都是这种情况。...目前逆变器厂家提高过欠压保护值范围的招数有两种,一是出厂前按国家标准设计,但逆变器留有后门,安装后可以通过通讯软件和逆变器面板操作改变电压,而质检总局不会去安装现场抽查,目前绝大部分厂家都是采用这种方法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2018-03-06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七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03-05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将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05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将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 能源局 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18〕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

      来源:崔东树2018-03-05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2018-03-02

      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来源:国家工信部2018-03-01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来源:工信部2018-03-01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国锂电池行业2017年回顾与2018年展望(包括原材料市场)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8-03-01

      2017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举行,消息称我国工信部也已启动了相关研究,制订停止生产销售传统能源汽车的时间表,指数维持高位运行;(4)2017年9月28日,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五部门联合公布政策文件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2018-02-28

      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迎来政策利好2018年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8-02-28

      新政策再加码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发展,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共同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与经济性分析

      来源:分析师2018-02-28

      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由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事件概述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由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利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02-26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26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

      来源:质检总局2018-02-24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2017年第5批棉花加工机械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17年9月至12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第5批棉花加工机械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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