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1
《电力法》难以修订,使以电监会为代表的新型电力监管体系的建立没有法律保障。《电力法》出台为何这么难?...原因是这部法的修订是由发改委这一行政审批部门主持的,这部法的修订无论如何要建立在新型的电力监管体系之上,而这要以发改委放弃以行政审批为特征的电力监管权力为前提。
2005-09-12
在新公司成立大会上,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列出了一长串与机构重组有关且迫在眉睫的工作单子:要组建区域电网公司和各省市电网公司;做好主辅分离和“三产”、多种经营企业的重组以及与电网公司的剥离;建立电力市场交易中心;构造电力监管体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