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合同转让交易”相关结果635

      来源:华中能监局2024-07-17

      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实施代理购电时,可视为电力交易主体。(三)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电能量交易、绿电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

      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mark>交易</mark>规则:支持新型电力<mark>交易</mark>主体直接参与省间中长期<mark>交易</mark>

      来源:华中能监局2024-07-17

      市场化购电的电力用户,可直接参与或委托售电公司参与华中省间中长期交易,并应与其参与省内直接交易方式保持一致。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电能量交易、绿电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

      《辽宁省电力中长期<mark>交易</mark>规则》补充规定:规范绿电<mark>交易</mark>组织开展、偏差电量考核、月清月结实施等内容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4-06-18

      超发电量的合同价格为同类型电源当月中长期交易加权均价(不含电供暖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绿电交易电价为电能量电价)。发电企业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发和少发电量视为允许偏差电量。

      《辽宁省电力中长期<mark>交易</mark>规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市场主体结算月清月结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4-05-06

      超发电量的合同价格为同类型电源当月中长期交易加权均价(不含电供暖交易合同 转让交易,绿电交易电价为电能量电价)。发电企业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发和少发电量视为允许偏差电量。

      吉林省2023年年度电力<mark>交易</mark>信息:批发用户结算市场化<mark>交易</mark>电量 66.19亿千瓦时

      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2024-03-18

      4 次绿电交易,总成交规模 318.91 亿千 瓦时;组织开展 10 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总成交规模 134.53 亿千瓦时;组织开展 121 次合同转让交易,总成交规 模 101.78 亿千瓦时。

      来源:中国能源网2024-03-01

      2月27日,甘肃d+3日滚动融合交易全面上线运行,市场主体可在同一场次交易中便捷参与发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用户侧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有效提升了交易的灵活性和便捷性。

      陕西电力市场<mark>合同</mark><mark>转让</mark>及回购<mark>交易</mark>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版):用电侧<mark>合同</mark><mark>转让交易</mark>原则上应分时段或带曲线开展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4-02-02

      具备条件时,可推进合同转让和回购交易按工作日常态化开市。为与现货市场有效衔接,用电侧合同转让交易原则上应分时段或带曲线开展。详情如下: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4-02-02

      该公司不断创新交易品种,探索交易形式,形成了以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为主,发电权交易、电采暖交易、新能源替代交易等多种交易品种为辅的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

      《福建电力市场中长期<mark>交易</mark>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印发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4-01-31

      其中提出,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包括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根据市场发展需 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

      《2024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mark>交易</mark>指引》解读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4-01-02

      批发用户签约电量超过其合同容量全月满功率运行时的电量、且在同侧电能量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后,仍未满足校核要求时,进行批发用户的用电侧合同拍卖交易。优化同侧合同拍卖交易方式。

      2024年安徽省电力<mark>合同</mark><mark>转让交易</mark>执行细则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3-12-1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2024年安徽省电力中长期交易配套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其中2024年安徽省电力合同转让交易执行细则提到,交易方式为出合同合同电量减小)的一方为出让方,接受合同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3-12-15

      其中,批发市场用户、售电公司在合同转让交易中的转出电量不得大于当月净合同电量(当月年度双边、年度挂牌、月度双边、月度竞价、合同转让等所有交易多次购入、售出相互抵消后的净电量)。

      来源:能源新媒2023-12-12

      ,鼓励相关经营主体根据自身需求,通过年度、季度、月度、月内等多周期市场开展电能量交易合同调整、合同转让交易。...强化中长期合同保障措施则包含了:按时完成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强化合同签订方式管理;加强市场交易培训管理。

      2023年11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mark>合同</mark>电量<mark>转让交易</mark>结果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3-12-0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11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公示,经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最终成交175笔,成交电量1.46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82.4元/兆瓦时。

      2023年12月江苏发电企业发电权及<mark>合同</mark>电量<mark>转让交易</mark>结果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3-12-0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2023年12月江苏发电企业发电权及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公示。...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燃煤机组共完成8笔交易,成交电量为8.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交易均价为 463.98元/兆瓦时(不含同厂内交易);燃气机组共完成3笔交易,成交电量为3.0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交易均价为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10-31

      重点对跨省跨区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等各类跨省跨区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平性进行监管。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10-31

      (一)交易组织情况。重点对跨省跨区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等各类跨省跨区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平性进行监管。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3-10-12

      关于调整2023年10月份月内合同转让交易申报时间的通知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2023年10月份月内合同转让交易,申报时间调整为10月19日8:30~10:30,标的日调整为10月21日至31

      2023年9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mark>合同</mark>电量<mark>转让交易</mark>结果:成交均价466.66 元/兆瓦时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3-09-28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9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公示。经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最终成交198笔,成交电量1.65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6.66元/兆瓦时。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3-09-11

      原定于9月18日组织开展的9月份月内第二次合同转让交易,标的日调整为9月26日至30日,申报时间不变。...原定于9月22日组织开展的2023年双边交易合同10月份分月合同曲线调整,申报时间调整为9月22 日08:30~16:30。原定于9月27日-28日组织开展的10月份第一次滚动撮合交易取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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