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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转供电用户”相关结果198

      来源: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2020-05-12

      所谓转供电是指终端用户由其他用电主体内部转供的行为,通俗的讲就是不由供电公司直接供电。也因为相对特殊的用电关系,供电公司无权管、物价部门管不完、转供用户不知情,导致难题难解。

      来源:临沂市发改委2020-02-28

      11月1日起,转供电单位总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且非直抄用户安装峰谷分时电表的,转供电单位要按照我省规定的相应电压等级峰谷分时销售电价标准,向非直抄用户收取电费。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0-02-27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拓宽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利用12315举报电话、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受理、处理广大转供电用户反映的转供电环节电价问题。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2020-02-26

      同时,对非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转供电用户,各转供电主体应将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少结算的10%的电费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不得截留政策措施红利,确保减轻企业用电成本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RANK锐眼电力2020-02-25

      而针对大量的转供电用户,更是直截了当的提出:“转供电主体需按照转供电量同步将电网降低的用电费用全部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截留。”

      来源:上游新闻2020-02-24

      同时,对非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转供电用户,各转供电主体应将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少结算的10%的电费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不得截留政策措施红利,确保减轻企业用电成本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国家电网报2019-11-19

      无论从转供电终端用户的利益、电力工业的发展还是顺应整个能源互联网发展趋势的角度出发,治理转供电问题已成为广泛共识。“加快治理转供电问题是大势所趋。”

      来源:国家电网报2019-11-15

      、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转供电主体局部“小账”获得满足,而激发市场活力的全局“大账”却受到了损害。无论从转供电终端用户的利益、电力工业的发展还是顺应整个能源互联网发展趋势的角度出发,治理转供电问题已成为广泛共识。

      商铺电费最高超万元到底怎么回事? 物业:按照总公司规定执行

      来源:颍州晚报2019-09-12

      相关部门:电价不符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官方网站查阅到《阜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的通知》(发改服价函〔2019〕57号),其中提到,转供电单位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同步降低被转供电用户的用电价格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2019-09-11

      规范电价收费 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为进一步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的行为,此次电价调整也对全面清理转供电环节做了全面规范。

      来源:微昭通2019-09-02

      额么么,亲,看看你是不是转供电用户哟。如果你的电费不是交到供电局,那就是转供电啦。对了,国家说了,不允许转供电单位不合理加价!要让所有终端用户都能享受到这个福利。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2019-08-30

      严格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禁止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通过转供电加价方式额外获利。...两部制电力用户可新增自愿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降低用户基本电费支出。

      来源:嘉兴在线新闻网2019-08-27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终端用户是指与电网企业没有直接供用电关系,非直接抄表用户,重点是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存在转供电环节的用户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08-13

      其中转供电主体可以认为是公用电网某种特殊的直供电(大)用户转供电用户转供电主体及转供电配电网的被转供电终端用户

      <mark>转供电</mark>治理与配电领域电力体制改革综合发展的深层次思考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08-13

      其中转供电主体可以认为是公用电网某种特殊的直供电(大)用户转供电用户转供电主体及转供电配电网的被转供电终端用户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08-13

      然而,相对于供电企业直供用户转供电终端用户在降价中的“获得感”却有所欠缺。在国家多次明文要求释放降电价红利的情况下,仍有转供电主体截留降电价红利,使得政策红利传导受阻。

      山东聊城对<mark>转供电</mark>电价政策进行解读 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可举报

      来源:齐鲁壹点2019-08-13

      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 记者了解到,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以下称非直抄用户),需由其他主体(以下称转供电单位)转供的行为。

      来源:电联新媒2019-08-09

      总之,各类转供电主体在经过供电企业批准后,与用户签订了服务合同,并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收取转供电服务费,就应该得到保护和支持。...据相关机构估计,目前全国转供电主体超过40万个,涉及终端用户3千多万户,供电企业外的供用电设施资产要远高于供电企业资产。

      来源:电联新媒2019-08-09

      总之,各类转供电主体在经过供电企业批准后,与用户签订了服务合同,并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收取转供电服务费,就应该得到保护和支持。...据相关机构估计,目前全国转供电主体超过40万个,涉及终端用户3千多万户,供电企业外的供用电设施资产要远高于供电企业资产。

      读<mark>转供电</mark>主体加收电费罚单 法律视角的几点关注

      来源:爱能界2019-06-12

      转供电用户的支出电费中隐含电网企业收取的电价与转供电主体投资成本的分担及损耗。...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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