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电力网2009-01-22
即除了具有自然垄断经济特性的输配电网外,所有要素市场化,发电侧、售电侧都放开竞争。但我国电力体系规模巨大、层次繁多,呈多层次树状结构的特点决定了其改革不能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只能循序渐进。
来源:www.chinapower.com.cn 2009-01-20
“电网与铁路等网络型业务相似,具有自然垄断属性。无论上不上特高压项目,电网的自然垄断属性都客观存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来源:南风窗杂志2008-10-09
国家电力公司强调电力工业具有“自然垄断”特性,不仅要对电网、骨干电厂、调峰调频电厂都要“管住”,而且还要对核电、天然气及新能源都要“管住”,“管住”了安全才不出问题;还强调对电网实行四统一,即:“统一规划
来源:发展改革委、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07-16
第三条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听证的具体项目以定价听证目录为依据。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08-06-20
实际上,在关系国计民生的中国能源领域,基本上是国有资本的天下,石油、煤炭、电力莫不如是,特别在于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电网环节,这一特征更是明显。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8-03-28
不可否认,国家正在打破电力垄断,但要分几步: 第一,厂网分离,放开发电;第二,待时机成熟时,把输电和配电分开,放开配电,只留下输电网由国家电网公司实行自然垄断经营。...电力是不是自然垄断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永干说,电力是可以造成商品短缺的垄断行业,关系国计民生,电网具有自然垄断性,这一点世界公认。 经济学家张曙光表示,不能笼统地说电力是不是垄断。
来源:南京晨报2008-03-19
《价格法》也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2599.272,-152.57,-5.54%,吧)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8-01-23
此外,电网行业的垄断是自然垄断而非行政垄断,《反垄断法》已对电网等自然垄断行业进行了解释说明,有些媒体不分青红皂白见到“垄断”就横加攻击,不利于树立正确的 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