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直供电市场”相关结果833

      来源: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08-24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清远海关,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二)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水利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广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将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2-08-17

      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4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非电网供电主体收取的供电价格高于自身与电网企业结算的电价

      来源: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9

      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单位不得利用垄断地位获取不合理收益,特别是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建设安装等服务,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以及在用户工程竣工后,以检验费、试验费、验收费、开通费、接入费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2-08-05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非电网供电主体收取的供电价格高于自身与电网企业结算的电价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2-08-04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非电网供电主体收取的供电价格高于自身与电网企业结算的电价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2-08-04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开展专项整治)(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非电网供电主体收取的供电价格高于自身与电网企业结算的电价

      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2-08-03

      原文如下: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2〕473号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8-03

      详情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2022-08-03

      详情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7-28

      “重构电力系统生产关系面临新问题——新型电力系统最重要的是倚重市场思路,那么用电侧市场主体能否自己投资电源?用户能否接纳多元的供电主体?市场主体是否必须围绕大电网构建交易关系?...“配电网内分布式新能源建设越多、新能源直供电和隔墙售电量越大、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越多,意味着配电网的自平衡能力越强,输电网向配电网提供的电力电量就越少,在现行体制下新举措落实难度较大。”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2-08-26

      在践行双碳目标、支持新能源大发展的背景下,“隔墙售电”却屡屡被文件提及: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国能发规划〔2021〕66号),提出“创新发展新能源直供电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7-14

      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市场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黄慧山表示,“同时我们加强与政府联动,力争在2022年完成全市工业园区改造工作,并在园区全面推广现代供电服务模式,让用户享受可靠、便捷、优质供电服务。”...近日,以上问题在深圳彻底得以解决,这得益于深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打造现代供电服务“园区模式”,使大量中小企业直接享受到电网企业直供电服务,更可以“免申即享”深圳市政府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来源:南网50Hz2022-07-08

      深圳供电局市场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黄慧山说。据统计,2021年,深圳市完成1305个园区3.4万用户的改造,为全国解决工业园区转供电问题提供了“深圳模式”。...该模式使大量中小企业直接享受到电网企业直供电服务,更可以“免申即享”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月、5月应缴交电费10%的补贴,对助力实体经济长效发展,稳定经济增长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2-07-07

      三、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电网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非电网供电主体(即之前相关文件所提到的转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推动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要广泛宣传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主动服务用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积极指导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开展自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和收费行为监督检查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2022-07-06

      三、相关要求电网企业要按照“控制增量、压缩存量”的原则加快推进转供电改直供电工作。鼓励转供电主体自愿选择将自有供配电设施移交电网企业,实现直接供电。...(一)对已安装电力计量装置的终端用户,按照用户对应电压等级的市场购电或电网代理购电的用户电价执行。1.居民用电、农业用电,终端用户电价按照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标准执行。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2-07-06

      第二章 负荷侧市场主体第四条 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八)法律法规及相关市场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2-07-06

      第二章 负荷侧市场主体第四条 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湖南能监办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的通知,规则中提到,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

      度电0.1-0.26元! 《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印发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7-06

      第二章 负荷侧市场主体第四条 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三)通过市场平台获得市场信息,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申报,负荷集成商审核并汇总所代理的自然人、法人单位相关信息后进行交易申报。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2-07-06

      第二章 负荷侧市场主体第四条 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南能监办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的通知,规则中提到,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2022-07-05

      三、相关要求电网企业要按照“控制增量、压缩存量”的原则加快推进转供电改直供电工作。鼓励转供电主体自愿选择将自有供配电设施移交电网企业,实现直接供电。...(一)对已安装电力计量装置的终端用户,按照用户对应电压等级的市场购电或电网代理购电的用户电价执行。1.居民用电、农业用电,终端用户电价按照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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