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系统集成来源:松原市人民政府2024-01-11 13:05:20
1.对于获得新能源指标的企业,先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并获得发改部门批复的,优先获得土地资源实施项目建设,项目所在地资源不足的,由市级政府统一调配;在半年内项目前期工作无实质性进展的,或在一年内未完成发改部门批复的...充分发挥《松原市新能源“十四五”规划》作用,全面推动能源体系建设,科学统筹新能源开发速度和整体布局,通过规划的实施做到资源开发要与国土空间相匹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布局;资源开发要与电力消纳相匹配,优先支持本地消纳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