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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非终点 电改能否步入深水区则更令人期待

2014-09-02 08:57来源:中国科学报作者:陈欢欢关键词:抽水蓄能电力体制改革储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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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上,经记者多方证实,从目前已经开工的抽水蓄能电站来看,“十二五”目标将很难完成。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工程师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目前距离"十二五"的目标有点差距,"十三五"更没着落,现在还不开工,"十三五"肯定发不了电。”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通知》的下发被认为是为时局所迫。

一直以来,制约抽水蓄能发展的最大因素是收益问题。在现行的电价体制下,电网公司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并不合算,实际是拿出一部分利润来支付相关费用。因此,企业积极性不高并不令人意外。

《通知》明确,在形成竞争性电力市场以前,对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其中,容量电价弥补固定成本及准许收益,并按无风险收益率(长期国债利率)加1~3个百分点的风险收益率确定收益,电量电价弥补抽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逐步对新投产抽水蓄能电站实行标杆容量电价。

“也就是说,只要电站在电网里起到备用作用就给企业成本钱,保证不亏本,这就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秘书长张博庭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说。

陈海生也指出,以前的政策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影响了投资热情,而这次明确得多。

体制之弊

两部制电价之所以长期未能真正实施,无非是各方利益博弈难以平衡,但究其根源,还是电力体制和电价政策没有理顺。

抽水蓄能在我国的主要作用是火电厂的调峰备用,对于相关费用问题,发电集团和电网公司利益难以平衡,一直争执不下。2004年,为了避免双方的利益纷争,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租赁制,即不再核定电价,而由电网企业全资建设。此后,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权由两大电网掌握,但也没有解决合理收益的问题。

据调查,执行“国家核定租赁费模式”的部分抽水蓄能电站年利用小时数仅为100~200小时左右,最低的甚至仅28小时。对此,国家能源局也曾下文要求重视抽水蓄能电站在整个电力系统中的作用,但效果甚微。

业界普遍认为,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抽水蓄能装机应该占到总体装机的5%或以上才比较合理,而目前仅为3%。尤其是我国火电装机规模不断创纪录,电网规模越来越大,新能源发展速度加快,电网运行安全性和经济性问题日益突出。

据陈海生介绍,日本东京电网的供电可靠性达到99.99%,一年仅停电5分钟,一大原因就是储能备用充分。而在我国,由于备用容量不足,只能采用压火电厂负荷、弃风弃光等措施保证电网安全性。

“说到底还是电价体制不合理。”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吕明治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两部制电价能够更好地体现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削峰填谷、吸纳新能源的价值和作用,进一步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原标题: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改革非终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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