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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

2014-10-24 10:08来源:河源日报关键词:燃煤机组火电机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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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1.调整产业发展格局。

严格按照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健全适应主体功能分区的重点行业准入机制,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科学引导我市产业合理布局和发展。重点加强对钢铁、陶瓷、水泥、火电等重污染企业规划选址的科学论证,制定环境敏感地区及城市建成区内钢铁、石化、化工、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和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其他企业环保拆迁、改造方案及年度计划,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环保搬迁和提升改造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及市高新区管委会实施)

2.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坚持集聚发展和区域统筹协调,优先发展生态旅游业,适度发展资源型产业和低污染产业。严格落实产业园区项目准入和投资强度要求,积极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新建的钢铁、石化、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以及化工、陶瓷等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政府及市高新区管委会实施)

(七)发展绿色经济,淘汰压缩污染产能。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着力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工业体系。推动钢铁、水泥等工业炉窑、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4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及市高新区管委会实施)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对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改造。2014年,完成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并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备案,方案中应包括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重点行业3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2015年,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方案中的40%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2016年,完成方案中的70%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2017年,完成方案中全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及市高新区管委会实施)

3.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发展以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环境监测为重点的环保装备制造业。(此项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实施)

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推行环境监测社会化,推进大气污染第三方治理。(此项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各县区政府配合)

原标题:河源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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