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电改市场正文

新电改大潮来袭:电力市场化给地方电力企业带来哪些机会?

2015-05-26 08:21来源:“深度能源观察”微信作者:刘满平关键词:电力市场化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是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购电主体直接购电,并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等从事售电业务,届时电网不再是唯一的售电主体。

2.改变市场主体交易方式:主要体现于以双边交易市场为突破口,促进多主体、跨区域市场机制建设。一是积极发展以“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为运营模式的分布式电源;二是允许直购电等其他市场交易模式,售电主体可以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三是允许采取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

3.赋予市场主体相应权责:一是售电主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在电力市场中购电,且各市场主体应通过签订合同达成购售电协议。二是除传统售电业务外,鼓励售电主体通过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业务。三是要求售电主体、用户、其他相关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

(二)交易平台

电力市场的交易平台主要是通过电网和电力交易机构来实现的。新电改的思路即是如何激发电网企业的优势,使其做好其他电力企业和政府本身无法做好的事情,同时采取系统的配套的管制与激励政策措施,以及相对应的管理模式来使得电网企业的运作更公开和更有效率。以前,电网集电力输送、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内部运作封闭,成本不透明,靠吃购销差价“躺着挣钱”,企业始终存在扩大投资规模、追求过高利润的冲动。如今,新电改方案明确了电网企业的定位:电网企业未来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即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的平台提供商,起到“电力输送通道”作用。

电网赢利模式从以往的购售电差价转变为成本和合理利润相结合的模式,由之前赢利性单位变为公用事业单位,只收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即“过路费”。

对于电力交易机构,9号文明确提出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并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的市场功能。只有电力交易机构独立,才能为电力供需两侧市场的有序开放以及“多买多卖”市场格局的形成创造条件,才能提高电力市场竞争公平性与效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市场化查看更多>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电力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