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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制燃料指导意见透露哪些信号?

2015-08-03 11:20来源:中国煤化工作者:张颖华关键词:煤制燃料煤化工神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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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的要求:

1.工艺系统二氧化硫排放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2.锅炉系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粉尘、汞及其化合物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排放限值。

3.其他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示范项目水污染物控制要求:

1.工艺废水全部回收利用。

2.循环水系统污水不向厂区外排放。

3.具有完善的地下水防渗措施,在厂区、渣场等设置相应的地下水监测井。

4.应设事故应急废水池。有机废水应急储存池应符合《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要求,容积按8~48小时设计水量确定;浓盐水暂存池,容积推荐按3~10天设计水量确定。

5.废水处理应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和污染物转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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