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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为各省可再生能源开发设“硬指标” 目标在5%到13%之间

2016-03-04 09:26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王璐关键词: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风电产业风电全额收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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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达十年的谋划,弱化版的中国式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终于面世。3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2020年各省(区、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在5%到13%之间,而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为9%。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目标与以往相比大打折扣,但文件的发布意味着有了保底的承诺,未来比例可进一步提高。而且,《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这对未来碳交易、碳金融意义重大,企业也可拓宽收益渠道。当然,这一切的实现需要系统性的政策配合。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用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总发电量中所占的比例,并要求电网公司对其全额收购,对不能满足配额要求的责任人处以相应惩罚的一种制度,目前其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家得到广泛应用。

原标题:中国式配额制设再生能源开发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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