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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就2016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加快发用电计划放开

2017-01-19 13:5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交易燃煤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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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出台,而且是以最高文件形式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是党和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的重大宣示、庄严承诺,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重大改革举措。

文件出台后,有关单位已经制定出台了配套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制度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就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续期问题提出了相关过渡性政策意见。据我们了解,其他有关单位也正在抓紧制定配套文件或实施方案,对《意见》提出的政策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抓好贯彻落实。

徐善长:

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情况。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四个层面持续深入推进。

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已全部完成。我们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科技部的评估中心对公车改革进行评估,有关评估报告很快要上报中央和国务院,我们会选择适当的时机跟在座的各位媒体界的朋友通报有关评估情况。

二是多措并举持续深入推动地方公车改革,开展地方公车改革工作督察。2016年4月中旬至5月下旬,中央车改办组织4个督察组,对东、中、西部12个省份的车改进行督察。2016年先后印发《关于加大力度进一步抓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取消公务用车处置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层面巩固地方车改成果。目前,除西藏、新疆和新疆兵团外,其他省份省直机关车改已全部完成、已有26个省份完成了地市级车改、近20个省份完成了县级车改。

三是扎实开展企事业单位车改。目前,中央和国务院直属的11家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即将审核批复。包括在座的许多媒体朋友所在的单位都在这11家单位内,方案已经报来正在批复。中央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车改工作顺利推进,大部分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车改方案都已经报来,我们正在研究批复的过程当中。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车改方案均已批复,一共105家中央直属国有企业。

四是加快推进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车改。目前,已有10个部门向中央车改办上报了批复情况,共批复196家驻地方二级垂管单位车改方案。

赵辰昕:

谢谢徐司长的介绍。下面请万劲松司长介绍一下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的有关情况。

万劲松:

大家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印发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改革责任担当,围绕“五脱钩五规范”的中心任务,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稳妥开展脱钩试点工作,同时加强综合监管,推动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

一是从政策体系看。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总体方案》规定的10个配套文件已全部出台,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框架。

二是从试点情况看。目前,第一批脱钩试点已基本完成,132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与行政机关脱钩,超额完成《总体方案》“第一批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试点”的改革目标。各地第一批脱钩试点总体方案均已批复,全国共确定了1508家省级协会参加第一批试点,福建、河南、湖南、重庆等地已完成第一批试点的相关工作。

2016年6月,联合工作组公布了第二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144家),第二批试点正在有序推进。同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已形成第三批试点名单,将于今年适时公布,启动第三批试点。

三是介绍有关方面的评价。2016年12月,中央改革办督察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组认为,发展改革委、民政部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做了大量工作,指导有力,行动迅速,主动开展专项督察活动,确保脱钩试点进展顺利、推动有序,效果开始显现,前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赵辰昕:

谢谢万司长。下面请王司长介绍电力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盐业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

王强:

我首先介绍一下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改革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多模式试点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17年1月,除西藏自治区正在制定试点方案外,已有21个省(区、市)开展了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售电侧改革试点,3个省(区)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形成了以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

二是输配电价改革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为多方直接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发9号文件出台前,我委在深圳、蒙西电网先行启动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中发9号文件出台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2017年上半年输配电价核定工作将全面完成。2016年12月,制定出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明确了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制定的原则和方法,并建立了对电网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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