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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对东方 电气、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等企业做出通报批评及行政处罚的通知

2017-02-06 08:4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核安全中国核建东方 电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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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函

国核安函[2017]4号

关于给予东方 电气集团东方 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通知

东方 电气集团东方 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6年10月11日对你公司进行非例行检查,发现你公司无损检验人员在阳江6号机组主泵垂直支承无损检验过程中存在违反无损检验规程要求、误用验收标准等问题。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通报批评。同时,提出如下核安全管理要求:

一、深入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加强核安全法规培训,提高关键岗位人员核安全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无损检验活动的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

二、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和整改,并对此次无损检验违规操作事件进行内部经验反馈,强化警示效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请东方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东方 电气集团东方 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检查报告提交我局。

我局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月1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方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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