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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目标国核电发展及潜在投资风险(上)

2017-04-20 08:42来源:《中国核工业》作者:郭志锋 戴定关键词:核电走出去核电机组核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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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

沙特是世界上最大的阿拉伯国家经济体,是石油储备和产量大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淡化海水生产国。沙特的电力供应几乎完全依赖石油和天然气。为了满足国内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和海水淡化需求,并降低对日益减少的油气资源的依赖,沙特政府明确提出要在未来20多年内新建一批核电机组

经济现状

沙特油气资源丰富,素有“石油王国”之称。石油产业是沙特的经济命脉,为沙特贡献约50%的国内生产总值(GDP)、70%的财政收入、90%的外贸收入。沙特是中东最大的经济体,是伊斯兰教发源地,世贸组织、石油输出国组织和G20集团成员,在中东地区的政治、经济和宗教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5年沙特GDP为6812亿美元,同比增长3.3%。2016年GDP增速估计为1.3%。近几年来国际油价暴跌,导致沙特出口收入锐减,经济增速放缓。2016年5月,沙特出台《沙特2030愿景》,旨在推动经济转型,摆脱对石油的依赖,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

沙特主要贸易伙伴有中国、美国、日本、韩国、阿联酋等国。主要出口石油、聚乙烯、柠檬酸等,主要进口机械设备、食品、纺织品等。2015年吸收外资流量81亿美元;截至2015年底,吸收外资存量为2241亿美元。外商投资集中在炼油、石化、矿业、建筑等领域。

中国与沙特于1990年正式建交。近年来,随着两国战略友好关系的提升,双边经贸合作实现快速发展。2015年双边经贸总额517亿美元,中国是沙特最大的贸易伙伴,沙特是中国在西亚、非洲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主要进口原油和石化产品,主要出口机电产品、纺织品和日用品。

电力供需现状及前景

沙特总发电装机容量超过3000万千瓦。2014年总发电量增至3120亿千瓦时,其中51.3%来自气电、48.7%来自油电。由于国内淡水资源严重不足,沙特每年要消耗大量的电力来进行海水淡化。

沙特水利与电力部2012年称,沙特到2032年将建成5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其中包括1800万千瓦核电和41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但是,根据《沙特2030愿景》,沙特到2030年将建成950万千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沙特电网频率比较特殊,为60赫兹,严重限制了其与其他国家电网联通的潜力。

核工业现状及政策

沙特尚未建立核工业,国内目前没有任何核设施。2010年4月,阿卜杜拉国王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城(KA-CARE)宣布成立,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核能和可再生能源政策。

KA-CARE于2011年宣布,打算耗资800亿美元到2032年建成1700万千瓦核电装机容量。但是,到了2015年1月,沙特政府称该目标可能要到2040年才能实现。2016年10月,沙特政府表示该国将很快选定核电厂址,并可能在未来12个月内宣布实质性的核电建设计划。沙特存在铀资源,但是尚未开展全面的勘查工作。

国际核能合作动向

截至目前,沙特已经与中国、阿根廷、韩国、法国、俄罗斯、芬兰、匈牙利、印尼等国签订了双边核能合作协议。2015年以来,韩国、阿根廷、法国和俄罗斯先后与沙特签订了一系列核能合作协议,加入了沙特核能市场的竞争。

阿根廷国有INVAP公司2011年6月与KA-CARE签订协议,将由阿方为沙特设计建造一座30kW的研究堆,用于中子研究并培养核专业人才。截至2014年底,反应堆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建造工作原计划2015年启动,但迄今尚未动工。2015年3月,INVAP公司与沙特国有技术创新公司Taqnia组建了一家合资企业Invania,旨在利用阿根廷的经验与能力为沙特核电计划研发核技术,重点是具有海水淡化功能的CAREM小堆。

韩国与沙特于2011年签订核研发合作协议。2013年6月,韩国电力公司(KEPCO)提出,如果沙特购买韩国反应堆,韩方将支持其实施核技术本土化并联合研发核技术。2015年3月韩国原子能研究院与KA-CARE签订谅解备忘录,拟耗时3年评价采用韩国SMART小堆技术在沙特建设至少2台核电机组的可行性。当年9月,两国签订若干份合同,旨在建立SMART技术研发合作关系。按照韩方提议,由韩国6家供应链企业联合成立的SMART动力公司将担任总承包商,建设工作拟于2018年启动。

法国与沙特于2015年6月签署核能合作协议,对采用欧洲压水堆(EPR)为沙特建造2台机组展开可行性研究。此前,法国阿海珐集团和法国电力集团已与沙特企业和院校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其中,法国电力集团与沙特全球能源控股公司同意成立一家合资企业,开展采用EPR技术在沙特建造核电机组的可行性。

俄罗斯与沙特于2015年6月签订政府间核能合作协议。2016年9月,俄国家原子能集团称准备以1000亿美元的价格为沙特建设16台核电机组。

日本和沙特2013年签订核能合作协议。当年9月,通用电气-日立核能公司、日本东芝公司/西屋电气公司分别与美国爱克斯龙核伙伴公司签订谅解备忘录,目标是获得沙特核电订单。

中国近几年来与沙特签订了一系列核相关合作协议。2017年3月,中核集团与沙特地调局签订关于铀矿勘查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核集团将在未来2年内对沙特境内的9个铀资源区块进行勘查。2016年1月,中国核建与KA-CARE签订高温气冷堆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2017年3月,双方签署了《沙特高温气冷堆项目联合可行性研究合作协议》。

投资风险分析

世界银行《2017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沙特营商环境便利度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94位,在中东和北非地区20个国家中排名第8位,与两年前相比大幅下降。

沙特拥有诸多投资优势,包括投资保护法律体系健全、金融成本低、国际信用评级高、资本流动自由度高等。沙特银行业几乎未受希腊危机影响,仍保持较高水平的流动性和资本充足率。同时,必须看到中企投资沙特依然面临文化习俗、法律及当地劳工等方面的风险。

首先,要注意中、沙两国的文化习俗差异。海外工程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会遭遇文化和习俗差异所导致的各种问题。例如,国内很常见的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在沙特等阿拉伯国家行不通,当地企业普遍执行8小时工作制,甚至到不了8小时。已经有中国企业在这方面吃过大亏。因此,在针对沙特项目制定工期时,一定要考虑当地的工作制,适当延长工期。阿拉伯国家普遍缺乏守时观念,对方比约定时间晚到一刻钟甚至半小时是常事。沙特商人不信任谈判代表,总要求与制造商直接谈判。这些文化习俗差异如得不到充分重视,很可能影响到合作项目。

其次,存在法律不公的风险。对于沙特业主的违约行为,一些中企希望通过索赔弥补工程亏损,这是不现实的和徒劳的。有研究机构的报告认为,沙特法律可能偏袒当地人,极少给外国人和机构与当地人平等的机会。例如,中铁建沙特项目巨亏后,索赔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因此,中国企业不能完全指望用法律手段挽回损失,而是需要提前防范,进行自我保护。另一方面,企业要保留好索赔证据,不放弃追索和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三,就业沙特化带来的风险。沙特政府实行就业沙特化政策,政府项目沙特籍员工比例要达到5%,私营项目要达到10%,沙特籍雇员不愿意做建筑工人,除管理岗位外,只能做保安之类的工作,而且工资水平高,企业报价时必须考虑就业沙特化带来的风险。

原标题:出口目标国核电发展及潜在投资风险(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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