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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每日要闻——2018.5.11

2018-05-11 14:3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每日要闻电力市场交易燃煤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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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快讯

云南5月电力交易月报:省内市场成交电量68.2亿千瓦时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云南电力交易月报(2018年5月)》,2018年4月,云南日前电量市场累计成交电量1.64亿千瓦时,占当月总交易电量的2.4%,平均成交价0.22954元/千瓦时,最高成交价0.232元/千瓦时,最低成交价0.22元/千瓦时。2018年5月,省内市场共成交电量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4%,年度、月度交易电量比例为44.95%、55.05%,平均成交价0.21071元/千瓦时。

国网四川2017年实现电力市场交易电量634.52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40.38%

5月10日,记者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获悉,2017年实现电力市场交易电量634.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38%。2017年,四川平均实际销售电价(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0.5917元/千瓦时,比全国平均电价低6.33分/千瓦时,在全国34个省级电网中由高到低排名第24位;大工业电价四川为0.5452元/千瓦时,较全国低9.38分/千瓦时,在全国排26位,低于周边重庆、陕西等省份。

黑龙江降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降1.66分/千瓦时

黑龙江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降低黑龙江省电网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首个监管周期内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66分,即不满1千伏0.4345元/千瓦时,1–10(20)千伏0.4245元/千瓦时,35千伏0.4145元/千瓦时,110(66)–220千伏0.3945元/千瓦时。

辽宁降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降2.02分/千瓦时

辽宁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其中目录销售电价降低标准为0.0202元/千瓦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输配电价降低标准为0.0202元/千瓦时。同时,取消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生产用电优惠电价。

政策

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按照有关要求,在做好化解煤电产能过剩的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国家能源局编制了《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是指未纳入年度投产计划,开工手续齐全并已基本完成工程建设的地区自用煤电(热电)机组,在电力、热力供应紧张、电网严重故障及重大保电需要时,通过试运行的方式发挥应急调峰作用,在其他时段停机解列。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考执行标杆电价、优先考虑安排投产计划、不纳入现役机组。

河南征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四大作战计划意见: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日前,河南印发《关于征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四大作战计划意见建议的通知》。河南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四大作战计划包括:河南省2018年结构调整优化作战计划、河南省2018年工业企业绿色升级作战计划、河南省2018年机动车整治提标作战方案、河南省2018年城乡扬尘清洁作战方案。

广东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2018年关停92.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

日前,广东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基础上,优先吸纳核电、气电、风电和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充分挖掘省内煤电机组调峰潜力,积极消纳西部水电、新疆风电等清洁能源,实现绿色发电替代,降低发电污染排放。优化煤电发电调度,逐步调减珠三角地区煤电机组发电量,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将煤电发电权转让给气电等清洁电源。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严格落实电价政策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发布《严格落实电价政策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的通知》,通知中称将分四部降低工商业电价,其中包括全面落实已出台电网清费政策、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试点开展部分商业用户自行选择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四川发文推进部分地区城乡居民用电同价

四川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推进我省部分地区城乡居民用电同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川电网新改制供电公司以及我省省属电网和地方电网供区范围内,由本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高于本供区县(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且高于或等于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目录销售电价的,自2018年5月1日起,降低至本供区县(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目录销售电价标准。

青岛市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工商业用户将减少支出约2694万元

近日,上游供气企业下调了青岛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我市按照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决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下调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36元调整为3.2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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