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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福岛”时代我国核电项目前期策略的改进研究

2018-08-13 09:32来源: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作者:李小栟,李云屹关键词:核电项目福岛事故核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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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福岛”事故前的项目前期策略模型

考虑到执照申请涉及的各项工作,受国家核电发展政策、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标准等影响,不确定性大,往往是项目前期最大的制约因素,因此将其作为关键路径考虑(图1中从起点到终点的垂直路径:从选址阶段两评报告提交至颁发建造许可证的执照申请主线所示),其余3条主线工作并行开展。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项目一旦核准通过,即可同时获得建造许可证,实现FCD。由于在“路条”中并没有对“开工建设”做出明确界定,因此这种通行做法,虽然在理论上存在风险(违规风险、投资风险),但从政府监管部门到项目申报单位所属的上级部门对此都是默许的。

三“福岛”事故后的项目前期策略改进

(一)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

2011年3月福岛事故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在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由此导致一批已获得“路条”,但尚未通过核准的项目,由于已采取通行的策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而处于尴尬的两难境地,也面临着更多更大的损失。

一方面,核电厂址已被业内专家学者普遍认定为属于稀缺资源,且受温室气体减排的压力及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政府层面也一再强调,中国不会因日本核事故在核电发展上因噎废食,因此从理论上说,已获得“路条”的项目通过核准、开工建设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但另一方面,由于规划的调整和安全技术标准的提高,已完成的合同签订、甚至已开工制造的主要设备,已开展的现场施工准备工作等都将因此而停滞,甚至由于技术路线的变化而产生颠覆性的影响,而由此引发的重大合同纠纷、经济损失,甚至社会舆论压力都是无法估量的。

在当年国务院4条指示的要求下,我国对运行和在建核电站进行安全检查,并按当前最先进核电规范进行核电规划和核电安全规划。自2012年底核电重启至2017年12月,在5年的时间内,开工建设15台机组、容量约1500万千瓦,无论是机组数量,还是容量,几乎只是“福岛”之前的50%。

表3福岛事故前后开工项目对比

(二)项目核准政策的变化

随着2017年《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2号令)、《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能法改[2017]88号)等一系列“国字号”文件的实施或发布,与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息息相关的政策、要求等悄然的发生了或即将发生巨大的变化。

1.变化一

事实上,“福岛”事故后,国家发改委未再给任何厂址或项目出具过《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2017年3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能法改[2017]88号)。在《实施意见》第1条第7款中,明确提出“能源投资项目核准只保留选址意见和用地(用海)预审作为前置条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各级能源项目核准机关一律不得设置任何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不得发放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路条’性文件”。至此,曾经令项目申报单位“趋之若鹜”的“路条”正式退出执照申请的历史舞台。

2. 变化二

日前,国家能源局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2号令),制订了《核电项目核准申请与审查工作细则(暂行)》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第4章第21条中,首次明确“项目核准前,不得开展工程场地平整、海工施工、设备加工制造等任何工程建设实质性工作。”  如果《工作细则》最终按此描述发布实施,意味着自2004年起实施项目核准制以来,首次对“项目核准前不得开工建设”进行了明确而且严格的界定。

(三)后“福岛”时代的项目前期策略改进

如果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福岛”事故前的项目前期策略模型,符合最大收益最大化准则(Maximax,简称“极大极大准则”):追求最短时间实现项目开工(收益)。但从目前或能够预测的外部环境条件看,“福岛”事故前的项目前期策略模型显然已不适用。

我们仍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与冒险进取的极大极大准则相对立的,是极小极大准则(Minimax),就是最大后悔(机会损失)最小化的意思——追求最大程度规避不确定性(后悔)。以此为理论基础,可以建立新形势下的项目前期策略模型,如图2所示。

图2后“福岛”时代的项目前期策略模型改进

改进后的策略模型以项目核准通过为分界点,将项目前期划分为两个阶段顺序开展:在第一阶段仅考虑前期设计主线工作与项目核准工作并行开展;在第二阶段将设备采购与现场施工准备主线并行开展。其实质是将通过项目核准与获得建造许可证之间的时间间距合理延长,在核准后的2年有效期内,完成现场施工准备、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等主线工作。新的策略模型,将“福岛”事故前的项目前期策略模型所采用的全部并行安排方式,调整为分阶段的部分并行安排方式,在满足新规则的同时,也为项目前期设计、设备制造预留了充足的时间,从而为项目建造、调试阶段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更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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