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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个规划项目总1446.6MW 13个备选项目总600MW!浙江丽水市印发风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

2018-10-12 08:47来源:丽水市发改委关键词:风电建设风能资源风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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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丽水市印发《丽水市风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规划主要根据丽水市风能资源条件、环境敏感因素及建设条件等,确定规划项目25个,总装机规模1446.6MW,备选项目13个,总装机规模600MW。初估规划风电场单位千瓦静态投资在9000~9500元/kW之间,静态总投资在130.19亿元~137.43亿元之间。

据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整理,本次规划的25个风电场总规模为1446.6MW,其中,莲都区2个,装机容量80MW;缙云县4个,装机容量272MW;青田县4个,装机容量192.6MW;松阳县4个,装机容量184MW;遂昌县3个,装机容量160MW;云和县2个,装机容量48MW;景宁县1个,装机容量50MW;龙泉县3个,装机容量320MW;庆元县2个,装机容量140MW。备选项目13个,其中莲都区1个,装机容量25MW;缙云县1个,装机容量40MW;青田县1个,装机容量40MW;遂昌县1个,装机容量25MW;云和县1个,装机容量40MW;景宁县4个,装机容量180MW;龙泉县1个,装机容量50MW;庆元县3个装机容量200MW。

丽水市风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气象局

国网丽水供电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

1 概 述

1.1 自然地理概况

(1) 浙江省

浙江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与江西、安徽相连,北与上海、江苏接壤。浙江省东西和南北的直线距离均为450km左右,陆域面积10.18万km2。浙江地形复杂,山地和丘陵占70.4%,平原和盆地占23.2%,河流和湖泊占6.4%,耕地面积仅2.08万km2,故浙江省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说。省内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大致可分为浙北平原、浙西丘陵、浙东丘陵、中部金衢盆地、浙南山地、东南沿海平原及滨海岛屿等六个地形区。2017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5657万人。浙江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均气温适中,光照较多,雨量丰沛,空气湿润,雨热季节变化同步,气候资源配置多样,气象灾害繁多。全省年平均气温15~18℃,极端最高气温33~43℃,极端最低气温-2.2~-17.4℃;年平均雨量在980~2000mm。

(2) 丽水市

丽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东南与温州市接壤,西南与福建省宁德市、南平市毗邻,西北与衢州市相接,北部与金华市交界,东北与台州市相连。全市面积1.73万km2,下辖1个市辖区、7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丽水市以山地丘陵地貌为主,山地占88.4%,耕地占5.5%,溪流、道路、村庄等占6.1%,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2017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69.27万人。丽水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冬暖春早,无霜期长,雨量丰沛。年平均气温为17.8℃,极端最高气温43.2℃,极端最低气温-10.7℃;年平均降雨量1568.4mm。

1.2 社会经济状况

(1) 浙江省

浙江省是中国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对外开放省份,素有“鱼米之乡”之称,是综合性的农业高产区域,以多种经营和精耕细作见长,大米、茶叶、蚕丝、柑橘、竹品、水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省内轻重工业并重,都得到充分发展,纺织业、服装业、机械制造业、石化、医药业等是主要支柱产业,其中机械产业是全省工业的第一大产业。

2017年,浙江全年地区生产总值为51768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1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247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7279亿元,分别增长2.8%、7.0%和8.8%。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上年的4.2:44.8:51.0调整为3.9:43.4:52.7。全省全年财政总收入10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03亿元,同口径增长10.3%。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1261和24956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6.3%和7.0%。

(2) 丽水市

2017年,丽水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298.2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9.4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56.9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41.7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7%、6.3%和7.7%。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上年的7.9:44.9:47.2调整为7.7:42.9:49.4。人均生产总值59674元,比上年增长5.6%。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8996元和1807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4%和9.8%。

1.3 交通运输状况

(1) 浙江省

目前浙江省已经形成公、铁、水、空各种运输方式齐备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依托高速公路网,2002年实现了“四小时公路交通圈”。随着高铁的快速建设,形成了联通除舟山外所有地级市的高铁交通网。海运已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枢纽的港口群,航空运输已经建成杭州、宁波、温州、路桥、义乌、衢州、舟山等7个民用机场。浙江省“十三五”交通规划更提出构建高铁、空中1小时交通圈,实现陆域县县通高速公路的目标。

(2) 丽水市

丽水市由G25长深高速公路、S33龙丽温高速、G1513温丽高速组成了公路交通骨干网,提前实现了县县通高速公路的目标。金丽温高速铁路通车让丽水正式进入“高铁时代”,也进入了浙江省两小时交通圈,“十三五”期间将继续推进衢宁铁路、金台铁路、衢丽铁路、龙浦铁路的建设,实现高铁覆盖市域主要节点。通航内河有

瓯江、乌溪江及瓯江支流松阴溪、小溪等,年旅客运送量31万人次;拥有货运船舶416艘,40452净载重t,年货物运输量379万t。

1.4 能源资源状况

(1)浙江省

浙江省常规能源资源较为贫乏,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一次能源储量较少,对外依赖程度较高。煤炭存储量很小,全省煤炭自产率已降至0.1%,煤炭总消耗量约1.41亿t,石油消耗约2828万t,天然气31亿m3。煤炭资源已基本靠外省调入和进口。

浙江省水能资源丰富,水电可开发装机容量约800万kW。其中,全省小水电(0.01万kW~5万kW)资源理论蕴藏量675.3万kW,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462.5万kW。浙江省水能资源主要分布在瓯江流域、钱塘江流域以及浙闽交界的交溪流域等。目前,全省水电装机容量694万kW,水电开发程度较高。浙江省风能资源较为丰富,主要分布在内陆高山及沿海滩涂、海岛和近海。陆地风场理论总储量约2100万kW;全省离岸到近海-50m等深线以内海域技术可开发量达1515万kW。另外,浙江省生物质资源及太阳能也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浙江省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快,能源需求量大,需要大力发展能源产业,保障浙江省经济发展、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需要。根据现阶段技术发展状况及投资水平,浙江省应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等技术较为成熟、投资水平相对较低的可再生能源。

(2)丽水市

丽水市境内缺乏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能源供给主要以外来为主。丽水市主要为山地,水能、风能资源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目前丽水市水能开发利用程度较高。

1.5 电力状况

(1) 浙江省

浙江电网是华东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钱塘江为自然分割,形成南北电网,其间通过4回500kV过江线路相连接。浙江电网通过安吉-芜湖2回、安吉-练塘2回、莲都-榕城2回共6回1000kV特高压交流线路,分别与安徽省、上海市、福建省电网相连,通过汾湖-南桥2回、瓶窑-武南2回、瓶窑-敬亭1回、富阳-敬亭2回以及双龙-福州北2回共9回500kV线路,分别与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及福建省电网相连。皖电东送和浙北—福州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溪洛渡—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相继建成投运,逐步形成“两交一直”特高压网架;继续完善并形成以“六横两纵”500kV电网为骨干、以220kV电网为支撑、110kV电网为基础,供电能力充足、网架结构坚强、输配网协调、城农网统筹、调度运行灵活的智能、高效、可靠电网。截至2016年底,浙江电网拥有1000kV特高压变电站3座、变电容量18000MVA,输电线路总长度1186km;±800kV换流站1座、容量8000MVA,输电线路(含过境)总长度2051km;500kV变电站42座、变电容量92550MVA,输电线路总长度7370km。2016年,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为3873亿kWh,同比增长9.0%;全社会最高负荷为70100MW,同比增长11.4%。根据《浙江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电网2020年全社会需电量和最高负荷分别为4220亿kWh和80300MW。

(2) 丽水市

截至2016年底,丽水境内总计电站823座,总装机容量为2960MW。其中滩坑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200MW接入温州电网。省调调度水电站3座装机508MW。地调调度水电站57座,总装机750MW。其他类型电站11座,总装机240MW,其中地调调度其他类型电站4座,总装机140MW。截止2016年底,丽水电网有1000kV变电站1座,500kV变电站1座,220kV变电站12座,110kV变电站38座,总计变电站52座,变电站总容量1483.2万kVA。1000kV线路4条,500kV线路8条,220kV线路34条,110kV线路105条,总计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151条,总长度3438km。2016年全社会最大负荷161.14万kW,同比增长2.81%;全社会用电量88.93亿kWh,同比上升13.93%。

1.6 风电开发现状

截止2017年底,丽水市已建风电场2座,总装机74.5MW,分别是华能云和黄源风电场(34.5MW)、华能庆元双苗尖风电场(40MW),暂无在建风电项目。已核准风电项目2个,分别是国电电力青田师姑湖风电场项目(48MW)、华能缙云大洋山风电项目(50MW)。

2 规划原则和编制依据

2.1 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扣《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浙江省委“八八”战略为总纲,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先规划、后开发的

原则进行风电规划。通过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一批山地风力发电工程开发建设,逐步形成丽水市多元化、清洁化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使风力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开发作为构建“195”生态产业体系和打通“两山”转换通道的重要产业,带动上下游绿色能源相关制造与服务产业发展,实现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协同。

2.2 总体思路

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变革和浙江省创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丽水市将开展全市范围内的风电统一规划,通过前期工作深入调研区内风资源、土地、环保、接入等建设条件,摸清风电实际可开发容量,保障全市风电开发合理有序,推动丽水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工作的落地。

2.3 规划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

风电的发展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实际要求出发,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新能源工作的出发点,着力解决好与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能源供给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

(2)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

风电的发展要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考虑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坚决禁止对自然无限制的索取和肆意破坏,妥善处理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 坚持可持续发展

根据丽水市风能资源及其分布情况,按照“高效利用、保护环境、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思路,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保证风电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4 规划依据

本报告编制依据如下: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899号文)

《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

《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规定》

《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技术规定》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浙江省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

《丽水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14-2020)》

《丽水市“十三五”绿色能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丽水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丽水市气象局提供的9座测风塔实测数据

各县市上报的规划项目

2.5 规划期限:本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2.6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丽水市全境。

3 风电场选址

3.1 风能资源概况

3.1.1 气候特征

浙江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该地带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受东亚季风影响,浙江冬夏盛行风向有显著变化,四季分明,年气温适中,光照较多,雨量丰沛,空气湿润,雨热季节变化同步。浙江年平均气温15~18℃,极端最高气温33~43℃,极端最低气温-2.2~-17.4℃,全省年平均雨量在980~2000mm。

丽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冬暖春早,无霜期长,雨量丰沛。年平均气温为17.8℃,极端最高气温43.2℃,极端最低气温-10.7℃,年平均降雨量1568.4mm。

3.1.2 风能资源分布

浙江省风能资源较丰富。通过对浙江省71个气象站的10m测风塔多年实测资料分析估算,全省陆上风能资源理论总储量为2100万kW。全省风能资源分布自沿海向内陆递减,沿海海域及沿岸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内陆地区相对贫乏,但个别地势较高的丘陵、山地及湖泊仍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总体来说,浙江省风能资源具有明显的东、西部差异。

丽水市处浙江省西南浙闽两省结合部,风能资源在区域内分布极端不均匀,具有一定开发价值的资源点主要集中在地势较高的山脊上。根据高清风资源图谱(图3.1.2-1、3.1.2-2),丽水地区风能资源较丰富地区主要分布在地形较为复杂地区,主要位于缙云县、丽水市东北部、青田县的北部及西南部、云和县的东北部及南部、景宁畲族自治县的东部、庆元县、龙泉市的东南部及西部、松阳县的西南部及北部、遂昌县。

图3.1.2-1 丽水市80m高度风速分布图

图3.1.2-2 丽水市80m高度风功率密度分布图

3.2 风电场选址

3.2.1 风电场选址原则

为合理开发利用丽水市风能资源,确保规划的风电场场址合理可行,风电场场址选择需遵循如下原则:

(1)风电场的建设需要当地良好的社会经济状况作为支撑,要与地方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衔接。

(2)风电场规划容量和开发时序要与地区电网建设及规划相匹配,电网是规划风电场的建设实施的必要条件。

(3)开发区域需具备有经济开发价值的风能资源,针对丽水市风能资源基本集中在山地丘陵的特点,考虑到项目投资成本相对较大,本次规划主要考虑年平均风速5.2m/s以上的区域。

(4)风电场规划应符合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洪水调蓄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划及其管理要求。

(5)评价规划风电场所属区域地质构造稳定性,查明场区地貌、地质构造等,分析对风电机组基础的影响,优先选择地质条件较好的区域。

(6)风电场场址所在区域需具有较好的交通运输条件,方便风机设备装卸、堆存及运输。

本次规划根据丽水市气象局提供的9座测风塔实测数据进行风能资源评估,结合各县市上报的项目场址,开展全市区域的风电规划。根据以上风电场选址原则,结合未来低风速风电技术发展,本规划将项目分为2类,具体为:

(1)列入规划的项目:原先已进入国家能源局核准计划或者已开展预可研、可研的前期工作较深入项目,以及场区年平均风速5.2m/s以上且无限制性因素的新规划项目。

(2)列入备选的项目:场区年平均风速在4.8~5.2m/s之间的项目,这些项目后续根据风电技术发展情况开发。

3.2.2 风电场选址

通过现场踏勘考察、资料分析,本次共规划25个风电场。其中,景宁县规划风电场1个,莲都区、云和县、庆元县各规划风电场2个,遂昌县、龙泉市各规划风电场3个,青田县、松阳县、缙云县各规划风电场4个。

规划风电场址汇总表

图3-1 丽水市规划场址地理位置示意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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