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评论正文

发改委回应阶梯电价四大争议焦点

2010-10-14 10:30来源:新华社关键词:发改委阶梯电价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起各方关注。电价成本怎么算?基础电量怎么定?电价改革谁受益?电价调整是否会增加通胀压力?政府机关是否将实施阶梯电价?

针对以上热点话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2日接受了记者专访。

电价第一档是否偏低

很多人提出,按照目前的两个方案,第一档电量标准都有些偏低。

曹长庆表示,第一档电量的确定是阶梯电价的核心问题,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在阶梯电价方案研究过程中,对于第一档电量的设置,讨论最为热烈。

一部分专家认为,第一档只保障居民最基本用电需求,电量标准不宜太高,否则难以起到促进节能减排的效果。另一部分专家则认为,第一档电量的设置,应体现公平原则,使大多数居民电费支出不受影响。方案设计中,我们权衡这双重因素,前提是保证大多数居民家庭用电价格基本稳定。

按目前方案,是以覆盖70%-80%的居民家庭为标准确定第一档电量。以全国平均为例,覆盖70%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为110度,覆盖80%家庭的户均用电量为140度。需要强调的是,许多人以为,此次阶梯电价方案是按照110度和140度分档,因此觉得第一档电量偏低,这是个误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个方案,只是规定各地应按70%或者80%的覆盖率去确定各地分档标准,但相同的覆盖率下,各地具体电量分档标准会有所不同。比如,同样70%的覆盖率,全国平均是110度,但浙江可能是130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发改委查看更多>阶梯电价查看更多>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