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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阶梯电价”:阶梯电价=电价上台阶?

2010-10-18 20:58来源:千龙网关键词:阶梯电价电价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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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国际惯例又如何?

据了解,对于阶梯电价的尝试在国外不少国家已经开展多年,实施阶梯电价被认为是各国应对能源价格高涨的做法之一。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出于抑制能源消耗、促进节约,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居民实施了阶梯电价,比如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等都开始了相应的尝试。有的国家还将阶梯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到了工业、商业用户。

国外居民电价一般分为3~6档,其中最低档为基本用电需求,发达国家设定较高,发展中国家设定较低,如美国新泽西州第一档电价设定为每户600度,日本为120度,韩国为100度,香港地区为200度,印度、伊朗为50度。各档次电价相差约在一倍左右,最高档电价一般为最低档电价的1.2~1.5倍。个别国家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用电的需要,还设置了“生命线电价”,比如日本中部和关西地区电力企业分别对居民月用电量在8度和15度以内部分实行免费。

在我国,目前也已有浙江、四川和福建三个省份试点阶梯式电价。其中浙江、福建分三档,四川分四档。第一档电价浙江省电量为50度,四川省为60度,福建省为15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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