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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 电力部门成最大赢家

2010-10-25 14:10来源:中华工商时报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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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们建议以家庭为基础确定电量分档”,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超过正常人口数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时采取特殊措施灵活处理,如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等。

对此,有专家建议根据不同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案,不宜“一刀切”。

  

电力部门成最大赢家

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另一个质疑是,电网企业成为此次改革中最大赢家。公开数据显示,国家电网2009年销售电量2.2748万亿千瓦时,如果每千瓦时多收1分钱,1年可增收227.48亿元,不过目前增收的官方数据尚未公布。

按照国家发改委安排,增收部分将被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

在今后“一户一表”的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三是弥补用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增收款项去向明确,但各部门之间如何分成、如何监审都还存有较大争议空间。电能从生产到消费中间至少有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两个主要环节,上述三个支出方面中既有涉及发电企业的节能减排,又有涉及电力输送环节的电网企业的电表改造等,各部门之间如何“分蛋糕”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妥善协调,并对相应企业的成本进行严格核算。

“从长远来看,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应该交给市场,而非政府直接参与价格制定。未来的电价将随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动态调整,按月或者按季度变动。但是前提是固定成本必须公开透明,变动成本可以监督管控。”国家电监会官员此前表示。

涨价质疑

尽管初衷是为了节省能源,然而有关变相涨价的质疑却一直未停,其中第一档电量过低是讨论的焦点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江苏城镇居民每月每户平均用电量为192.5度;2009年辽宁每户家庭平均每月的用电量为130度;2008年济南城乡居民每户月均用电量为152.35度,全部超过第一档电价。

此外有部门统计,以广东为例,各地用电量差异很大,即使在一个广州市,越秀区与增城市的用电差异也有很大,如果按照最高最低一综合,得出平均量,看似覆盖70%,其实相当多家庭最终电价是上涨的。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吴钟瑚此前表示,基准电量的核算必须考虑地域和季节差异。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南北气候环境不同,居民用电量差别很大,甚至同一地区冬夏季节用电量也不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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