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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荒调查:坑口无煤

2011-07-30 15:34来源:证券之星关键词:坑口电厂电荒电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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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常识中,“坑口电厂”是在煤的产地建设电站,就地进行能源转换,变输煤为输电。

从经济角度看,因为火力发电厂耗煤量非常大,如果电厂不设在煤矿附近,就必须依靠铁路、海运等途径运输燃料,而坑口煤可以帮助电厂降低因运输燃料而增加的成本。

然而当前,在多个产煤大省,本地所产的市场煤对于坑口电厂几乎没有采购优势,本地煤矿大量外送,坑口电厂因为用不起附近的煤,要到省外去采购煤。“坑口”二字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而失去了意义仅是表象,其中的根源究竟在哪?

起因:一对老生常谈的矛盾

“坑口电厂都成坑人电厂了。”一家电厂负责煤炭采购的负责人说。

在这位工作人员看来,几年前,坑口电厂是“有效拉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矿区煤炭外运困难、减轻煤炭外运给铁路造成压力的典范”。

变化出现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在当年12月15日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决定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电煤价格全面放开。

此后,每年的“全国煤炭订货会”总会传出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的争执声。煤炭企业反复强调,希望按照市场规律为合同电煤定价。但在煤炭价格随市场变化,电价变动有限的情况下,电力企业多次呼吁,要保持合同电煤价格。

当面临这种争执,国家的政策大都倾向受控的电厂一方。2010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出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然而,政策发挥的实际作用有限。2011年1~5月,多地电煤价格虽然没有上涨,但坑口电厂电煤重点合同兑现率偏低,本地区市场煤价格普遍过高,坑口电厂受成本所困,加之在本地煤源受限,于是开始从异地大量购煤。

黑龙江:不是买不到,而是用不起

在黑龙江东部电厂一些老人的工作记忆中,最辉煌的阶段停留在90年代的坑口电厂建立初期。那时,煤炭价格可控,附近煤矿执行着“当地产煤当地消化”的建设初衷。

2005年后,按照国家发改委“黑龙江省建设发电基地,变输煤为输电”的政策,大批坑口电站在黑龙江东部地区诞生,多数坑口电厂都使用了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等技术。

然而近年来,“地方煤炭对坑口电厂煤炭供应少、煤价也居高不下。”黑龙江东部电厂的一位负责人说。在接受采访前一天,他还在为计划内煤炭热值达不到合同要求,厂矿热值差超过合同约定值的问题,与煤矿企业谈判至晚上10点多。

不仅是这位负责人,在黑龙江东部地区,不少电厂都在为电煤合同兑现率低和合同执行的公平性着急。另一位电厂负责人告诉记者,计划内电煤合同量仅占全省电厂需求量的22%左右,而且计划内重点电煤合同的兑现率逐年下降。以2010年的情况为例,黑龙江省计划内煤炭合同平均兑现率只有57%,远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的需求。

2011年,黑龙江煤炭集团又将电煤计划量由2010年1500万吨减少740万吨。受此影响,很多电厂2011年计划煤合同量只有2010年的一半左右。

除了连年下降的合同电煤量和兑现率,本地区的高煤价是电厂选择离开坑口、外出寻煤的重要原因。

在黑龙江,热值在4100~5100大卡的市场煤价格为420~560元/吨。“这个价格,我们的成本无法接受,但如果从内蒙古购进褐煤,作为经济煤种掺烧,加上运费,价格大概在340元/吨左右。”一位坑口电厂负责燃料采购的负责人说。

为节省燃料成本,2010年,黑龙江很多东部电厂开始从蒙东采购褐煤。其中一家电厂的采购人员告诉记者:“今年虽然从内蒙古运煤的费用涨了一些,但总体仍然比采购本地煤经济。”

然而,外出寻煤并非一帆风顺。由于铁路运力得不到保障,一些电厂也考虑过汽车运输,但其成本比铁路运输成本高20多元/吨。目前,燃料成本已占发电总成本的70%以上,而运输价格也可能持续走高,很多电厂对未来不无担忧。

山西:“煤炭大佬”的尴尬

类似的情况发生在“煤炭大佬”山西。作为中国产煤第一大省,山西就像一个巨大的煤矿。省内电厂如同坑口电厂一样,它们本应比其他地区电厂更具“近水楼台”的优势,但也遭遇本地煤炭价格过高、合同煤兑现率低的情况。

事实上,2009~2010年,山西电厂曾遭遇一次煤荒,由于煤炭重组尚未完成,省内多家电厂因总体产量下降而缺煤停产。而2010年后半年,随着煤炭整合重组工作基本结束,山西煤产量反弹至7.41亿吨。2011年,山西省煤炭产量预计将达到7.8~8亿吨,这足以应付本省8730万吨的电煤年需求量。

然而,高价市场煤成为本地电厂购煤的阻力。在山西省东南部,由于多与河南、河北、山东等经济发达地区接壤,不仅没有省外低价煤可购,本地区煤炭亦大量外销,煤炭坑口价多在740~900元/吨。

但在与陕西、内蒙等地区接壤的西部和北部,煤炭坑口价仅在280~350元/吨标煤,就算加上运费150元左右,不仅在仍在山西省标杆电价的可承受范围内,而且每吨煤价比南部的便宜至少460~550元。

于是,大批电厂远赴几百公里外的地方寻煤。以山西南部的一个电厂为例,2011年1~4月,该公司煤炭入厂141.8万吨,而从西北部购入的煤占煤炭采购量的92.7%。

除了受高煤价困扰,近三年,晋东南地区电厂购买当地电煤的兑现率极低。

据了解,山西省太一、太二等中南部11家电厂,2011年1~3月份,山西省内重点合同铁路电煤到厂量为164万吨,年度兑现率12%,公路电煤到厂量为802万吨,年度兑现率28.16%。

眼下,南方电荒导致煤炭需求量大涨,加上国外煤价持续上涨,山西煤矿和国内其他地方的俨然成为各省份的“救火队”,大量煤炭被运往秦皇岛,一些本地电厂的兑现率更加没有了保障。

症结:错位的体制

无论是黑龙江还是山西,产煤地电厂难买煤的现实让人匪夷所思。

一方面,煤炭企业甘冒不履行电煤合同的风险,压低兑现率,降低兑现煤炭质量,并将产煤大量外送;另一方面,坑口电厂则宁可选择一千公里外的地方购煤,也不愿买近在咫尺却价格高昂的市场煤。在两者的舍近求远中,不该增加的成本增加了,不该耗费的运力耗费了,不该造成的污染也造成了。

而在坑口电站的定义中,煤炭企业当地生产、电力企业就地消化是经济、环保和节能的能源消费模式。当前,这种模式却在煤炭企业和电厂相悖而生,那症结在哪?

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体制错位。煤炭企业、电力企业分别处于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但所处的市场条件截然不同。

煤炭企业近年来一直在竞争性较强的市场中,企业的宗旨就是通过市场渠道销售煤炭,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而由于发电关系国计民生,就算煤炭价格再高,电力企业在兼顾社会责任的要求下,绝不能因为煤价过高、成本增大而不完成预定的发电计划。同时,上网电价长期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这限制了电力企业的购煤成本。

在矛盾的体制下,煤电生产每一个环节无不纠缠着计划内与计划外、政府定价与市场定价、权力与寻租等“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在多年的博弈中,“煤电体制错位”不仅已经严重地影响企业的生存,降低了经济的运行效率,甚至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如果不能改变能源管理的体制机制,两类企业为了各自的生存和所担负的责任,必将继续这种奇怪的寻煤和售煤方式。而且,两者之间的矛盾还将愈演愈烈。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政府的监管尚存诸多漏洞,这是坑口无煤出现的另一个原因。

目前,政府出台规范煤炭合同的行政命令不在少数。国家发改委早在2007年时就下发通知,强调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履行合同,及时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煤矿企业煤炭合同综合兑现率不得低于90%。

通知屡发,但效果鲜现。最近的一次是2011年5月,国家发改委要求煤炭企业提高电煤兑现率,确保电煤供应。尽管它使电煤兑现率有所提高,但兑现煤炭质量差、热值严重不足等细节问题仍然没有获得很好的解决。

在市场千变万化的环境中,政府有时无法面面俱到,保证每一家煤炭企业完成兑现率并保证电煤质量。在目前的情况下,更有效的解决之道仍是充分细化监管政策,严格监督煤炭企业按时、按期、按量地完成合同煤兑现,让两类企业在煤电交易中都能获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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