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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岛核事故开始 沉思核电!

2011-09-13 11:27来源:山东科技大学学报关键词:核电福岛核事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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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因素与技术问题

在这次日本福岛核事故中,一个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是反应堆的冷却问题。强震之后,反应堆冷却系统发生故障,外部供电停止,应急柴油发电机又受海啸影响而无法运转,使得堆芯冷却水位急剧下降,堆芯露出水面。结果就是,因反应堆无法有效降温而导致堆芯熔化,造成放射性物质泄漏。

对此,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认为,中国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他说:日本受影响核电站采用的是二代核电技术,最大问题就在于遇紧急情况停堆后,须启用备用电源带动冷却水循环散热。但是,我国正在沿海建设并将向内陆推广的第三代AP1000核电技术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因其采用“非能动”安全系统,就是在反应堆上方顶着多个千吨级水箱,一旦遭遇紧急情况,不需要交流电源和应急发电机,仅利用地球引力、物质重力等自然现象就可驱动核电厂的安全系统,巧妙地冷却反应堆堆芯,带走堆芯余热,并对安全壳外部实施喷淋,从而恢复核电站的安全状态。“打个形象的比喻,‘非能动’系统就像抽水马桶一样,上面顶着大水箱,不靠能源动力。”

但是,陆启洲的这种“自信”是缺乏根据的。第三代核电技术确实比第二代技术的安全系数高,但这并不能说它一定就能完全解决堆芯冷却问题。可能发生的状况包括:水箱本身是否被震坏以至于无法发挥作用;即使水箱可以使用,在停机之后反应堆会长期产生热量,水箱中的水是否在能够采取其它人工措施之前足够使用;甚至,核电机组在强震之后是否根本就无法停机,以至于再完善的水冷却设施都毫无用处,并迅速导致核爆炸;等等。另外,在遭遇特大地震的情况下,核电站所可能面临的也并不仅仅是堆芯冷却问题。赵光瑞就认为第三代核电技术还没有经历过特大地震的检验,即使能够解决冷却问题,也还有其它可能的问题存在,比如“地震可能造成的物质互撞、设备毁坏、火灾等”,所以,“在日本刚刚发生特大地震之后,我们的核电企业领导人,就立即自信地发表如此言论,是很不严肃的,也是缺乏科学根据的。”[5]

中国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又从以下三个方面给出中国核电安全的理由:1)福岛核电站采用的沸水堆只有一个蒸汽回路,在排放蒸汽减压时,只能排放一回路中含有放射性的蒸汽。中国核电采用的是压水堆,需要排放减压时,蒸汽是从二回路出来的,已经不含放射性物质。2)福岛核电机组之所以发生氢气爆炸,是由于燃料棒包壳锆和水发生锆水反应产生氢,氢气积聚厂房顶部,老式反应堆没有除氢装置,引起爆炸。中国核电的新式反应堆是压水堆,有氢复合装置,使氢又复合成水,不至于产生爆炸。3)中国核电压水堆有蒸发器,其中的水也可以带走一部分热量。总之,如遇福岛地震海啸这样的极端情况,压力堆的抗灾能力要优于沸水堆。

张国宝所给出的理由集中于解决受到放射性污染的蒸汽、氢气爆炸以及降温等问题,但这些措施同样不能给出彻底的安全保障,最令人担心的就是,如果压水堆回路、除氢装置和蒸发器等设备都在强震中遭到破坏,所有这些安全措施就都不再是安全措施了。

也许有人会说,假定核电设备在强震中损坏是没有道理的,这些设备都应该是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出来的合格产品,并且能够得到定期的检查。

但是,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出来的合格产品就一定不会在强震中受到损坏吗?能够抗击7级、8级地震的设备在遇到9级地震时又将如何呢?谁又能保证将来不会发生9级以上的地震呢?况且,就是能够抗击8级地震的设备,在遇到8级地震时,也未必不会损坏。因为设备总是会老化的,设备也总是由人生产出来并且由人来使用的,而人总是会出现问题的。

在日本3.11特大地震后,美国对其核电厂及相关设备的检查表明:在全国124处监测仪中,有大约20处已损坏,更有不少核电厂存在设备老化以及不能如实报告设备故障等问题。据联合早报网最新报道,美国商业核电站许多地下管已埋几十年,从未进行过检查,而且要进行维修和更换都很麻烦,结果受到腐蚀,导致3/4核电站出现氚放射性泄漏,其中有的泄露浓度超标几百倍。

我们的核电厂能够绝对避免美国的这些问题吗?

此外,一种新型的球形燃料反应堆技术被认为是对中国核电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持。这种球形燃料反应堆使用许多台球大小的燃料球,每个燃料球都包裹着石墨保护层,能调节核反应步伐。如果核电站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关闭,可以确保核反应自行缓慢停止,避免熔毁。同时,这种反应堆将会由非爆炸性状的氦气进行冷却,即使在没有冷却剂的情况下也能自行逐步散热。专家认为,这可以为核能提供一种更为安全的选择。如果球形燃料方案确如预料,且具有成本效率,中国就将大规模地推广这种技术。

但是,这种球形燃料反应堆技术已经受到质疑:首先是它能否保证真正的安全;其次是核电站安全不仅包括设计上的功能,而且还包括对安全意识的培养;第三是用石墨包裹铀燃料将会大大增加需要后期处理的放射性废料数量。

四、人的因素与人的问题

在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发生后,中国国务院在温家宝总理的主持下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中国核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排除隐患,加强管理,在新的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但是,这样的决定遭到媒体和学者的批评,被指责为非理智之举和因噎废食[10]。据统计,如果实施国务院的决定,建设周期因此而延后加上前期审批和筹建因此而停摆的核电机组,合计有60余台,涉及总投资可能在8000亿元以上。这引起全球核电业的担心,认为不仅会对中国核电企业产生消极影响,也将波及全球制造商[11]。这大概是引起批评的主要原因。

国务院会议之后,环保部和核安全局启动为期数月的核电安全大检查。这本来是非常及时的,完全必要的。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此前在清华大学的演讲中就担忧,“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发展核电热情过高、目标过大、动作过快,只计一点,不知全局,不切实际,从而在经济和安全两个方面都带来了较大的风险”,直接影响未来核电厂的运行安全[12]。但随后,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田佳树又大谈中国核电设施如何安全有保障,不会因噎废食,等等[13]。

我们无疑不能因噎废食,而应该通过严格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法规来规避灾难。但是,一方面,再严格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法规也不能保障绝对的安全。另一方面,即使不求绝对安全的标准和法规,而是满足于在现有的和可能的技术水平上制定出可行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法规,那么,这种可行的标准和法规是否在现有的和可能的条件下是完善的,能否真正得到执行,能否约束快速扩张的核电行业,也是可以打个问号的。任何的标准和法规都是由人来制定并由人来实施的,而作为制定者和实施者的人都是会犯错误的,甚至由于种种原因而有意地犯错误。在人类能够有所作为的范围内,日本安全法规的严格性在世界上是有名的,但即使是日本的安全法规也是有问题的,而且这种有问题的安全法规又遭遇到人的违规和疏忽大意等问题。

许多专家和媒体已经指出,灾前和灾后忽视安全隐患和疏于管理是造成此次事故并导致事故扩大的重要原因:以色列资深核能专家乌齐·埃文说,福岛第1核电站反应堆持续使用时间最长的已有约40年,反应堆老化情况严重,导致其在紧急状况下失控。《读卖新闻》网站也报道说,福岛第1核电站1号机组是最老的反应堆,运转约40年来,陈旧程度不断加剧,其安全对策值得反思。共同社报道说,东电公司平时把核电站的运营交给承包企业,对发生的一切一开始并不十分了解。该通讯社的报道还指出,东电福岛第1核电站2号机组反应堆水位下降,燃料棒几乎完全露出,其原因竟是在向反应堆堆芯灌注冷却水时,负责水泵的工作人员到别处巡逻,没有注意到水泵燃料耗尽。美国专家丹尼尔·瓦格纳说,日本当局如果能在事故发生之初公开更翔实的事故信息,他们或许能更迅速地得到各方面的国际援助,整个核电站事故也就不会加剧到如今这个地步。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也说,日本方面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供的信息有欠缺。[14]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3.11特大地震发生前一个月,日本政府有关机构专门批准福岛第1核电站1号机组再继续运转10年。尽管在检查时技术人员已发现其后备柴油动力电源存在“压力裂纹”,可能在被海水或雨水淹没的情况下发生严重故障,但决策者仍然让它“带病坚持工作”。在获得“继续工作”的许可后,他们也没有对6座核反应堆冷却系统的33个关键设备进行检修。东电公司曾宣称,福岛第1核电站1号机组能正常运行60年。

更为严重的是,福岛核电站“瞒报成瘾”。第1核电站1978年曾发生临界事故,但一直被隐瞒至2007年。其1号机组反应堆主蒸汽管流量计测得的数据,曾在1979年至1998年间先后28次被窜改。根据“维基解密”所解密的电文:1)国际原子能组织的一位官员曾在2008年提出,在过去35年中,日本多个核电站的抗震安全指导只更新了3次,一些核电站的设计标准过低,如遇强震,核电站将产生严重问题,日本政府过后虽然也做过努力,但它的设计仍然只能对抗7.0级地震。2)2006年,日本一家地方法院认定日本西部一座核电站所用的安全规范十分老旧,只可抵抗6.5级地震,如发生事故,将使当地人民曝露于核辐射之下,但日本政府相信反应堆很安全,并最终成功推翻了法庭要求关闭该核电站的判决。3)日本众议院议员河野太朗曾在2008年10月揭露说,日本经济产业省一直在掩盖核事故,并向民众隐瞒核工业的真实成本以及所存在的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设计标准过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隐瞒事实的情况呢?利益应该是最重要的因素。

据网易新闻中心转载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日本有一个封闭自负、共存共荣的原子能官学商利益集团,被称之为“原子能村”。“原子能村”主要由3方面组成:其一是东电为首的电力企业和日立、东芝等核电设备商;其二是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和原子能安全保安院的官僚集团;其三是核工业、核物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主要分布在原子能安全委员会以及文部科学省的原子能研究开发机构等部门,任务是提出核能相关政策,监督核电安全运营,提供核能研究成果。这原本是一套各负其责、互有牵制的体系,但实际上在推进核电过程中,沦为一个盘根错节、利益均沾的小圈子。东电在其中起着“龙头大哥”的作用,“原子能村”中处处可以发现东电的人脉和金钱。它长袖善舞,神通广大,一次又一次地轻易打发掉外界的质疑,并躲过政府的制裁。[15]

这样的利益共同体很难彻底避免。在福岛核危机之后,日本的“原子能村”可能会瓦解。但是,一个“原子能村”倒下去,会不会又有一个“原子能村”站起来呢?即使不会有任何“原子能村”出现,人类就可以非常完美地经营核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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