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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荒”不绝于耳火电企业连年亏损 究竟是谁动了发电企业的“奶酪”

2011-10-26 11:2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荒火电企业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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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煤价暴涨”、“火电巨亏”、“现金流断裂”、“缺煤停机”、“电荒加剧”、“拉闸限电”等媒体报道不绝于耳。一些民营、外资火电企业纷纷撤出发电行业。以五大发电集团为代表的中央国有企业担社会责任之重,坚守阵地,一边内挖潜力,降本增效,优化电源结构、构建新的产业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和煤炭、铝业、路港、科技、工程、金融等非电产业,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一边不断“联名上书”各级政府部门,亟盼煤电联动、控制煤价、财政补贴,以改善经营环境。但是,目前仍有50%以上的火电企业连年亏损,20%左右的火电企业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今年沪深两市共有2244家上市公司披露半年报,巨亏的前10名中,华银电力等发电类上市公司竟占4席。9月,像地处山西“煤窝子”的知名上市公司漳泽电力也传出大股东“有意出让,煤企接盘,人心浮动”的信息。面对严峻的经营环境,人们不禁要问“发电行业怎么啦?究竟是谁动了发电企业的奶酪!?”

回顾电改八年多来的发展历程,发电企业拥有的“奶酪”、“蛋糕”,在目前不配套的煤电运行体制、不合理的产业政策下,通过煤价、电价、利率等经济杠杆和政府主导的电力体制改革这只“有形的手”,以及发电企业之间过度无序的竞争,被无情地一次又一次地分割、撬走、让渡了,使得发电企业经营状况由过去的“增产增收、盈利稳定、风险不大”转变为“盈利下降,亏损增加,负债高企,风险剧增”。渠道之一:2002年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力体制改革,由于当时盛行的舆论导向,发电企业成了电力行业既得利益的牺牲品,被活生生分走了“蛋糕”,“保本经营”或“零利润”成了电力改革的风向标。2001年前后酝酿电力体制改革时,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有一种主导的观点,即“现行的电价构成不合理,利润集中在发电环节,上网电价占销售电价的71%,电网环节的输配电价占29%。厂网分开后,发电环节将竞价上网,电网环节将引入独立的输配电价,如果不调整现行的电价构成,电网企业就要亏损”。受这种“似是而非”观点的影响,2003年5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按照“零利润”原则核定上网电价标准,第四条明确规定,“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发电成本、财务费用和税金构成”,在世界电力史上破天荒地、也是不合常理地割舍了“利润”这个重要的构成部分,致使上网电价先天不足。而且,在2003年初“厂网分开”分割电力资产时,由于许多“新独立”的发电厂原先属于内部核算企业,与网省电力公司的收入、费用、利润以及资产、负债、权益“统一核算”,再加电厂改革前的“附属地位”,在与网省公司不对等的“协商”中又被截留了一块。因此,在电改后的两、三年里,尽管大量新建电厂实行新的定价方式,机组利用小时也有所上升,但受存量资产的影响,五大发电集团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都极低,难以覆盖银行长期贷款的利率,基本处于“盈亏分界点”或“保本微利”状态。电力体制改革后,虽然国家陆续推出一些电价改革举措,如标杆电价、70%的煤电联动政策等,但大多都是围绕公平竞争和迫使发电企业降本增效来开展,或者为缓解突出的煤电矛盾、防止发电企业现金流断裂不得不作出的调整。对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行官”,需要合理的电价政策引导、鼓励煤电产业之间协调发展以及有效推动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却考虑得不多。此外,作为央企的五大发电集团,销售端面对的是电网企业“独此一家”的垄断体制和地方政府“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由于受各自利益机制的驱动,即使国家出台一些新的调价措施(如临时电价、脱硫电价、外送电价、分时分段电价等),也经常被打折扣,有的落实不及时,发电企业对此反映强烈。近年来,国家电监会通过重点检查和抽查,发现一些省份经常违反国家电价、电费结算政策,如用行政手段强制降低上网电价、通过出台峰谷分时电价变相降低上网电价、不严格执行脱硫电价政策等,给发电企业每年带来数亿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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