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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试点电价体制改革,打破电网垄断

2012-02-01 09:21来源:电监会网站关键词:江苏电网垄断电价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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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江苏试点直购电一次性获批标志着电价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有望缓解长期以来煤电价格体制不顺引起的“电荒”,让电厂积极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理顺煤电产业链条。

早在2010年,中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浙江、江苏、重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已获发改委一次性批复核定。此举也意味着推动试点的输配电价改革将在江浙渝三省市率先破题,有望打破电网企业长期以来在销售方面的垄断地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电量电价最高,为每度0.129元;浙江次之,为0.119元;重庆为0.113元。

按照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定输配电价之后,参与试点的3省市还需向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报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和参与直接交易的具体对象,经三部门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据了解,长期以来,国家电网公司以及各地电力公司均因营业收入高和纳税大户而备受瞩目,电力部门也被视为“金饭碗”。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家电网公司以1.52万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居第三;江苏省经信委、统计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2009年江苏营业收入百强企业中,该省电力公司以1807.56亿元的营业收入位于榜首,高于第二名沙钢集团23%;浙江省公布的2008年10亿元以上的纳税大户中,该省电力公司位居第三。

而直购电试点则被视为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一种尝试,目的在于通过用电大户和发电企业直接谈判,根据用电量来确定具体电价,从而打破电网企业长期以来在销售方面的垄断地位。但为保证电力资源运行协调有序,今后电厂在向大用户供电时仍需统一调配至国家电网,而不是一般人理解的直接供应,因此发电企业与用电方在谈判价格基础上,用户需要支付给电网一定的“电网过路费”(即输配价格),从而构成最终的用电价格。由此,“核定输配电价”一直被公认是直购电试点推进的最大难点。

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此前曾表示,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各地上报的试点方案缺少实质性内容,特别是缺少输配电价标准,电监会已要求试点省份尽快提交输配电价标准,但进展情况不够理想。有媒体在2010年4月下旬的报道中也提到,中国原定的15家试点企业直购电推广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因电煤价格大涨致使发电成本上升,作为供电方的发电企业已经开始抵制直购电政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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