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人才计划:
1、研究员,身体健康,不超过45岁;
(1)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较深厚的研究工作积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某一学科方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能组织和指导本学科领域的重大科研工作;
(2)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3)具有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近5年内,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并被SCI或EI收录;或是获国家三大奖、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省部级三大奖的获奖者;或3项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5)任副研究员满5年,特别优秀的,对此任职年限可放宽;
2、副研究员,身体健康,不超过35岁;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带领或协助组织团队开展科研工作;
(2)国内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已获得副研究员(或相当职位);或博士毕业并取得学位任助理研究员满2年;或博士后出站任助理研究员满1年;海外应聘者应有1年以上国外科研工作经历。
(3)承担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重要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较好的成绩,对本学科有较深入的了解。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做出过重要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影响的论文并被SCI收录,或有相应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
3、青年博士学者,身体健康,不超过32岁;
(1)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2)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在科研工作中取得过重要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影响的论文并被SCI收录,或有相应数量的发明专利。
五、应聘材料
1、千人计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2、百人计划:推荐(自荐)表和情况一览表;
3、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
4、过去研究工作的创新点及其评价(外界评价需要附证明材料);
5、应聘后工作设想;
6、提交3篇(青年博士学者提交2篇即可)以上有代表性的论文复印件及其被SCI或EI收录和引用的清单;
7、详细通信地址、电话、Email地址等;
8、重要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