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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供电局与铜仁市检察院联合签署《预防职务犯罪备忘录》

2012-02-21 09:25来源:贵州省铜仁供电局作者:张燕关键词:铜仁供电局党风建设反腐倡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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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铜仁供电局与铜仁市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合作机制备忘录》,两家单位将自2012年开始,共同携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确保继续深入推进党风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为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维护和促进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忠实地履行职务,铜仁供电局与铜仁市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合作机制,签署了《关于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合作机制备忘录》,共同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备忘录》明确合作原则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和相互促进的原则,以预防铜仁供电局职务犯罪、促进检察机关拓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视野为目的,全面开展合作。合作机制明确以下四点内容:一、建立备案联络员制度。双方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联系工作,并提供联系人的姓名、地址、电话、传真及E—MAIL地址,遇到有关问题应及时联系和沟通。二、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分析合作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建设。会前由联络员相互通报需要磋商的内容,确定议程安排。三、建立联络通报制度。双方建立联络部门预防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对铜仁供电局工作中涉及违法违纪的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及时互相通报,密切彼此间的配合。四、建立促廉谈话制度。双方开展合作共建中,如果发现铜仁供电局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有违纪违法的苗头倾向时,由双方共建领导小组组织戒勉谈话,及时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为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合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铜仁供电局与铜仁市检察院达成以下共识:一是法制互助。双方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和制度合作,相互提供法律支持,促进员工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提升法制意识。二是双方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三是教育培训。双方加强预防铜仁供电局职务犯罪的教育培训。检察院不定期到铜仁供电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看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公开审理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防范意识。铜仁供电局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情况及时通报检察院,为检察院开展教育培训提供素材,及时反馈教育培训效果。四是监督合作。双方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促进共同提高。五是文化合作。双方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共同开展反腐倡廉、反渎职侵权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共同研讨预防职务犯罪相关问题。适时联合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共同参与社会廉政公益活动,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共同开展文体或联谊活动,扩大彼此交流与理解,增进友谊。

据悉,在《备忘录》合作实施阶段,铜仁供电局与检察院将同时建立合作项目执行情况评估机制。双方通过对单项或总体合作情况,以及合作机制的运行情况开展阶段性或综合性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反思不足,提高合作水平,确保双方的合作顺畅、取得实效。

作者: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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