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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供电局:认真做好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定工作

2012-05-26 21:14来源:浙江省海盐县供电局作者:潘新兴关键词:海盐县供电局农电编制专项集体合同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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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张合同,白纸黑字,20多条权利规定的清清楚楚,我们女工有啥""难处""今后就有保障了!"日前,刚新来海盐局工作女职工小沈一边看着刚签好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一边喜滋滋地告诉笔者。

据浙江嘉兴海盐供电局女职委沈燕萍介绍:海盐供电局有女职工66名,其中局有省(部)属女职工32名,农电编制女职工11名,代理制女职工23名。多年来,海盐供电局工会根据电力特种行业女工的特点,积极探索《宪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在电力行业中的运用,根据女工的产期、孕期等各种时间的特殊规定,依法用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女工的法律地位,采取做到生活上保护,政治上重用等有力措施,有力地确保了广大女工的合法权益。

内容祥细,依法签定是此次合同的最大亮点。据《海盐供电局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显示:该局在严格依照《宪法》、《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66女工在推举沈燕萍为代表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县供电局法定代表人签下了合同。笔者看到,这份合同2200多字,23条。在祥细规定合同期限、履行日期等前提下,最大看点是对不同工种、不同体制的66名员工中,着重对男女平等、女职工经期保护、女职工孕期保护、女职工产期保护、等法律条款23个部分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过几天就要过产期的小陆高兴地告诉笔者:"局里对我们女工很关心,我已依据合同的规定,对产期的作了安排。"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女工合法权益,用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女工的合法权益是法律给予企业的应尽义务。我们应该千方百计来做好此项工作。"

作者: 潘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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