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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负责人就“核安全规划”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2-06-18 15:19来源:国家环保部网站关键词:核安全核电厂大亚湾核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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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核设施运行对环境影响如何?

答: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本身就是一个天然辐射场。我们的日常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着各种各样的辐射,包括天然本底照射和人工照射。根据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的报告,全球人均辐射剂量为2.8毫希沃特/年,其中天然辐射为2.4毫希沃特/年,人工照射为0.4毫希沃特/年(主要是医疗照射)。我国标准规定人类核活动对公众所造成的附加剂量限值为1毫希沃特/年。

我国早在核电发展之初就开始建立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包括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核设施外围环境监测和核事故应急监测。核设施在建造运行前,相关部门组织对核设施所在厂址进行放射性天然本底调查,积累数据。核设施运行过程中,营运单位开展环境监测活动,并报告监测结果,环保部门对核设施实施监督性监测。

多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核设施周边辐射剂量及放射性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核电厂放射性废气、废液排放不到排放限值的1%,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量仅为设计值的几分之一。核电厂正常运行期间对周围公众个人最大年有效剂量是国家标准的万分之几,不到天然本底辐射水平的万分之一,核设施周围环境辐射水平始终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之内。

5、福岛核事故的发生,给出了哪些经验和教训?福岛核事故后,我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安全?

答:福岛核事故在全球核能发展史上是一次特别重大的事件,对核能发展以及核安全带来深远影响,教训十分深刻。

福岛核事故警示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核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基本规律,提升核安全文化素养和水平;要进一步提高核安全标准要求和设施固有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急响应能力;要进一步增强营运单位自身的管理、技术能力及资源支撑能力;要进一步提升核安全监管部门的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强核安全技术研发工作,依靠科技创新推动核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和进步;要进一步加强核安全经验和能力的共享;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宣传、信息公开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核设施应对各种极端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能力。政府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朝着更高的目标持续努力。

福岛核事故期间,我国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做好福岛核事故应急工作。在第一时间启动核事故应急预案,紧急指令各级监测力量迅即行动,密切跟踪事态进展、开展大气放射性核素监测和分析,研判事故进展,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

二是开展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检查确认了我国核设施的安全是有保障的(检查报告中对此作出了详细说明)。

三是总结福岛核事故经验教训。根据综合安全检查结果,提出了各类核安全改进项,并制定和发布了指导和规范改进活动的《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按照短、中、长期计划开展实施。

四是修改完善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五是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了核安全监管能力。充实和完善了政府核安全监管、核事故应急及核能行业管理机构,加强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了监督管理能力。国家核安全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技术支持单位现有工作人员达到1000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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