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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和风风电侵占湿地被罚559.2万 执法官员突遭调离

2012-06-30 12:21来源:《中国经营报》关键词:国电集团中石油和风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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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被罚者

“作为中直企业,采油厂在这里开发建设已经30多年,对于国家的要求,我们一直是不打折扣地执行。”

实际上,湿地保护管理处与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的碰撞在近些年时有发生。

“作为中直企业,采油厂在这里开发建设已经30多年,对于国家的要求,我们一直是不打折扣地执行。”采油厂土地公路环保科杨科长告诉本报记者,大约在2005年,林业局刘鹏召集参加成立湿地保护区的会议,划出湿地保护区范围,其中涵盖了采油厂所有油井,“当时我们提出异议,毕竟是我们先有油井,而且生产了20多年。”

杨科长表示,湿地最起码要具备几个条件,首先是植被,其次是没有人为工作生活或破坏过的痕迹。“我们都在这里工作了20多年,已经形成了一个小社会,再纳入湿地管理,感觉上似乎不对。”

长期在保护区从事志愿工作的一位志愿者表示,对保护区范围的设定是专家、政府以及采油厂相关领导共同“协商”的结果,既考虑到了油田的战略规划又能保证鸟类的栖息安全和生态环境。与此同时,在2006年便已告知采油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占用湿地应该适当交费。

“最近开出的罚单是针对新开的井场,历史遗留下来的已开发的老井不会做处罚。”他表示,划定了保护范围,如果超范围占用湿地,就需要按照标准交费补偿。“早在2008年就给采油厂下过170万元的罚单,但因诸多阻碍处罚最终不了了之,没能落地。”

“今年年初,来了几个人停了我们的井。”杨科长表示,刘鹏等人的“停井”举动极易引发工业事故,而6月19日接到的罚单也不能让人信服,对这个保护区是否存在亦持怀疑态度。“我们至今没有见到湿地保护区成立的批准文件。”

“打井是属于国家能源建设,采油厂按照国家要求办理了全部手续,国土资源部也批复了用地申请。”杨科长表示,围绕环境保护,辽河油田每年投入都很大,退井还耕每年也都在这么做。对方说采油厂破坏湿地,既没有说明处罚依据,也没有出示关于保护区的正式文件,《处罚决定书》送达随意并无回执等手续。杨科长表示,对这个并不正规的罚单,采油厂目前也只能搁置。

与采油厂旗帜鲜明地提出质疑的态度相反,和风风电凌海风电场的陈姓场长始终不予表态。

6月27日下午,在凌海风电场,多名员工均证实“陈场长在场里,正在做发电准备”的情况下,这位场长一直没有露面。记者多次拨打陈的手机,最初是“已转移到小秘书”,一小时之后电话通了但无人接听。无奈之下,更换了一部当地的固定电话,这位陈场长终于接听了,在证实了身份之后他表示自己在出差,“早就出差了。”没等记者说明来意,他便挂掉电话。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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