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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供电局打响公共设施用电设备安全“保卫战”

2012-08-20 09:02来源:浙江省海宁市供电局作者:贾静懿 陶建生关键词:海宁市供电局用电设备用电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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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其他省市发生了多起因公用设施漏电而引起的市民触电事故,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反思……”8月16日,在海宁市供电局组织开展的公用设施用电设备安全专项普查工作专题会议上,该局客服中心(营销部)的相关负责人提出了这一发人深思的警示。来自海宁市安监局、通信、公安、广电等系统的相关专业人员一起参加了此次会议,共同为打响公共设施用电设备供用电安全“保卫战”出谋划策。

据悉,该局共有包括公安、交通、广电、水务、通信、社会广告等公共设施用电接入装置约4053处。由于没有空余的位置安装漏电保护器等原因,目前尚有包括红绿灯、治安监控、电信等2250处装置还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同时,这些公用设施用电设备存在着接入方式随意性较强、产权和责任分界点不明确、执行电费电价各所有所不同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海宁市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今年9月前完成普查工作。普查对象主要包括广电的电视信号放大器、各通信商的信号基站、公交站台和路口红绿灯等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用电设施。根据普查结果,供电部门将与设施的各归属部门进行协商,核对和规范相关用电手续,并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进行安全整改。同时,该局还将与各归属部门签订“设备低压用电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安全责任界限、计量计费方式和接入装置规范等要求。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对用电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海宁市供电局在做好公共用电设施的安全用电工作方面亦投入了大量人力与物力。在加强与各公共设施用电设备的归属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的同时,积极规范各类用电装置接入方式,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作者: 贾静懿 陶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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