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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电费”急煞房东 “两套方案”及时显效

2012-08-21 09:46来源:浙江省海宁市供电局作者:贾静懿 冯青青关键词:海宁市供电局商业用电居民用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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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你赶紧帮我想想办法,这电费实在太贵了!”8月17日一大早,市民汤女士就急匆匆地来到海宁市供电局海洲供电营业厅内,焦急地业务受理员周静询问道。

汤女士是海宁市海洲街道白漾社区一处店面房的房东,她的房子共有两层,楼上和楼下分别租了出去。而两层楼一直使用的都是同一个电表,只在楼上安装了一个分表,所以电费均按0.946元每千瓦时收取。让汤女士犯愁的是,现在一楼虽然是出租给了一经营户,使用的是商业用电,但是二楼却是出租给另一租户居住的。使用居民用电,却要负担商业电价,楼上的租户一肚子的怨气,要求汤女士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就退租。万般无奈之下,汤女士想到了前往供电营业厅求助。

了解事情的缘由后,小周忙安抚汤女士道:“您先不要着急,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两套不同的应对方案。请问您的房子两层楼内部是互通的还是独立的,能提供各自的产权证明吗?”

“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吗?”汤女士一脸疑惑道。见汤女士不甚理解,小周耐心地解释说,如果两层楼独立不相通的,且能提供相关资料,可以在电工师傅进行现场查勘证实后,为二楼单独安装一个居民电表。而如果内部是互通的,也无需着急,可以进行居民定量/定比。“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找到办法让您的电费合理化。”

听了小周的解释,汤女士安心了不少,但随即又疑惑道:“要是采用居民定量/定比,具体怎么定法?”

小周微笑着解释说:“我们会根据每月实际用电量以及现场查勘的情况,来核定具体怎么定。若当月共用了600度电,根据分电表的显示和现场勘查的结果,最后居民用电定为250度,其余的350度则按商业电价收费……”经过小周一番解释,汤女士点头道:“我明白了,看来无论是哪种措施,都不会让我们老百姓吃亏!”于是,在询问了办理这两项业务分别需要的资料后,汤女士欣然离去。

三天后,汤女士欣喜地带着资料来到了营业厅找到小周:“我把资料带来了,原来我们是符合单独装表条件的,你看我还带来了产权证明呢!”结果资料,小周立即为汤女士办理了居民新装的手续。临走时,汤女士不忘感慨:“你们的服务真的很贴心,要是我早点知道这方面的知识,能省下不少电费呢。回去我一定要给其他街坊邻居上一课,好让他们少走弯路。”

作者: 贾静懿 冯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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