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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改警惕生产商“吹风”

2012-10-24 13:08来源:中国能源报 刘毅军关键词:天然气天然气价格天然气价格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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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产业链自2004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但2009年后,由主要生产商出面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三次大的吹风,似要左右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2009年的吹风内容为:分省实行统一门站价,由各省存量气(2009年)气价和增量气(2010年以后新增用量)气价两部分加权平均确定综合门站上限价格。其中,存量气价是根据各省使用的各油气田的天然气出厂价加管道运价加权平均确定。各油气田出厂价在当前国内气价基础上,将城市燃气和化肥用气价格补提0.40元/立方米后加权平均确定(1.17元/立方米)。而增量气价则是根据国产新增气出厂价(1.17元/立方米)和进口气到岸价加权平均形成全国统一出厂价,加管道运价确定。方案规定,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将补提后的国产气价(1.17元/立方米)作为油价40美元/桶时对应的基础价格,以后根据国际油价、国内液化石油气、汽油和柴油出厂价变化幅度调整(权重各占25%)。

该方案的几个关键点在:实行将天然气生产和管输捆绑定价的方式;全国国产气实行统一的出厂价格;将国产气出厂价格实行有控制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实行了存量气、增量气、进口气价格和不同的管输费用的复杂加权,可能很少有人能弄懂其中的“玄虚”;东部地区等所谓存量气的用户得到既得利益,西部地区将承担较大比例高价进口气负担;每省确定一个统一的上限门站价。

经过争论,国家发改委最终在2010年6月只提高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此吹风内容被打入冷宫,但将天然气生产和管输捆绑定价阴魂从此挥之不去。

2011年的吹风内容为:天然气价格将实行“市场净回值法”定价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首先选择天然气主要消费市场和多气源汇集点作为市场中心(指上海),建立市场中心价格与可替代燃料价格变化挂钩的公式,作为国内天然气定价和调价的核心,然后反向回推,形成各省的最高门站价格和各气田出厂价格,实际门站价格由供应商与用户确定。该方案意在确定上海最高门站价及调价依据,反推各省最高门站价。在替代能源的选择上,将国内液化石油气和燃料油作为天然气定价参照的替代能源,与国内能源消费结构差距较大。

此次吹风,被2011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所印证,不过不是全面推行方案,而是试点。通知宣称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并解释:“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法,即模拟市场的办法,只是近期方案。尽管不显眼,但明白将天然气生产和管输捆绑定价阴魂注入其中。若要推广,如何清除此阴魂未见良策。

2012年的吹风内容为:石油公司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并取得首肯,在新领域、新区域、新用户,凡是具备实施新价格机制条件的都按照新机制确定天然气价格。虽然调整是必须的,但也需要选择时机。如果按照新机制一步到位,价格调整的幅度很大,企业和居民用户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消化和接受。在实行完全的价格机制前,会有一个过渡性的机制和价格出现,应给大家调整的时间和适应的过程,但具体推出时间,要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形势变化来决定。近日,又“吹风”:全国天然气价格改革过渡方案已经完成,目前已经递交国家相关部门,公布时间待定。咨询机构还补充,天然气价改过渡方案的作用是将中国天然气的整体价格抬高,但由于中国区域性市场的价格承受能力差距大,一省一价的形式较为合理,并且将沿用市场净回值法。

这些“吹风”本质是想借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之机,让天然气生产和管输捆绑定价阴魂从冷冻中苏醒,应引起警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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