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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供电局落实《工会法》为代理制员工服务

2012-11-02 12:13来源:浙江省海盐县供电局作者:潘新兴关键词:海盐县供电局农电工优质服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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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盐供电局在建成设和谐企业活动中,依《工会法》为准绳,把全局近300人的代理制员工组织起来,建立农电工工会,这一措施深受广大农电工好评。

认真落实《工会法》维护农电工合法权益是此次成立工会的最大亮点。据了解,近年来,海盐县总工会和海盐电力工会积极探索《工会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理制员工组该局在走访中了解到,海盐县现有农电工289人,分布在部分镇(街道)。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工作,

海盐农电工工会的成立,使得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置于工会组织的监督之下,使劳务派遣形式下的农电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地保障。对保护农电工合法权益,特别对其他部门还未成立工会的单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法律意义。目前这项工作的开展肝力地促进了这个局的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工作。

作者: 潘新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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