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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环境税前亟待理清税费关系

2013-03-14 10:12来源:中电新闻网 龙昌关键词:环境税两会聚焦煤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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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盼,乃政之所为。在环境问题成为当下社会关注热点之际,两会内外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开征环境税以应对之。

环境税的好处在于直接,通过课税可以使污染主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即排放越多征税越多,进而推动企业加大减排力度。

目前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都已经开征了环境税,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也有声音认为,开征环境税是否会让企业的负担越来越重,进而转嫁给消费者。同时在当前产业结构下,环境税作为惩罚性税种,先污染后课税对环境改善作用有限。

环境税并非万能钥匙,我们并不能指望环境税如妙手神针,药到病除。但其在“两会”内外被热议,至少为环境综合治理问题开了一扇窗。与其争论是否应该开征环境税,不如广开言路让环境税更加完善,扩大其利,规避其害。

可以肯定的是,环境税的开征对提高企业环护意识有积极作用。但事实上,虽然目前我国尚没有明确开征某一以“环境税”为类别的税种,但对于一些污染企业已经在征收各种税费项目,例如,我国目前已经确定了向排放污水、固体废物、废气、噪声以及破坏生态环境者收费的制度。虽然它们的名称在各地的称呼有所不同,但都是围绕着治理环境污染而推出的。然而,这些费用的征收对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十分有限,甚至成为一些企业“合法排污”的保护伞。

在我国目前在税收体系中,涉及资源环境保护和管理性质最重要的是税种是资源税,但从其对环境保护调节作用看,现有的资源税着眼于调节级差收入,税额高低主要取决于资源(如煤炭)的开采条件,与对资源开采地的环境影响(如高硫煤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并无直接联系,更没有全面考虑对资源开发地区环境的植被恢复、环境保护成本。

在此情况下,开征环境税之前,实现正税清费,理清各项税费之间的关系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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