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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东电B小股东的“猪”

2013-05-20 15:36来源:《证券市场周刊》关键词:东电B上大压小火电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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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方法之争

在现实版的“东电B转A”过程中,投资者也认为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小股东们认为东电B的价值被低估,而且“师爷”采用的换股比例也有待商榷。

2013年2月21日,东电B发布浙能电力换股吸收合并预案,控股股东浙能电力拟向东电B除浙能电力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并换股吸收合并东电B,换股价格为0.779美元/股,折合人民币4.90元/股;浙能电力预计,发行价格区间为5.71元-6.63元/股,并向目标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从而实现浙能集团电力主业的整体上市。

对于B股投资者来说,一股东电B可以折算为0.74-0.86股浙能电力A股,提供的现金选择权为0.580美元/股。

4月9日,东电B再次发布换股合并草案,改动后,浙能电力A股发行价预计为5.53元/股,东电B换股比例确定为4.9/5.53=0.886。

此外,浙能电力的控股股东浙能集团承诺,浙能电力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如果任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5.53元,则浙能集团将投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增持。

合并前,浙能集团持有浙能电力的91%,并间接持有东电B的40%,而中小流通股股东持有东电B的34%股权,其余股份属于中国华能集团。

由于此次合并没有外来资产注入,仅是东电和浙能电力的合并。按照4月9日的换股价格,东电B注销后,浙能电力原有股东拥有新公司88.2%的权益,而原先的东电B流通股股东持有新浙能电力11.8%的权益,东电B的少数股东损益将全部并入上市公司。

与杨白劳及黄世仁的母猪/种猪兑换比例一样,东电B与浙能电力的换股比例也成为各方讨论的焦点,因为这决定了在新公司中哪一方分享的权益更多。事实上,决定换股比例的是双方资产的估值。

浙能电力在各种场合都坚称东电B换股采用的PE法是合理的,而且草案提供了40%左右的溢价空间。根据吸收合并草案的观点,东电B的流通股东转股价可以享受一定的溢价,已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东电B流通股投资者的利益。

然而,在火电行业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仍然坚持采用市盈率法可能欠妥。如果被兼并的是暂时性亏损企业,采用PE法处理,被兼并的企业还要倒贴钱,这显然有违常理。

业内人士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采用PB法或重置成本法更合适,而重置成本法通常可以看作PB法的一个延伸。

公开资料显示,2010-2012年上半年,国内主要地区和港口5500大卡动力煤均价一直维持在高位,从2009年10月份底的500元/吨上涨并维持在550元/吨,由于动力煤价格居高不下,导致下游的火电行业持续萧条;2012年6月后国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下滑,截至当年9月,动力煤价格稳定在450元/吨左右,火电企业的业绩普遍得以提升,进入相对的景气期。

这意味着,如果根据PE法进行评估,估值基准期间为2010-2012年,由于2010-2011年相当多的火电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采用PE法并不稳妥。2010-2012年间,东电B有30个月的时间处于萧条期,简单使用PE法进行估值,东电B亦可能被低估。

在部分投资者看来,吸收合并草案还忽略了东电B价值30多亿元的非电力资产。然而,有关方面坚称这部分资产在股价中已经有体现。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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