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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审批权:能源局放权不放手

2013-06-03 09:14来源:华夏时报关键词:能源局审批权下放新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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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在所有新能源产业建立监评体系

能源领域里的简政放权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宣布取消和下放12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权,其中包括水电、火电、风电、电网、油气管道等,这也是对此前刚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回应。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称,这些审批权下放之后如何监管极为重要。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博士生尹艳红认为,下放后决不能一放了之,后续监管必须跟上,管好那只“闲不住的手”。而据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介绍,能源局近期将率先在风电产业建立监评体系,并逐步推行到所有的新能源产业。

力度罕见

能源领域是这一轮简政放权的重点。在国务院近期公布取消和下放的117项审批项目中,能源类项目数量居首。据统计,本次调整涉及发改委的项目主要有26项,均属于投资审批类项目,其中有12项归在发改委所属的国家能源局。此次宣布取消和下放审批权的12个项目,不包括钢铁、煤炭、煤化工等产能过剩的产业和严重依赖国家补贴的光伏产业。

其实,在国务院出台《决定》之后,各地就已经开始跟进下放审批权。

在国务院文件下发之后,江西省发改委开会研究行政审批下放事宜,将放权分配至各个政府职能部门。据悉,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研究讨论了电力、天然气、新能源行业放权的有关事项。

“能源局系统对于权限下放已有共识,至于下放哪些权限,还需要与省发改委商定,再报省政府。”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处一官员表示,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放权的工作。

新疆今年4月便开始最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至今取消、下放审批项目数分别是38项、28项。据本报记者了解,广东、上海等地,在审批改革上走在全国的前列。其中,广东先后经过5轮改革,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622项,力度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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