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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5年)

2013-08-26 11:34来源:北京市发改委关键词:节能环保节能技术节能服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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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国内节能市场和本市深挖建筑、交通、工业等重点领域节能潜力的高效节能技术产品需求,加快推动高效燃烧、大容量高压变频器、余热余压利用、储能材料等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通过重大技术和装备产业化示范、规模化应用等,支持行业企业围绕蓄热式燃烧、高效换热器、高压变频控制、无功补偿等高效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等特色技术和产品,重点打造一批特色节能技术研发中心和专业生产制造基地,培育一批产值过十亿的细分行业的冠军企业。

(二)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及应用工程。

以“中关村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联盟”为依托,重点发展大功率LED芯片、驱动电源等上游核心技术,积极扶持MOCVD等LED外延片生产设备的进口替代和重大产业化,积极加强LED背光源、大屏幕显示、光伏照明、LED照明等高端应用产品研发。支持企业在北京布局核心芯片技术开发、灯具产品设计等功能中心,建设高端产品生产示范线,鼓励半导体照明企业加强产品设计、生产与服务的融合发展。推动LED产品生产企业向亦庄积聚,把北京打造成全国LED产业集聚区之一。

(三)“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工程。

围绕废弃塑料、报废汽车、废旧电子产品和废旧钢铁等重点固废领域,整合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政府指导、企业主导、分散布点、联盟协作”的“虚拟型”“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利用物联网技术,搭建回收与处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实施废饮料瓶分拣中心及一级回收网络、废塑料与废钢回收处理中心和废旧家电长效回收体系完善建设工程,建设5万吨再生瓶级聚酯切片、3.5万吨废塑料再利用、新增10万台废旧家电拆解和12.5万辆报废汽车拆解等一批加工处理项目。

(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装备产品产业化工程。

发挥本市集聚火电、冶金等领域众多央企和科研机构的资源优势,支持在京央企等将企业推动环保业务部门的专业化、市场化剥离发展,组建子公司,发挥自身技术优势走向外部市场。加大烟气脱硝催化剂、垃圾焚烧及烟气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低氮燃烧技术核心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工业窑炉脱硫硝、小型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技术研发和技术产业化。

(五)污水处理技术及装备产品产业化工程。

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污水资源化产业联盟在资源整合和市场拓展方面作用,进一步扩大膜组件和膜组器、生物膜反应器(MBR)、速分生物处理系统等关键组件与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重点发展城镇生活污水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设备,发展医院、食品加工、精细化工及实验室等废水深度处理设备和装置生产,促进再生水利用。研发污泥处理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技术及装备。

(六)生态修复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工程。

加快推进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源等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城市中心区工厂搬迁后的土壤修复。建成一批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完成包括昌平、房山、密云等区县废旧矿区生态恢复。大力推动生态修复工作的企业化运作、产业化发展,培育在矿山修复、地下水修复、河流生态净化等细分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工程能力的行业优势企业,支持相关企业面向全国拓展服务。

(七)节能环保领域智慧管理系统建设与产业化工程。

积极落实《智慧北京行动纲要》,大力推进资源和生态环境智能监控管理,推动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应用,带动相关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逐步建成全市统筹联动的“1+4+N”节能监测服务平台,完善节能监测计量体系,建成智能的土地、环境和生态监管体系。通过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带动能耗在线监测、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技术及传感器、采集器等关键设备制造。

(八)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工程。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到2015年,培育形成10家以上年收入过亿元的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带动节能服务产业规模100亿元左右。建立全方位环保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具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一条龙服务能力的总承包公司,大力推进环保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扶持环境咨询服务企业。到2015年,发展壮大10家以上年收入20亿元以上的综合性环保服务公司,带动环保服务产业规模超过300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建立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市经济信息化、环境保护、科技等部门参加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产业发展合力,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和产业政策引导。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完善重大项目储备、筛选与管理机制,对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并做好项目落地保障。

(二)完善发展政策引导。

健全节能环保产业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各类节能环保企业资质认定和特许经营权制度。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完善节能环保行业标准体系。充分发挥节能环保行业协会和技术联盟作用,利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信用评估体系,制订企业能力信用评定管理办法和服务业发展管理规范。

(三)优化产业投融资机制。

整合政府相关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节能环保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成果研发及产业化、公共平台和基地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动设立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新投融资体系。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直接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积极开展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业务。支持节能环保领域中小企业通过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股权转化等方式融资。

(四)加快产业人才培养引进。

加强节能环保领域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的引进,把节能环保领域高端人才列入我市重点领域人才目录。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支持节能环保领域高校毕业生在北京创业,并提供孵化用地、资金等支持;积极开展节能环保领域专业人才和专业认证培训,加快本地人才培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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