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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明年将展开直购电交易

2013-11-11 08:50来源:经济观察报关键词:大用户直购电电力体制改革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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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半年国家取消大用户直购电审批以后,有地方政府以大用户直购电的名目搞“优惠电价”和“三指定”。不过现在,直购电开始有了“紧箍咒”。

日前,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经过今年的酝酿,明年将有更多省份展开直购电交易,这将是促进电网业务和购售电业务分离的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推动力,也会倒逼输配电价的改革。

直购电“紧箍咒”

10月28日,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各地开展规范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并要求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

通知称,参与交易的标准和政策确定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一视同仁,不得通过行政手段指定直接交易的对象、电量和电价(即“三指定”),不得指定交易的降价优惠幅度和指定向特定企业降价让利,存在的要应立即纠正;已出台“政策”但尚未组织实施的,应予以停止,交易的工作方案要按规定上报备案。

该文件是3月份国务院提出“简政放权”后,第三次以正式的文件提及大用户直购电。

第一次是5月中旬,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明确提出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行政审批。

此后的8月初,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准入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着重强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指定直接交易的对象、电量和电价,不得以直接交易为名变相实行电价优惠政策”。

然而仅仅不到3个月,国家能源局联合工信部再次针对8月份的文件内容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地能源部门和工信部门进行自查,严格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

据了解,上半年国家取消大用户直购电审批以后,有地方政府以大用户直购电的名目搞“优惠电价”和“三指定”,为防止地方政府“误读政策”和随着各地的逐渐展开有更多的地方效仿,两部委因此联合发文进行纠正。“这个文件的核心有两条,一个是明确直购电是国家鼓励的,需要积极稳定地推进,第二是直购电应尽可能的减少行政干预,特别是不能迫使交易双方降低电价。”欧阳昌裕表示,“从过去的试点来看,直购电试行的一个直接结果是,有的地方通过直购电来降低电价,可以说,目前基本上所有的试点,都是以降低电价为出发点。”

欧阳昌裕称,为了拉动地方的经济,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上马一些高耗能产业,直购电到了地方以后,地方往往有一股冲动,于是一些高耗能企业拿到了低电价,这就变相和间接扶持了高耗能企业的发展,而这与淘汰产能过剩等国家产业政策相矛盾,这次联合发文就是要把这个问题解决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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