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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直购电重启 谁来让利?

2013-12-10 13:17来源:《能源》 张程程关键词:大用户直购电电价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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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的交易期限是从今年6月到12月底,里面规定了电价以及每个月的交易电量。其中交易电量由电网公司先与用户企业商定,然后用户企业拿谈好的电量去与发电厂拍定确认。金堂发电厂计划营销部李部长说:“电网公司规定的电量肯定要先考虑自己的利益,直购电这个事已经逼迫电网公司让利,所以他们得规定电量,以免损失太多的利益。”

而最重要的是协议中对于电价的规定。金堂发电厂直接以平水期的批复电价作为交易电价,大约是0.456元,上下可以浮动10%。如果无法完成签订的交易量,用户企业就要以增加10%的价格去向电网公司购买,发电厂就相当于少了10%的利润。

但在金堂发电厂计划营销部李部长看来,发电厂对于电价不能超过批复电价的规定皆不太满意。由于四川省大部分电厂的发电小时数非常低,尤其火电厂的情况更加明显。在发电小时数排在全国倒数位置的情况下,仅按批复电价上网,发电厂本身就会亏损。

此外,以高于上网电价10%的价格与电网公司交易对用电企业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目前尚难评价。

四川省电监会表示,希望通过这半年的结算来看看这样的交易规则会出现什么问题,再去出台相应的解决方案,逐步把细节性的东西补充完善起来。

协议中唯一签订的交易价格是上网电价,而输配电价(过网费)只能由发改委规定。陈力华说:“原来发改委在每个省都核了一个价格,但是大家都没有办法执行。

因为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利益分配,谁都有自己的道理。当你的利益受到胁迫时,你就会想怎么才能够保证利益不受损,所以这里面就是一种博弈”。

在这中间,对于用户企业而言,他们只考虑两个问题,一是能否保证供应稳定,二是能否降低成本。只要满足了这两个条件,用户企业就会积极配合政府下达的命令。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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