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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能源装备产业述评:产能过剩矛盾待解

2014-01-10 10:28来源:英大网关键词:能源局能源装备产业产能过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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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或助结构性矛盾化解

10月6日《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一经发布,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刺激了多数行业敏感神经。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

现阶段,我国能源装备产能过剩现象主要表现在高端不足、中端流失、低端过剩的结构性矛盾。能源装备产业经过前几年的高速增长后,靠扩大产能赢取利润的粗放式发展方式不但不能使企业形成优势竞争力,反而进一步加大了行业产能过剩严重程度。

政府有关知情人士表示,短期内政府不会出台过多的经济刺激政策强拉速度和规模,速度和规模也不再是衡量产业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一鸣提出,破解结构性矛盾,就要突破两个台阶,一是速度下台阶,二是质量上台阶。这意味着能源装备产业必须放弃注重规模和速度的惯性发展模式,从注重“规模效益”转向追求“稀缺性效益”。只有在产品性能质量、性价比、服务上胜人一筹,在高质量产品上狠下功夫,才是推进结构调整的关键所在。

国家能源局早在2013年之前即着手提升产品质量方面的政策规划制订,并于2月21日公示了第一批拟设立的国家能源技术装备评定中心,在完善能源技术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国家能源技术装备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国家能源技术装备质量评定工作体系、建立“国家能源技术装备指导目录”发布机制上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以期克服产品质量一致性差、可靠性低等问题,加强能源技术装备质量管理工作,实现从量控到质控的转型。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又对通过初审的第二批国家能源技术装备评定中心予以公示,范围已从第一期的输变电设备领域扩充至煤机领域。

在标准方面,11月26日通过工信部验收的《装备工业“十二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提出装备工业领域“十二五”后三年标准化重点工作和任务,这必然能有效提高能源装备标准与产业的贴合度,充分发挥标准的引导作用,对产业结构调整也起到了强制作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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